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历史岂能胡来---读"破神"一文有感!, 历史岂能胡来---读"破神"一文有感!
性别:男-离线 alance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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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8 10:2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以谋款则斩帅这一条罪名是跑不掉了
以LZ的观点,毛文龙的罪名是拥兵自重,不思进取,好大喜功,杀良冒功,不受节制,那我们就将这些个罪名一条一条来剖析。

拥兵自重,不思进取
首先须知道东江镇是毛一手建立的,并不在朝廷的规划之内的,毛驻扎在皮岛,孤悬海外,近朝鲜而远离大明,毛能够守住皮岛没有投降满清,已经是很不易的事了。以地理位置来讲,皮岛地属辽东,清军出兵时就不得不考虑到皮岛明军从背后出兵,从这一角度来讲,其实毛军已经对清军起到了牵制作用。
至于不思进取这一条就更加荒唐了,以毛军的地理位置,孤悬海外,兵力有限,能够守住就是大功,还要如何进取,就算是袁崇焕也只能加强武备,修建要塞,也并没有改变攻守之势,更何谈进取。

好大喜功,杀良冒功
这两条罪状并不只是毛的罪状,而是当时武将的通病,说到好大喜功,夸大其词,袁崇焕也曾经夸下五年平辽的海口,岂能把罪名加到毛一个人头上。至于杀良冒功,同时代的左良玉,曹变蛟,孙传庭都曾经做过,甚至做的还要厉害,以这条罪状杀毛,其实就是找茬。

不受节制
要知道袁虽然是蓟辽督师,其实只是管理辽东地区的军政事物(明蓟辽总督还管辖山东和蒙古一部),而毛可是平辽总兵,毛只能算做袁的下级,并不是他的下属,而根据LZ所写袁开始是不能管理毛的粮饷之道,更加证明了这一点。
至于招商贩卖禁物,牟取暴利,要知道明末朝廷的财政已经很糟糕了,就算袁的部队也发生过欠饷哗变的事情,欠粮欠饷的事情在辽东驻军是常见的事,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也提出过以辽土养辽人的方案,毛通过招商贩卖来补足粮饷,怎么能说是他的罪状。

至于明史中提到的毛部将数千人都改姓毛,只能说明毛的部下无耻,拍主帅的马屁。而毛在皮岛为魏忠贤建生祠,只能说是形势所迫,魏忠贤活着的时候权倾朝野,全国各地都在建生祠,袁在天启年间做宁前道的时候也有建过。而毛曾经狂言取南京易如反掌,只能说他是狂妄或者口无遮拦,并不能说他就有谋反之心。至于打过败仗这一条更加是欲加之罪,袁也打过败仗,可皇帝并没有处罚他,而毛能够屡败而屡战,也算是难能可贵了吧

最后毛作为一方大将,骄纵和跋扈是免不了的,杀良冒功等劣迹也是跑不掉的,但是就罪名而言实在是没有处死的依据,更何况毛是左都督,平辽总兵,赐尚方剑(注意,毛也是有尚方剑的),就算真的有罪该杀,也应该由皇帝下诏申明罪状,再行处置,袁作为只比毛高一级(半级?)的上司,事前不请示朝廷皇帝,事后才上奏说明,造成既成事实,使皇帝迫于事实已成,而又要倚重袁而不得不勉强支持他,如果你有这样跋扈的臣子(貌似獒拜杀苏克萨哈),你能容的下他的吗?恐怕这也是袁日后被杀埋下的诱因吧

[ 本帖最后由 alance1981 于 2006-9-18 19: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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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9 08:5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万里悲秋 于 2006-9-18 22:10 发表



嗯,谢谢这位兄台的指教,握手了.
写此文的本意,是觉得,袁崇焕虽然有些过失,但如破神一文全部抹杀其功绩,也属可叹之事.
观兄台之名,好像是1981年生人吧,同年,呵呵.
那也就对毛文龙再说一些看法吧,不到之处 ...

关于毛到底是袁的下级还是下属的问题,本人思虑再三,最后还是认为袁只是毛名义上的上司,毛事实上只是袁的下级而非下属,袁给毛罗列的十二大罪状中,第一条就是毛专制一方,军马钱粮不受袁核查,再加上东江镇的粮饷之道不属于袁的管理范围,足以证明毛是袁的下级而非下属(同理,登莱天津等地也只是袁名义上的管理地区,而并非受袁的节制)。
之所以要反复强调毛和袁之间的统属关系,就是为了研究袁杀毛的初衷,我很同意兄台的意见,主要是不听其调遣,须知道但凡作为文臣而掌武事,最看重的就是手中的权利(并不是指贪权),绝不能允许有旁人分权,毛作为一镇总兵,拥兵三万而不服调遣,换了谁都是不能容忍的,但是这一情况是早已经在朝廷默许下存在了很多年,也就是历史遗留问题,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上奏要求改变东江粮道,是变相节制毛,做为毛而不情愿是意料中的事,以兵变要挟,但是这个要挟与其说是要挟朝廷,不如说是要挟袁,当然这绝对是毛的过错,但是我认为这只能算是跋扈或者骄横,不能算是有不臣之心,所以毛袁在统属问题上的斗争,只能算是政治斗争或者权利斗争。
至于尚方宝剑,正如兄台所言,只是皇帝为了给臣子增加威仪和声望的一种装饰,并不是真的杀大臣的权利,但是袁如果不借用这个名义,就没有可以先斩后奏的法律依据,但是这是有违皇帝初衷的,大为皇帝所忌的,这个问题只能说是袁满脑子都是孙子斩吴王姬的念头,书生气太重,拙于谋身。
最后对于袁,借用之前某位仁兄的话,我亦认为:造神不妥,破神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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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9 09:0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5288123 于 2006-9-19 00:05 发表

毛也有尚方宝剑...袁杀毛罗列了十二斩罪,其他姑且不论.第十条和第十二条袁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脸红,为魏忠贤立像他自己在宁远也想干,可惜种种原因没搞成.所以马屁没拍成.第十二条就更是搞笑.开镇八年,不能寸土,观 ...

袁杀毛罗列的十二大罪状,的确是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意思,后来毛被杀之后,的确有人将这罗织的十二条罪名和高宗秦桧以十二道金牌令岳飞回军相提并论,但是以袁杀毛比之以秦桧矫杀岳飞实在是过了,如果一定要比的话,我倒以为与南宋张浚冤杀曲端颇为相似。

[ 本帖最后由 alance1981 于 2006-9-19 09: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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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慕容燕然 于 2006-9-19 01:25 发表

杀袁崇焕肯定不是因为反间计,袁案还涉及当时包括兵部尚书王洽和蓟辽总督刘策两人。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做皇帝的总要对朝野有个交待吧,这三个人是满清攻到北京城下的直接责任人,因此最后全都判了死罪。

高举双手同意:&
最简单的证据就是从袁下狱到袁被杀,中间整整经过了近十个月,如果是因为反间计,十个月的时间难道还不能醒悟吗~

[ 本帖最后由 alance1981 于 2006-9-19 09: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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