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21-4-6 18:23 发表
大部分的法律都是行之多年,而且讓老百姓受惠同時也得付出的
比如稅法,你小的時候享受為主,中青年你付出得多,到了老年你又再次享受得多
这个问题想单独列出来先请教一下,我想了几天还是没有完全想通。一般意义上大家似乎确实如此,但是我很纠结这个普遍性落在具体个人身上是否依然有指导意义?
比如以我来说吧,小的时候固然也享受了税收契约的好处,但我感触最深的还是父母对自己的疼爱,后者比前者对我来说重要得多。中青年虽然付出了很多,但在父母培养的路线之下,总还是能承受。到了老年,我自己也有小孩了,我希望他们像我小时候一样可爱,这样看着他们生活也很有趣,运气好偶尔还可以欺负一下。我觉得税收不能带给我这种精神享受,而它对我的世界来说份量很重。不知道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