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umi100 于 2007-7-11 18:05 发表
矫诏枉杀难道是合法吗,杀毛不合法,所以不该杀.你的第二条不是明明就是合第三条如出一辙.
首先偶要声明所谓杀毛不合法,所以不该杀这条是阁下强加到偶头上的,本人从未谈到毛该不该杀。偶想表达的是袁杀毛合法不合法和毛该不该杀没有任何直接的联系,即毛即使有罪当杀,袁在未请示皇帝就擅自杀毛也是同样有罪,所以崇祯以擅杀大将的罪名杀袁也同样有合法的依据。
关于这个问题本人已经与阁下纠缠了许久,但怎奈阁下始终不能理解本人的意思,所以只能请阁下先回答下列的问题:
1. 如果毛有罪,袁在未请示皇帝之前杀毛到底合法不合法?
2. 袁杀毛到底有什么合法的依据?即从何处可以看出袁有杀毛的权利?谁赋予了袁这样的权利?
3. 如果毛有罪,合法的处理程序应当是如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