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王安石
“唐宋八大家”——这是后人及文学界的公论,“中国六大政治家” ——这是清末梁启超的推崇,“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这是列宁的评价。
王安石变法,前后共历时十多年,期间朝野一片反对之声,王在八年内两度罢相,直至宋神宗去世、新法以失败告终。然而这次变法的影响之深远、效果之显著以至斗争之激烈,都是空前绝后的。
王的变法以财政和国防为重点。从1069年王受命为副宰相始,新法令一道接一道发布,涉及物质运输和流通、农田水利、赋税、、募役、市场管理和购销、军队驻防和保甲制度。其中既有对前朝如管仲、商鞅、桑弘羊等人的效法,又不乏一系列制度创新。如,免役法彻底否定了千年来延续的徭役制度,推行以钱募役,钱币由此得以在农村地区广泛流通,同时也促使农产品走进商品流通领域;青苗法规定,在青黄不接时,政府可以低息贷款给农民,以农贷与预购支持农业生产;市易法规定,成立市易务,由政府参与市场交易,以平抑市场物价,市易务兼有商业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功能。
后人梁启超认为,青苗法类似近代“官办之劝业银行”,市易务则有 “商业银行之性质”,并感叹说,“中国人知金融机关为国民经济之命脉者”,自古迄唯其一人。的确,王安石对金融、货币这些尚属于模糊概念的理解和运用,早已超越了前人及其自身所处的时代背景。
变法的积极作用很快就显示出来。但与此同时,新法的推行阻力越来越大了。变法遇到了比新党势力更强大的保守派的反攻。司马光在朝堂之上涕泗横流地攻击王安石,宣称自己和新法“犹冰碳不可同器”;欧阳修等反对青苗法;苏轼、苏辙等抵制均输法;就连天旱不雨,也有大臣称是王安石所致。
王安石无可奈何地退休了。在他辞世前,最后一个新法也已被废止。直到五百年后,又一个变法者出现,王的理想才在明代的张居正身上得以复活。
2、王安石变法没失败
说到王安石变法人们总是认为那是一次失败的变法,是横遭司马光等元老重臣竭力反对,各级政府官员在执行新法时又阳奉阴违,随意曲解,不得实施,百姓对变法也不甚理解,怨声载道,所以只能以失败告终。
其实在我看来,那不是一次失败的变法,而是一次成功,是一次重大的改革实践,它的成功不仅表现在能让新法出笼,让宋神宗皇帝拍板通过,而且还付诸实施。从公元1069年宋神宗任命49岁的王安石为参政知事实行变法开始,到1085年,宋神宗去世,共16年,都是改革变法的16年。这16年,无论反对派怎么反对、限制新法,也没动摇过宋神宗支持实施新法的信念。
不管各级政府官员怎样从中作梗,扭曲新法,甚至借推行新法之名而谋取私利,都没能阻止了新法的实施。比如在执行有利于百姓的“青苗法”时,将本来是由农户可在青黄不接时向政府申请的低息贷款,改为了政府强迫农户接受贷款,而利息却比豪强大户的高利贷还高。把“青苗法”变成了盘剥农户的一把刀子了,使得农民叫苦连天,即使这样也没有让神宗皇帝收回实施新法的命令。
在16年里,王安石就能通过“变法”的形式,裁并了一百几十个州县,减轻了国家和人民的负担。在政治制度改革上,整顿了科举和学校,为培养人才准备条件。同时还减免税赋,兴修水利,打击官商勾结,限制市场垄断。到了元丰年间(1078-1085年),已出现了经济恢复的气象,北宋学者陆佃说:“造元丰间,积票塞上,盖数千万石,而四方常平之钱,不可胜计”。
这样的辉煌怎能说王安石的变法是失败的呢?
