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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梁山一百單八将的真實面目(轉貼)
h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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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威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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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帖子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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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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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16
#1
发表于 2006-9-26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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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一百單八将的真實面目(轉貼)
梁山一百單八将的真實面目
世人都道水浒中的一百零八将個個是令人仰慕的英雄好漢。是些"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風風火火闖神州的真豪傑。一首《好漢歌》令人熱血彭湃,彷佛大家都生了義膽。以爲大碗吃肉大甕喝酒,該出手時就出手就算得上英雄好漢了。其實這樣的好漢隻是水浒中所謂的好漢,從另一角度看這些好漢也就與地痞流氓一般無異了。
或許流氓就是好漢,但那是另一個問題了。
水浒開篇便道洪太尉一意孤行,放走了"伏魔之殿"中的一百單八個魔君,計三十六員天罡星,七十二座地煞星。天罡地煞,多用于對惡人的稱呼,在武俠小說中則更是惡魔的形象了。水浒作者稱這水浒一百零八号人物爲魔君,雖是一番戲谑之詞,但也自有其合理之處。
這些水浒中的人物,這一百零八号魔君,我們無論稱之爲流氓也好,或是稱爲好漢也好,他們之所以被稱爲魔君,身上确實有一些共性。這些共性使這些魔君成爲魔君自身,或謂成全其英雄好漢自身,或流氓自身,爲了便于人們接受起見,我稱之爲水浒傳中的英雄觀。
一:英雄要殺人,殺人越多越好。
無論是哪路英雄,要入那水泊梁山,得交個投名狀來。
水浒傳第十一回寫汪倫要求林沖拿一個人頭來當見面禮。
"王倫道:'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夥,把一個'投名狀'來。林沖便道:"小人頗識幾字,乞紙筆來便寫。"朱貴笑道:"教頭你錯了。但凡好漢們入夥,須要納投名狀,是教你下山去殺得一個人,将頭獻納,他便無疑心,這個便謂之投名狀。"林沖道:"這事也不難,林沖便下山去等,隻怕沒人過。"
水浒中的英雄個個會殺人,殺人越多越英雄。且殺人時不分青紅皂白,隻要殺得不是和他們同路的流氓好漢,他們殺後也就個個心安理得了,從不會内疚。
金聖歎《水浒》卷之三"讀第五才子書法"中,曾爲梁山好漢們排了排隊。給予"上上"評價的共有九個人物,但從全書看來,"戲份"較重,評者也較偏愛的無非是這四個人:林沖,魯達、武松、李逵。
這四個人可說是好漢中的好漢,英雄中的英雄,幾百年爲人津津樂道,爲人所仰慕,崇拜。李逵同志還被封爲最富于革命鬥争精神的英雄。是農民階級代表中革命性和反抗性最堅決的典型。在20世紀50年代被封爲在絕大多數文學史和研究著作中,都把黑旋風李逵評價。李逵一直被認爲是革命性和反抗性最堅決的典型。
然而就是這些梁山中最好的人物,殺起人來也是有滋有味。
從上文可知,汪倫要求林沖去殺個人再入夥,林沖根本沒遲疑就答應了。汪倫給他三天期限,在這三天裏,林沖煩惱的不是要去殺人,林沖煩惱的是找不到人殺,還好第三天碰到地是青面獸楊志,打了個平手,被汪倫叫停了,要是其他一般的客商,早給林沖給一刀兩段了。
林沖先期的手刃陸謙、富安、差撥,到後來的火并王倫,确是不殺人不足以顯示其英雄。
魯提轄算是最慈悲的,殺人不多,從拳打鎮關西到殺死生鐵佛崔道成,殺得都還是比較有理的。而武松與李逵身上的血腥味可就濃了。武松殘殺潘金蓮,到殺西門慶、大鬧飛雲浦、血濺鴛鴦樓,一路是殺了不少人,特别是在血濺鴛鴦樓這一節中,武松一樸刀一個,前後殺死十五人,方才心滿意足。意猶未盡,最後留下八個血淋淋大字:"殺人者打虎武松也","正義凜然"地向世人公布其英雄壯舉。而其中真正可殺地隻有二三個主使者而已。其他的皆是濫殺。而金聖歎在評點此一殺人事件時,甚是痛快,連道"真正妙筆"。又道:"殺第四個,又割頭,與殺别個不同。"武松割尚未完全被砍死的張夫人頭時,金聖歎評道:"半日可謂忙殺腰刀,閑殺樸刀矣。得此一變,令人叫絕。武松找到幾個無辜的婦女,武松也把她們殺死在地上,道:我方才心滿意足。很有點冷血殺手的味道,可以說已經有點變态的。在中外傳統中,打女人都已經不是一個好男兒的做爲了,何況是殺她們?而金聖歎的評語居然是"六字絕妙好詞。"可見金的心态與水浒作者的心态有同工異曲之處。
武松殺人雖已過濫,但比起李逵則又是小巫見大巫了!
