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马鹿于2004-09-06, 11:32:28发表
你说的叫做"群体暴力", 指多数欺压少数, 是反民主精神的. 民主是少数服从多数, 多数"尊重"少数. 以基本人权为基础. 也就是说, 前提建立在民众公决不会产生违背人权的决定.
所以, 希特勒杀犹太人即使是国会通过, 还是专制暴行, 国会也不是民主代表, 只是独裁者的政治工具.
矛顿吧? 没错. 缺乏基础 (教育) 的民主, 光看制度是没有意义的.
問題是人權這個東西本身就是模糊的東西。
被砍了一刀很明顯,被劃了一道也還能看得出來,被傷了一記就有點糊糊了。
今天不算侵犯的事到明天可能就算是侵犯了。今天算是侵犯的事,到了明天可能就不能算侵犯了。
所以也沒必要提到很高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