一直到宋神宗1085年去世,王安石失去了靠山,变法才停了下来。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人治的时代,人没了,谁还能治,只能由下一个皇帝来“人治”。至于他喜欢不喜欢“变法”,那就与王安石无关了。说到底,江山都是人家的,人家用你“变法”你就去变,不变就收回去。反正有了16年的实践已证明变法是成功了,这还不足够证明王安石的政绩吗?若按当今评价官员“成绩是主要的”标准,我看王安石应该算是一位伟大的成功改革家。
怎么能说是变法失败了呢?中国古代社会从来都是一个天子一个令,一朝天子一朝官。神宗皇帝死了,自然要有新天子,新号令,新官员了。如果神宗活下去,新法就能推行。莫说当时的封建社会了,就连如今的一些县乡小官,许多很好的政策还坚持不了16年呢,甚至是一届一改,这能说是改革失败吗?16年按当今的四年一届政府算,也算是四届政府一个号令了。这于古于今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16年的变法中,神宗并没有处处设置障碍,反对变法,就足够了。一个皇帝能16年对自己推行的“政策”不朝令夕改,这足以让一个改革家大展宏图了,我们还得指望一个皇帝有什么别的大作为吗?
如果从历史的发展大进程上看,说王安石变法必然是失败的,那就像说封建社会也必然是死亡的一样。把话说到必然的规律上,那当然永久正确。因为别说王安石救不了北宋,皇帝不也救不了自己的王朝。
所以我们今天的历史学家们应该多从积极的意义上分析一下王安石的16年变法,给社会带来的变化,改革就会成功,改革就会受到历史的肯定。王安石是变法的成功者。
3、当代王安石的悲剧
中国现任总理朱熔基,在国人的心目中,有当代王安石的美誉,早在三年前,他刚刚上任之际,面对着国内外的记者,面对着全中国人民,他发出\"为了改革成功,即使前面是火海刀山,是万丈深渊、是地雷阵,他也要趟过去,万死不辞……\"他这掷地有声的誓言,不但博得了当时在大厅里采访记者的掌声,也在全中国人民的心中,树立起了他那刚正不阿、一身正气的改革者象。
上任伊始,他确实是大刀阔斧、雷厉风行。政府机构改革、大力精简员;大中型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三年脱困;针对农民负担太重,通过费改税来减轻农民负担等等,声势造得很大,使得一些身居官位、尸位素餐者惶惶不可终日,更不用说那些贪官污吏了。然而三年时间下来,在今年四月份召开的全国人大九届五次会议上,他站在讲台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只得到几次礼节性的掌声,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开会的人大代表对他这几年来工作成绩评价不高。在接下来的记者招待会上,朱总理也早已丧失了三年前的锐气,对于记者提出的尖锐问题只是泛泛地回答,言不及义,观点一点不鲜明,并且在有记者质疑他的用巨额赤字刺激经济问题时,他为自己辩解了不少话,但却并不在理,让大家心里很失望。在记者会上唯一出彩的,大概就是他在回答香港记者关于自己工作作风问题时,说到了自己喜欢对贪官拍桌子、瞪眼睛这一段了。这至少表明。他自己尚能洁身自好,保持清正廉洁。
确实,如果回顾朱熔基这几年的政绩,他当初雄心勃勃的计划基本落空。轰轰烈烈的政府机构改革,最后结果是分离出来的一部分职能部门照样存在,虽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却仍然是靠国家财政养着。其次是国营企业解困,也基本上做的是表面文章,国营企的大量不良贷款,最后以一种所谓的\"债转股\"方式挂在了国有银行的帐上,不了了之,而且更要命的是,现在又有新的呆账坏账出现了,看来,国有企业的体制不变,只能是永远地亏损下去。还有就是农村问题,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最近几年,农村的各级官僚机构越来越大,摊在农民头上的税费也越来越多,湖北省监利县某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向朱总理反映真实情况,最后却被逼离开出走,当地官员仍然我行我素地向农民收费。