李逵殺人隻圖殺得手順,殺得快活,一味地砍殺,"一斧一個,排頭兒砍将去",殺死的多是"看客"。李逵殺人形同兒戲,爲賺朱仝上山,砍死年方四歲的小衙内,内心無一絲愧悔。明人餘象鬥對此有評語:"李逵鐵心,鶴淚猿悲。"
李逵不僅僅是濫殺無辜,而是殺人成性,将殺人作爲"快活",不殺人就會難受。三打祝家莊前他說自己已"閑了多時,不曾殺得一人",要求自帶二三百小喽羅"把這個鳥莊上人都砍了"。扈家莊本來已經表示不與梁山爲敵,并配合攻打祝家莊,宋江已經宣布他們"前來投降了"。但在扈成已經捉住祝彪欲解往宋江處的情況下,李逵不但把祝彪砍殺,而且"把扈太公一門老幼盡數殺了,不留一個",隻有扈成逃走。在宋江批評李逵時他還說:"誰鳥耐煩!見着活的便砍了。""……吃(被,讓)我殺得快活!"因此李逵的"快活"往往以許多無辜生命的死亡爲代價。李逵斧劈公孫勝之師羅真人及道童也屬于濫殺。他不僅任意殺戮,且手段極其殘忍。73回李逵爲狄太公家"捉鬼",将他女兒及其情夫都砍殺,還說"吃得飽,正沒消食處",将兩個屍體"亂剁了一陣","剁做十來段"!狄太公、太婆得知自己的獨生女兒被殺害,非常傷心,李逵還迫使他們治酒食相謝。
40回裏在江州劫法場時他"輪兩把闆斧,一味地砍将來……隻顧砍人……不問軍官百姓,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渠……(江邊)百姓撞着的,都被他翻筋鬥,都砍下江裏去。"晁蓋叫道:"不幹百姓事,休隻管傷人!"李逵"那裏來聽叫喚,一斧一個,排頭兒砍将去。"41回李逵說:"便造反怕怎地!晁蓋哥哥便做了大皇帝,宋江哥哥便做了小皇帝……我們都做個将軍。殺去東京,奪了鳥位,在那裏快活"。又隻是知道殺,知道快活。43回裏李逵"性起來,把獵戶排頭兒一味價搠将去,那三十來個士兵都搠死了……李逵還直顧尋人要殺",被朱貴攔住。
魯迅對《水浒傳》發表過許多精辟的意見,其中不止一次談到對李逵的看法。他的《流氓的變遷》一文裏說道:"他們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李逵劫法場時,掄起闆斧來排頭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他在《集外集.序言》一文中明确表示對"不問青紅皂白,掄闆斧'排頭砍去'的李逵""憎惡"。"憎"是痛恨,"惡"是厭惡,很反感。
李逵的殺人在水浒裏是突出的,但在殺人方面更濫,更殘忍的卻也還有不少。
如爲了讓美髯公朱仝上山,吳用設計,晁蓋、宋江下令,吳用、柴進、雷橫、李逵進城,趁朱仝離開時"故意教李逵殺害了小衙内先絕了足下(朱仝)歸路,隻得上山坐把交椅。"(51、52回)知府之子四歲的小衙内,一個長得非常可愛的孩子,被李逵以闆斧将"頭劈成兩半個",多麽殘忍!34回爲了讓霹靂火秦明入夥,宋江定下計策,讓燕順、王英帶領五十餘人将青州城外"舊有數百(戶)人家,卻都被燒成白地,一片瓦礫場上,橫七豎八,殺死的男子婦人,不計其數。"也就是說爲了迫使一個秦明上梁山,殺死了數以千計的無辜百姓。而且由于燕順、王英等是化裝成秦明去的,結果秦明一家被慕容知府所殺。
