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驳《从“赵丽华事件”说开去》, 与“村里我最帅”朋友商榷
性别:男-离线 皇城跟
(小刀)

新市侯
谏议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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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5 16:1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本不想说,但还是罗嗦两句吧。
汉语新诗自诞生以来,诗坛争吵不断。从最初的诗人之间的争论到批评家之间的争论,直到今天网络大众也参与到争论中,即使没有赵丽华,争论也是存在的,也是会扩散到网络大众中,就我的观点来说:“丽华体”,并非是她本人创造的一种诗体,而是本来就存在的“诗歌”的一种形式,在她之前,大量存在这样的诗作,不知道是谁,给起了个谐音的名字“梨花体”,突围联盟里的诗人,并非受赵的影响后而创作的,在事件之前,多数是这样写的。之前的早至新诗创始人胡适的蝴蝶,后面于坚的零档案,伊沙的车过黄河、结结巴巴等等,招来的非议都是很多的,大约是拜“商品化”所赐,赵的事件一下子成了全民性的,矛盾是遮掩不住的,如果不考虑其中可能暗含的某些利益因素,赵事件让所有的人都来思考汉语新诗的问题,是有积极意义的。
今天的汉语新诗,主要还是那两大阵营,知识分子写作和民间写作,还有所谓中间路线的第三条道路写作。相互间争吵不断。这个矛盾有它的必然性,是抛弃传统,还是继承传统,是全盘西化,还是适当吸收,诗人是宣扬思想还是记录历史等,在当今,矛盾更突出,这是个很复杂的命题,省略。
蒹葭苍苍所说的“文艺的社会性”,我非常赞同,而且我认为,诗的文字要有起码的美感,但在现在的中国,写东西,突出社会性,是何其难呀,作为一名公务员,把所见所想,以老杜这样的诗人的道德观写出来,当下,我是做不到的。
商品化的洪流可以改变很多东西,当浪漫主义、象征主义、朦胧等不再流行,到处充斥着撒娇派、莽汉、下半身、非非、崇丑、垃圾派等,我所做的是读我想读的诗,写我想写的东西,不能写出来的,就把它放在自己的思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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