目前仅在江苏、安徽几个省市进行的费改税试点,也遇到了重重阻力,难以进行下去。所以在这次记者招待会上,朱总理也不得不承认农村问题让他头疼。
现在,朱熔基总理还有最后一年的任期,估计也难有大的作为了。在今年的记者招待会上,我们已经感到了他英雄迟暮的心境。这不由使人想起他的先辈,北宋改革家王安石,王安石上任之初,也是雄心勃勃,\"青苗法\"、\"均输法\"、\"免役法\"、\"农田水利法\"等新制定的七种\"法\"全面铺开,雷厉风行地实行,可惜的是,他这些在上面设想都很好的法,一到下面执行起来,就完全走了样,原因是在封建制度下,各级政府官员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贪污受贿、中饱私囊,再好的\"法\"到了他们手里也走了样。以\"青苗法\"为例,这本来是一种贫苦农民的救济方法,王安石曾乐观地表示,只要实施两年,全国都不会再有春天农民无钱买秧播种的现象。理沦上虽然如此,但实际执行的结果是,青苗虽只取2分利息,但农民实际付出的却远远高于这个数目。这是因为,当年的贫苦农民几乎全是文盲,申请青苗法的贷款步骤却极其繁琐:为了填写申
请书,要花钱请书吏;拿到衙门递交申请,中间还要付不少打点费,所以,青苗法规定的公家贷款表面上虽然利率低,但是手续繁琐,其中还常常有些见不得人,让主办官吏中饱私囊的费用,据史料记载,最后货款农民需付的青苗利息高达原先设定的三十五倍,比民间借贷的高利贷还要高得多,所以新法推行之后,农民的生活反而更加贫苦了。
可以说,今天朱熔基碰到的,也是与当年王安石类似的情况。他虽然自身廉洁,也有很好的治理国家的设想,然而,面对当今中国缺乏民主监督的制度,面对庞大的官僚利益集团,他个人即使有再大的能力,也只能像堂.吉珂德战风车那样,最终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所以,今天我们在感叹当代的王安石--朱熔基悲剧命运的同时,也促使了我们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思考。
4、王安石变法的几个问题
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历来就有不少争议,褒贬皆有。49年以后,历史研究要为政治服务,研究之局面为之大变,对王安石的评价因了两个缘故,却是一路的水涨船高,一个是列宁那一句“十一世纪的改革家,”有了革命导师的评价在前,对王安石的评价就只能高不能低,否则就是研究者犯了路线方向性错误(不要以为这是我的夸张,当年《毛选》中一句:“中国的封建制度自周秦以来延续了两千多年”就将搞中国史研究中的魏晋封建论者打入冷宫,魏晋封建论者之一尚钺虽然贵为北韩的“国师”,但其研究既犯了路线方向性错误,只得终日沉痛检讨,从此后便被剥夺上课权利,以免其毒害学生),另一因素即为文革中的儒法斗争路线史研究,根据上意,一部中国古代史,就是儒法斗争的历史,法家代表进步、革新,儒家代表落后、保守,王安石主变革,自然是法家代表,于是对其人及变法运动更是不得有丝毫批判。直到78年后,也有学者开始批评变法之缺失,目下学界仍是褒贬不一,本文从史料出发,对王安石变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加以评述,以就正于方家。