水浒的英雄們不僅殺人,濫殺,而且不少英雄好漢都開殺人店,甚至擅長吃人。
著名的母夜叉孫二娘就是開人肉店的,她的丈夫張青原是替光明寺種菜園子的。因一時間争些小事,性起就把光明寺僧給殺了,放把火燒做白地。於是便做了強盜("剪徑" ),以後被一個做過"剪徑"的老者招贅。他與妻子在此開黑店,賣人肉包子。每日隻等那客商過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藥與他吃了,便死。将大塊好肉,切做黃牛肉賣,零碎小肉,做餡子包饅頭。
--無論從那一角度看,張青與孫二娘都是十足的惡人,在金庸的小說裏,這些開肉店的人足以進四大惡人名單裏了。然而,張青與孫二娘卻是水浒裏的好漢。更值得玩味的是武松對這些開人肉店的人的态度。
話說武松假裝被蒙倒(27回),抓住了孫二娘,正待要好好揍她,這時張青來了,叫道:"好漢息怒!且饒恕了,小人自有話說。"
武松跳将起來,把左腳踏住婦人,提着雙拳,看那人時,頭帶青紗凹面巾,身穿白布衫,下面腿絣護膝,八搭麻鞋,腰系着纏袋;生得三拳骨叉臉兒,微有幾根髭髯,年近三十五六。看着武松,叉手不離方寸,說道:"願聞好漢大名。"武松道:"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都頭武松的便是。"那人道:"莫不是景陽岡打虎的武都頭?"武松回道:"然也。"那人納頭便拜道:"聞名久矣,今日幸得拜識。"武松道:"你莫非是這婦人的丈夫?"那人道:"是。小人的渾家有眼不識泰山,不知怎地觸犯了都頭?可看小人薄面,望乞恕罪。"
武松見他如此小心,慌忙放起婦人來,便問:"我看你夫妻兩個也不是等閑的人,願求姓名。"那人便叫婦人穿了衣裳,快近前來拜了都頭。武松道:"卻才沖撞阿嫂,休怪。"
按理說武松作爲一個英雄好漢,正派人物,應該對開人肉店濫殺無辜的張青與孫二娘表示出極大憤慨,誰知張青就這麽說了幾句話武松心就軟了,倒對孫二娘叫起嫂子來了。
而37回裏也記道:梁山泊的情報站兼接待站由旱地忽律朱貴負責的那個酒店也是個黑店:"在此間開酒店爲名,專一探聽往來客商經過,但有财帛者,便去山寨裏報知。但是孤單客人到此,無财帛的,放他過去;有财帛的來到這裏,輕則蒙汗藥麻翻,重則登時結果,将精肉片爲巴子(幹肉),肥肉煎油點燈。"
梁山的領袖宋江則好幾次都差點被他以後的好漢們給活吃了!第一次是落在矮腳虎王英手裏,宋江的心肝就差一點被王英做成醒酒湯吃了。第二次是落在催命判官李立在揭陽嶺開黑店賣人肉包子,若非混江龍李俊及時趕到,宋江差一點也就成了包子餡。
梁山好漢開的人肉店,如張青,除了三種人不殺好漢--一是雲遊僧道不殺,他又不曾受用過分了,又是出家的人。二是妓女不殺,怕壞了名聲,三是被刺配的罪犯不殺,恐有好漢在裏面。其他人都殺。象催命判官李立開的人肉店就殺得更濫了。但他們仍舊名列一百零八将裏面。
