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栀子飘飘于2004-05-12, 15:24:37发表
四no兄对于金庸小说的解读我是不赞同的,说得直点我觉得四no兄的解读是对金庸小说的一种拔高式误读。金庸小说在通俗文学里面的地位是无需多说的,他的小说的价值也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并不是肯定了他小说在娱乐价值上的功绩,就能掩盖他的小说在思想上和道德上的浅薄性。当世人对毕加索的画狂热推崇时,毕加索却嘲笑世人: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画些什么。不说金庸小说追求的武侠世界是与当前世界普遍推崇“法治”理念是有冲突的,单是他追求的那种快意恩仇我认为也是与人之所以为人的一种最终人性所背道而驰的,即使他在某些小说里刻意安排的最终宽宏(比如张无忌最终没有去报杀父杀母之仇),也不能掩盖他的小说在思想境界上的狭隘性。至于四no兄所论及的金庸小说哲学主题,比如欧阳峰在疯之前提出的“我是谁”等等,我以为这和哲学意义上的“我是谁”完全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金庸的小说里这和哲学完全搭不上边,只是情节编造的一种需要,金庸随手拈来使自己小说所穿的外衣看上去更华丽一些而已,比如要是从小说里抽掉这个问题完全不提,只是说欧阳峰疯了,对小说主题和故事性完全没有丝毫影响。在《侠客行》的那个“我是谁”亦是如此,只是小说情节悬念上的一种设计罢了,石破天假如最终和父母相认,我们丝毫不会有突兀的感觉,小说主题又有何损呢?
我的其它分析都很详尽,你只却针对一点而言,何以令我信服?
至于“法治”之说,我看你才是要求太高吧。在那以古代江湖社会为背景的小说,怎么可能直接描写这种东西?金庸若按你的要求来写,反而是大大的败笔了。其实,金庸小说的主题中并非没有关于所谓的“法”的表达。你不能从“法制”的角度来生硬、肤浅地看这个问题,而是要从“自然法”的角度来看。像“倚天”、“笑傲江湖”等小说都探讨了“正未必正,邪未必邪”的问题,这其实是反思道德(古代之“法”?)与“自然法”的冲突。即前面的一个“正”或“邪”是指道德,后面的一个“正”或“邪”才是指与“自然法”暗合的真正的“法”。
在西方的政治哲学观念中,认为真正的良法,是要仿效“自然法”的。所以西方区分“法治”(Rule of Law)与“法制”(Rule by Law),前一个“Law”其实是指“自然法”,后一个“Law”是指人制订的“法”。
我不认为我有拨高金庸小说的思想性。首先,金庸有很强的自觉意识去表达西方思想,这一点很明显,后面会再深入地讲到。其次,就算他没有这种意识,他的作品客观地存在着这种思想,与他是否刻意而为没有关系。如果纯粹是牵强附会,是不可能有那么多“巧合”的。
“我是谁”那一问题,“射雕”和“侠客行”那两处确实是与主题表达没有太大的关系,我的评论中也客观地承认了这一点,是作者有点玩弄文字花样,但恰恰这一点说明他确实对西方思想有留心,但作品本身限制了在这一点上的深化。但“天龙八部”中,却是反而虽然没有特别明确地提出“我是谁?”的问题,主题上的关系却更明显。
至于说金庸小说追求快意恩仇,那真不知从何提起。谁都知道金庸小说的后期作品早已不是如此。萧峰的快意恩仇最后落得什么下场?你说张无忌的故事是刻意安排,不能掩盖其思想性的狭隘,“倚天”的思想性如何地狭隘了?你最好等我以后将在武侠版那里发的贴《最爱“倚天”》里再跟我辩吧。不要因为自己目光狭隘看不见,就当那东西不存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