一、新法的制定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王安石变法中先后颁行均输、青苗法、农田水利、免役、市易、方田均税(以上诸法是安石用于富国之法)、保甲、保马、将兵(以上为强国之法)等法,可以说,王安石制定新法时希望国富民强,“民不加赋而国用足”,但良好的动机未必有好的效果,下面就以青苗、均输、市易、免役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新法为例看看良好动机产生的新法如何扰民乃至害民。
1. 青苗法:青苗法是针对豪强兼并之家利用农民青黄不接之时放高利贷取利而制定的,法令规定以常平、广惠各仓储存的钱谷为资本,夏秋之时按户等以不等的数额贷给农户,利息在二分到三分左右,在夏秋收成后随两税缴纳。其目的自然在救农户之急,以达到抑兼并的目的。而不是为公家取利。实际效果如何呢,首先由法令条款本身来看,欧阳修有一段评论:“夏粮钱于春中俵散,尤是青黄不接之时,尚有可说,秋料于五月俵散,正是蚕麦成熟,人户不乏之时,何名济阙,直是放债取利耳。”可谓一针见血。青苗法在执行中问题也不少,如法令规定不许强制,实际上大多强行抑配,王安石自己都说:“抑配诚恐有之。”利息法令规定百分之二十,实际执行中往往超过,王广渊在河北散青苗钱,利息就达百分之三十,而百姓归还时官员还往往以折变之法取利,司马光为陕西路以折变散青苗钱算过一笔账,农民得青苗钱“陈色白米一石,却将来纳新好小麦一石八斗七升五合,所取利近一倍。”正是青苗钱有如此弊端,才有“官放息钱也,与原勒抑兼并,济贫乏之意,绝相违戾”的议论,而且这种借贷由官府撑腰,危害尤甚,梁任公在《王安石评传》中亦指出:“盖其初意本欲以裁抑兼并者,而其结果势必至以国家而自为兼并者也。”“若国家为唯一之兼并者而莫之抗焉,则民之憔悴,更安得苏也。”正是有国家机器作后盾,百姓对于所借的青苗钱绝不敢抗拒不还,甚至为还青苗欠债,“乃复举贷于兼并之家,出倍称之息,以偿官逋,”而新法如此扰民,安石却仍不以为然,神宗览阅有关章奏后,十分忧虑,询问王安石的态度,王安石的回答是“祁寒暑雨,民犹怨咨者,岂足顾也。”如此不顾民之疾苦,连神宗也听不下去,说:“岂若并祁寒暑雨之怨亦无邪?”安石为此还很不高兴,退而称病居家了一阵子。
2. 均输、市易法:均输、市易法都强调对商业贸易实施国家垄断,“尽笼诸路杂货,渔夺商人毫末之利,”而且市易法垄断货源,“凡商旅所有,必卖于市易。”结果造成“卖梳朴则梳朴贵,卖脂麻则脂麻贵”的局面,尽管王安石声称市易法的目的是“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顺带说一句,王莽搞五均六莞时也是说了类似的话,结果如何不用多说),但实际结果却是“官中自为兼并,”“商贾为之不行……而上下均受其弊。”市易法之弊,连最初倡行市易法的草泽人魏泽宗都“愤惋自陈,以谓市易主者摧固掊克,皆不如初议,都邑之人不胜其怨。”加之执行的变法官员务求政绩,力图通过市易获取更多的收入,多强买强卖,更令市易法之弊害民不浅,如王安石十分信任的吕嘉问提举市易司,收买货物不按立法规定,“务多收息以干赏,凡商旅所有必卖于市易,或非市肆所无,必买于市易。而本务率皆贱买贵卖,重入轻出,广收赢余。”在吕嘉问手中,市易法完全成了“官府而为兼并之事”的工具,由于民怨沸腾,神宗夜降手札,命变法派大将曾布去调查,曾布调查的结果证明情况属实,在报告神宗时曾布明言应废除弊法,而王安石不同意,还一再为吕嘉问辩护,两人为此而闹翻。对于均输、市易法对商人的影响,49年以后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史学研究有这么一种观点,即认为均输、市易法更多的打击的是大商人、“兼并之家”,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看看这种说法的可靠性,神宗死后据统计当时商人所欠的市易钱,仅利息即达921万贯,以开封府为例,在免除了商人欠的市易息钱和罚钱之后,还有27155户欠市易本钱237万贯,其中小姓27093户,欠83万贯,欠200贯以下的25353户,共欠46万贯,由这组数据来看,市易法打击了谁,应该比较清楚了。