而有的好漢則吃人肉,象李逵,就把李鬼的腿上好肉給吃了--金聖歎曾評道:人肉亦有好壞之分,又是一奇!而朝廷命官黃文柄則被梁山衆好漢給生吃了!原文道:"宋江便把黃文柄剝了濕衣服,綁在柳樹上,請衆頭領團團坐定,宋江便問道:'我與哥哥動手割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燒吃。'于是李逵便拿起尖刀,先從黃文炳的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當宋江等衆頭領吃完了烤人肉,口幹舌燥之際,李逵又拿刀割開黃文炳的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衆頭領做醒酒湯。
可見,水浒裏的英雄好漢個個都是殺人高手,吃人也甚在行。當然,吃人不是成爲英雄的首要條件,殺人才是。因爲梁山要得就是"投命狀"。從頭領宋江晁蓋起,哪個手上不是累累血迹。
二:英雄要仗義,要疏财。越仗義,疏财越多,就越英雄。
在水浒第六十八回"宋公明夜打曾頭市 盧俊義活捉史文恭"中,盧俊義生擒了史文恭後,宋江在衆好漢面前表示要請盧來做寨主,并陳述自己有三不及盧:"第一件,宋江身材黑矮,貌拙才疏;員外堂堂一表,凜凜一軀,有貴人之相;第二件,宋江出身小吏,犯罪在逃……;員外生于富貴之家,長有豪傑之譽……;第三件,宋江文不能安邦,武不能附衆,手無縛雞之力,身無寸箭之功;員外力敵萬人,通今博古,天下誰不望風而服。尊兄有如此才德,正當爲山寨之主。"
宋江所說大體符合事實。若論個人相貌、出身、武藝,宋江的确都不如盧俊義,宋江确實是一沒相貌,二沒武藝。但就是這麽個黑矮的小押司宋江,卻是梁山的第一條好漢,成了梁山衆好漢心服口服的首領
。
道理何在?
道理就在這裏,梁山好漢一條最重要标準便是要仗義,要疏财。誰最仗義,誰廣施财物,誰就最有聲望,武藝相貌乃至出身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就是仗義了。因爲梁山的大廳上方就是寫着三個大字"聚義廳"。梁山的好漢們最講義氣了。而梁山的衆好漢中,宋江又是頭号最講義氣的人--至于到底是不是最講義氣的人是大可懷疑的,但江湖上就是這麽傳說--宋江的所以這黑矮漢子成了頭号好漢也就是順理成章了。
宋江号稱及時雨宋公明,在江湖上以仗義疏财著稱,諸位可曾知道其名氣有多大?請看下列情節:
在第三十五回石将軍村店寄書,小李廣梁山射雁中,流蕩江湖的賭徒石将軍石勇聲稱:"老子天下隻讓兩個人,其餘的都把來做腳底下的泥。"當宋江問是何人時?石勇說:一個是是滄州橫海郡柴世宗的孫子,喚做小旋風柴進柴大官人。"另一個是郓城縣押司山東及時雨呼保義宋公明。"石勇又道:"老爺隻除了這兩個,便是大宋皇帝,也不怕他。"
可見宋江名氣之大,那宋江的這個大名又是怎麽得來的呢?
便是通過仗義疏财,對任何一個投奔者都待之以禮,賜以錢财,慷慨大方,有始有終。其做法頗類似于戰國四公子。
第二十二回中寫武松投靠柴進後,日子一長遭到了柴進的冷遇。而宋江殺了閻婆惜後,逃官司也投奔到橫海郡柴進莊園,柴進設宴款待,飲至傍晚時分,宋江起身去淨手,由于宋江已有八分酒,腳步趄了,隻顧踏去。結果踏在火鍁柄上,把那火鍁裏炭火,都掀在那得了瘧疾正在烤火武松身上。引起一場戲劇性的風波。當武松要打宋江時,柴進趕到,對武松道:"大漢,你認得宋押司不?"
