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见义勇为”到底该不该提倡?
性别:未知-离线 鲍伯 . 迪伦

曲阿侯枢密直学士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平南将军
好贴 3
功绩 462
帖子 2158
编号 6877
注册 2004-4-18
家族 现视研


发表于 2006-8-3 05:4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见义勇为必需这么理解: 不顾危险挺身上前。例如报道中说下水救人、追贼、上前纠缠等才算得上见义勇为。不久前香港就有3个男人上前制止拿枪贼人,在一旁报警的市民却没有得到好市民奖。
所以报警只能算是从旁协助。
为甚么有些人如此大胆? 就是敢出来制止他们的人太少了,如果立即出面的人多的话,这些人一定会有所避忌。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6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2-15 10:33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08377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