3. 免役法:宋代原行差役法,弊端百出,尤其是其中的衙前之役,往往搞得充役之民户倾家荡产,时人批评甚多,如韩琦在仁宗年间就上书朝廷,要求罢去衙前之役,神宗初年,“上命众人议役法”当时多数意见都是要改革役法,后来成为王安石死对头的司马光在他上的《衙前札子》中就详陈衙前之弊,强烈要求变革役法,应该说,改革役法,是当时大多数朝臣的意见。但当王安石开始推行免役法之后,又遭到了相当多的朝臣的批评,原因首先要从免役法的法令本身谈起,免役法规定,废除以前按户等轮流服役的制度,改为由政府出钱募人雇役,原来承担服役义务的乡村上三等户和不充役的四五等户和客户,按产业高低,户等高下出钱代役,称为“免役钱”。原来不充役的城市坊郭户和乡村的未成丁户、单丁户、女户和享有特权的官户、寺院户,按同等人户的“免役钱”之半,输“助役钱。”在征收免役助役钱”时,还加收十分之二的免役宽剩钱,以备荒年之用。免役法固然打破了官户、寺院户的特权,但原来由于贫困而免于充役的下等户和客户却严重增加了负担。变法派大将,反对司马光极力的章忄享也承认:免役法中,“言不便者多下等人,”“光所论事亦多过当,唯是称下户原不充役,今来一例纳钱,……最为论免役纳钱利害要切之言。”而制定免役法时之所以要原不充役的下等户和客户纳钱,原因在于下等户和客户虽然穷困,但户口基数大,纳钱虽不多(较上等户而言),“而户数至广,积少成多,役钱恃此而足。”仅熙宁九年(1076年)的免役钱余额(扣除政府募人雇役的开销)就达3926856贯硕匹两,如此丰厚的收入,再说不为公家得利未免自欺欺人。官府富裕,百姓的负担大大加重了,尤其是本不充役的下户,更是不堪重负,据记载,当时百姓被迫“杀牛卖肉,伐桑薪,”不少地方还出现农民被迫拆屋的现象,而免役法在执行中更是弊端百出,如免役钱之外,还增免役宽剩钱,开始说是以备荒年,实际上年年征收,与常赋无异,规定标准为百分之二十,执行中普遍扩大到百分之四五十,而且免役收入也没有专款专用,马端临在《文献通考.职役考》中有这么一段按语:“盖熙宁之征免役钱也,非专为供乡户募人充役之用而已,官府之需用,吏胥之廪给,皆出于此,…….是假免役之名以取之,而复他作名色以役之也。”上面最后一句话,说到了免役法推行以后的又一大问题,“庸钱不除,差役依旧。”问题之严重,连神宗皇帝也不好意思了,下诏说:“已令出钱免役,又却令保丁催税,失信于民。”正因为免役法的制定和执行存在如此之多的弊端,许多原来坚决主张改革差役法的官员对免役法批评极力也就不足为奇了。
总的来说,安石新法立意虽嘉,但制定执行中却是弊端丛生,这种动机与效果的巨大反差,是导致变法屡遭攻讦的重要原因。当然,说新法扰民,并不是对新法一律否定,同前述青苗、均输、市易、免役诸法相比,农田水利、方田均税、将兵等法相对弊端较小而成果较大,如解决兵冗问题,英宗年间全国总兵数为116万2千。至神宗末年,禁厢军约为80万,,裁兵三分之一,效果明显。行农田水利法后,不仅原来废弃的一些水利设施被修复,还新增了不少设施。据《宋会要辑稿》载,从熙宁三年至熙宁九年,各地兴修水利一万七百九十三处,受益农田三十六万多顷,方田均税法虽然在不少地方的执行效果欠佳,对于平均赋役还是起了积极作用。但上述新法的成果既不能抵消也不能掩盖青苗、均输、市易、免役等法扰民害民的事实。
二、 变法派成员良莠不齐:
正如王安石在给神宗的奏折中所言:陛下即位以来,所拨用者,多士之小有才而无行义者!时人也有变法派多无耻之徒的说法,求诸史料,变法派中确实有不少无耻小人,比如号称护法善神的吕惠卿,为安石一手提拔,却欲至安石于死地,为了陷害安石,甚至在两人来往书信中捏造安石有“无使上知”之语,意图加给安石欺君的大罪,用心何其毒也。邓绾更是“笑骂任君笑骂,好官我自为之。”的小人,李定之升进,靠的就是违心地讲青苗法便民,因与苏轼不睦(子瞻以为不孝,恶之),就运用捕风捉影、随意栽赃的手法,从苏轼的诗文中发掘其对朝廷不满的证据,列举了四条要苏轼命的罪状,认定东坡“讪上骂下,法所不宥,”结果引发乌台诗案,改变赵宋建国以来不以言罪人之规而兴文字狱,此事连变法派中人都多有不满,章忄享就对神宗说:“仁宗得苏轼,以为一代之宝,如今陛下投之大狱,恐后人言陛下不惜人才,好阿谀之言耳。”退休在南京的王安石听说此事也十分不满,上书神宗:“岂有盛世而杀才士者乎。”在这件事上,李定以睚眦之怨而欲至东坡于死地,说他是无耻小人,恐怕不枉。至于曾布,宋史将其列入《奸臣传》确实有些冤枉(宋史这方面问题不小,比如奸猾如史弥远竟然不入《奸臣传》),但确也事出有因,哲宗死后无嗣,向太后属意端王赵佶,当时宰相章忄享直言端王“轻佻,不可以君天下,而时任知枢密院事的曾布却顺着向太后斥责道:“章忄享,听太后处分。”徽宗因而得立,而北宋之亡,徽宗应付重责,高宗时修实录,靖康之耻历历在目,对于拥立徽宗的曾布自然不会说什么好话。还有杨畏,对于变法摇摆不定,人称“杨三变”,臭名昭著。而王安石只要人支持新法便加收用,越级提升,连杨三变也一度加以任用,其用人可谓不明,吕嘉问,观其提举市易司后之所为,足见其是个只顾自己升官不顾民之死活的无耻小人,而变法派中有这么一些货色,新法扰民害民一面被他们发扬光大,老百姓更倒霉了。
三、富国强兵的实际效果:
变法目的为富国强兵,解决财用不匮的问题,但实际结果如何呢,通过各种法令,财富是集中到了政府手中,元佑元年,当时府库所积常平、坊场、免役积剩钱共五千余万贯,实物谷帛复有二千八百万石匹,然而这些财富大多被储存起来(神宗先后建52个库储存变法所得)并未用于解决财用不匮的问题,国家三司财政直至熙宁十年还处于“财货匮乏为甚,计月支给,犹惧不足。”而储存的大量财富却“贯朽不用,利不及物。”这种富国,可谓叹为观止。强兵又如何呢,尽管立了不少新法加强军队,但军队的训练依然问题很大,元丰三年,政府派员检查各路行将兵法的情况,发现“河北十二将军马,多不应格。”江南东路、淮南东路的将兵,武艺生疏,不依原法结队,逐队呼名不相照应。“保甲法推行增加百姓负担,也强化了对百姓的统治,保甲本意为防盗,实际推行中却是“盗贼公行,多保甲也。”河北、陕西、京西的保丁常聚为盗贼,“官军追讨,经历岁月,终不能制。”而对辽和西夏,弱势地位也未改观,熙宁七年,宋辽重订边界,宋弃地七百里于辽。对西夏作战。先小胜而后大败,所得不过米脂等六城,而灵州、永乐两役,死去官军、义保、熟羌60余万。可说是对强兵的极大讽刺。
5、王安石变法失败中的个人因素
王安石变法是北宋中期极重大的事件,在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地位也十分重要.然而,毫无疑问,它是一次失败的改革.关于它失败的原因,学术界一直有许多不同的观点:宋以后史评家一般都指责新法本身,认为是变祖制,所以不能成功.现代的史评家从新的阶级立场看待这次变法,以当时的社会环境为着眼点,提出了新的看法.现在一般公认的有这么几条:
一是当时吏治环境不利于变法.譬如在盐碱地上栽禾苗,自然枯萎.
二是以国家至上的原则实行变法,错误估计了社会承受能力.还是用盐碱地打比方:明明不适合栽禾苗,因为田主需要,就不但栽,而且还不科学地密植,结果是产量下降,体现不出新型苗种的优势.
三是变法根本目的是维护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没有改的极彻底,所以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承上喻,就是说不管是改良土质,还是改良苗种,横竖收成归田主,人民干嘛要帮忙.