武松道:"我雖不曾認的,江湖上久聞他是個及時雨宋公明。且又仗義疏财,扶危濟困,是個天下聞名的好漢。"柴進問道:"如何見的他是天下聞名的好漢?"武松道:"卻才說不了,他便是真大丈夫,有頭有尾,有始有終,我如今隻等病好時,去投奔他。
從武松的話中,我們可以聽出,宋江是個天下聞名的好漢,而聞名的原因則就在于那仗義疏财,扶危濟困,有頭有尾,有始有終。令天下英雄都想要投奔他。如第三十八回裏戴宗就對李逵介紹宋江道:"我且與你說知:這位仁兄,便是閑常你要去投奔他的義士哥哥。"說明李逵也經常想着要去投奔宋江。
在第三十七回沒遮擋追趕及時雨,船火兒大鬧洵陽頭裏,李俊對那要害宋江的張橫說道:"兄弟,我常對你說,天下義士,隻除非山東及時雨郓城宋押司。今日你可仔細認着。"
這裏,宋江就成了天下第一義士了。成了天下第一義士離成梁山首領也就不遠了。
宋江的名氣及他的一次次地逢兇化吉就主要來自于他的義氣。
至于宋江的仗義主要體現在哪裏?典型的事例實在不多。主要的就是那生辰綱事發,宋江擔着血海也似的幹系通風報信後晁蓋的表現。至于疏财,倒是挺多的,也不知道宋江從哪裏搞了那麽多财過來。比如宋江一遇見李逵,看那李逵缺錢,随手就給了粗人李逵十兩銀子,搞得粗人李逵甚是感激,尋思道:"難得宋江哥哥,又不曾和我深交,便借我十兩銀子,果然仗義疏财,名不虛傳。"粗人李逵就這麽簡單地被宋江收買了。
由于梁山好漢個個講義氣,所以一碰到那天下最講義氣的宋江馬上納頭便拜也就順理成章了。施耐庵寫水浒最大的不足便是宋江被寫成天下第一義士,但具體的事例又不多,而晁蓋與宋江一比,往往還顯得晁蓋更有義氣。令人感覺,宋江這天下第一義士稱号是被作者硬套上去的。
既然梁山最重義氣,愛思考的朋友不禁會問:"那梁山的義氣的本質是什麽呢?"
水浒義氣的本質便是結幫互助,幹那爲法度所不容的事。義表面上是爲朋友兩肋插刀,在所不惜。其實卻是本質上徹底地自私自利的一種行爲。因爲這對朋友好的基礎建立在朋友也對自己好的基礎上。願意爲朋友賣命是因爲相信朋友也會爲他賣命。願意爲朋友幹那違法之事,是因爲朋友也會爲他幹那違法之事。
梁山的好漢所謂的義遵循的标準便是:你對我好,我也就對你好。你對我極好,你看得起我,我就甘願爲你賣命。
武松爲施恩醉打蔣門神,最後殺了蔣門神,蔣門神依仗官勢,爲非作歹,稱霸一方,确實是個十足的惡霸。但金眼彪施恩與蔣門神本質上沒有任何區别。快活林是山東、河北客商們都來做買賣的商業發達的大鎮,有百十處大客店,三二十處賭坊、兌坊(銀子換銅錢,大兌坊還能将銀票換成銀子)。施恩自己說往常他"一者倚仗随身本事,二者(倚勢)捉着營裏有八九十個棄命囚徒,去那裏開着一個酒肉店,都分與衆店家和賭錢兌坊(按:派囚犯中的這八九十個亡命徒監督快活林的百十處大客店和二三十處賭坊、兌坊,收取保護費)。但有過路妓女之人,到那裏來時,先要來參見小弟,然後許他去趁食。那許多去處,每朝每日都有閑錢,月終也有三二百兩銀子尋覓,如此撰錢。"(29回)所以施恩也是個不折不扣的惡霸。隻不過蔣門神後台是張都監和張團練,是管轄州府縣軍事的高中級軍官,比施恩的父親相當于監獄長的管營硬得多,結果打傷了施恩,奪走了快活林。所以施恩與蔣門神之争實際上是黑吃黑,沒有任何正義與非正義可言!武松幫施恩奪回快活林後,"施恩的買賣比往常加增三五分(即30%-50%)利息。各店家并各賭坊、兌坊,加利倍送閑錢來與施恩……施恩自此重霸得孟州道快活林。"而武松之所以願意幫施恩奪那快活林,無非就是因爲施恩對他好,每天送那好酒好肉給他吃。看得起他。所以武松被施恩的酒肉感動後,就對施恩說:"你要教人幹事,不要這等兒女相!恁地不是幹事的人了!便是一刀一割的勾當,武松也替你去幹!若是有些谄佞的,非爲人也!"。你看,所謂的梁山好漢中的上上人物,天神般的武二郎,其見識也不過如此!
