标题: 请论坛给大家一个交待, 对TOP处理的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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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20:48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1 双木二中 的帖子

你刚才用“林冲”发的内容相同的帖子好象被删了,不知道我的回复你有没看到。论坛应该是一个交流的地方,不应该是一个吵架的地方,打官司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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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22:47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看看二位是一个比一个小气,还是最终有一个表现得大度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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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22:56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5 股神博古特4 的帖子

呵呵,看来还是你好一点。其实人都是这样,在气头上时都会显得比较小气一点。时间长了,事情过去了,就渐渐淡了。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风使 2008-1-15 23:43 -100 再次重申,不相干人等不要参与投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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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01:02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股神博古特4 于 2008-1-16 00:54 发表
我笑翻了。。。。

请博先生不要再多言。如果博先生不再多言,也请教头不要再多言。

唉,我又违规了,要扣分就扣吧,但请不要又删贴,好让两位当事人都能看到此回贴。

ps:一般而言总是调解不成功才诉诸法律的,希望轩辕设立一个帮助大家调解矛盾的机构,不要一有点什么事就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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