四是变法触动了既得利益集团,一旦他们反扑,力量超过了内讧不断的改革派.
五是王安石用人政策的失误.依前面的例子,就是把试验田给了不善经营的人去鼓捣,结果更遭了.。
六是神宗个人的动摇.田主都不要改良他的田了,旁人又能怎样.
这六条理由都有理,但在这六条里,我觉得王安石个人的特性对变法最终结果的影响也不可忽视.
王安石是个有能力,有勇气,有远见又十分固执强硬的人,这四点使他成为了一个伟大的改革家,而这四点也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他领导的这场改革的失败.
首先是朋党问题.
要不要有朋党,选什么样的人为朋党,朋党的作用是什么?这些问题常常会摆在面前,令人为难.君主是决不喜欢朋党的.可对通常为大臣的改革家来说,朋党是必不可少的:高堂之上,一人声嘶力竭,难有附和之声,更不用说喝彩声,君主的意志怎么会和你一样;君臣猜疑是古代社会常见的现象,一旦有隙,谁来弥补,自己又不能自我申述诉;变法过程中无志同道合者谁肯倾力相助;且只要存在新旧党争,结党就不可避免,要洁然一身,不朋不党做君子,太难了!在以一人之喜乐为目标的朝廷,无党之人再有作为又有何用?此时的朋党是改革对抗中的产物.王安石的作法也是如此:为改革培养人才,让这些人才通力推进改革. 王安石选人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对新法的态度,他对人的看法全不从个人利益出发.然而他显然是失败了:攻击他最激烈的竟然是他一手培植起来的人.这当然有偶然因素,但王安石个人的作用也很明显.王安石对变法的难度是早有预料的,所以他对批评相当敏感,坚决予以回击.同时,变法主张几乎出自他一人之手,才能太强反而使他无法与别人哪怕一点儿异议妥协.对他而言,前途艰险而孤军奋战,要分清敌我太不容易,而性格刚强的他怕损害新法,更无法接受批评.对他而言,接受一个改进的意见就是一个不可饶恕的妥协.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朋党按他的理想就应当只是全力推广新法的工具,而不存在建议和修改的功能.攻击有异议的朋友和攻击敌人一样激烈,自然遇见的反抗异常激烈.何况,出于斩草务必除根,整垮一人压制一片的考虑,王安石用的手段又比较酷烈,甚至可以说不择手段.这样的情况下,可调和的矛盾被激化,朋友一个个变成了敌人,改革只有批评者和反对者,而缺乏促进者,力量大削.后人评价,提出:”政策上的反对派只会挑剔指责,而没有改革的实际措施”这个看法相当准确地指出了王安石的困境.
如何面对人民的反应?王安石在这一点上无疑又犯了激烈偏颇的错误.”人言不足恤”,这是改革家大无畏的斗争精神,也是改革家过头的激情.商鞅变法时,人民也曾怨声载道.但商鞅强力推广,克服了旧有社会的惰性,久之,则法令通行,最终胜利了.实际上任何改革的进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而大规模改革的成效又有滞后性,人民的怨声不可避免,在一些心怀叵测的官员带动下,不好好处理就会变成反抗改革的力量.王安石是太看重这个可能了.他把人民盲从的劣性根看成是最大的障碍,抱定 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的思想去硬生生克服它,只想度过一段适应期就好了,却不知新法之弊确实有之;他才干虽高,亦无法做到尽善尽美.每每看到他力排众议,呵护新法如同呵护未满月的婴儿时,我都不禁扼腕叹息,性格果然决定命运,王安石的坚强果敢固然是改革家必备,但没掌握一个度,却被天下人曲解,其赤子之心,焦身之虑,又有谁可以理解呢?
神宗最后也遗弃了这个孤独跋涉的英雄:元佑元年,王安石郁郁而终,这一段轰轰烈烈的历史也随他而去------新法全废.那样坚强一反世风的勇士终于颠踣于途中,一切改革与之俱休,雄言大辩也湮灭在尘世中.然而“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吾今犹望其雄风,怆然而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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