三:英雄不能好色。
元明是市井文學的發展和鼎盛期,小說和戲曲互相改編,塑造出來的英雄人物,共同特征是不好女色。水浒英雄更是如此。如好漢武松面對潘金蓮的挑逗,反應是"睜起眼來道:'武二是個頂天立地噙齒戴發男子漢,不是那等敗壞風俗沒人倫的豬狗,嫂嫂休要這般不識廉恥。'"(24回) 如在潘巧雲美色面前,石秀是:"我幾番見那婆娘常常的隻顧對我說些風話,我隻以親嫂嫂一般相待"(45回),"兄弟雖是個不才小人,卻是頂天立地的好漢,如何肯做這等之事"(46回)英雄不僅不能爲美色所誘,夫妻間的性生活也要盡可能降低。宋江早期形象是個酒色之徒,喝酒、狎妓、殺人、放火,《水浒傳》卻反複強調"這宋江是個好漢,不以這女色爲念"(21回)。天王晁蓋也"最愛刺槍使棒,亦自身強力壯,不娶妻室,終日隻是打熬筋骨";盧俊義"平昔隻顧打熬氣力,不親女色"(11回)。表面看來,不親女色隻是爲了"打熬筋骨"、"打熬氣力",深一究之,又不盡然。英雄耽于女色,便"不是好漢的勾當",宋江教育王英:"但凡好漢,犯了'溜骨髓'三個字的,好生惹人恥笑。"(62回)"做好漢"是男人取得話語權力的先決條件。好漢耽于女色,必會帶來奇恥大辱.
水浒好漢一百零八條,大部分都不曾結婚,也不好色。而最有英雄氣概的如李逵、武松、魯智深、楊志、阮家三兄弟等,就不曾表現出對女色的興趣。如李逵,對女人全無情趣,全不解風月之情,水浒第38回中,李逵和宋江等人在琵琶亭酒館喝酒,一個"冰肌玉骨,粉面酥胸"的二八女娘來到跟前,"道罷萬福,頓開喉音便唱。李逵正待要賣弄胸中許多豪傑的事務,卻被他唱起來一攪,三個且都聽唱,打斷了他的話頭。李逵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跳起身來,把兩個指頭去那女娘額頭上一點,那女子大叫一聲,蓦然倒地。"--對女人能下得了如此毒手,當然是一點紳士風度也沒有的啦,唯有稱之爲水浒"好漢之風神"。
水浒的好漢不好色,也因之給自己惹來一些不幸事。如梁山的第二條好漢盧俊義平昔隻顧打熬氣力,不親女色,冷落了自己的夫人。導緻自己的老婆跟他的管家李固勾結起來,告他造反,差點就把盧俊義給整死了。楊雄也是如此,平時對潘巧雲不大關心,最終也導緻了她的紅杏出牆,跟一個和尚好上了,也差點送了楊雄的命。水浒中好色的好漢也就隻有矮腳虎王英和小霸王周通兩個人了,而王英就是因這,如前文所叙,遭到了宋江的責罵。
四:英雄要喝酒,要吃肉,肉吃得越多,酒喝得越多,則越英雄。
由于禁(節)性欲而必然地把精力轉向食欲,造成無節制的食欲的大放縱,這是英雄好漢生活中的另一大特色。古人早已有雲,"食、色,性也"(《孟子》);"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禮記》)。不但"食(飲食)""色(男女)"并舉,而且把"食"放在人的本性欲求的第一位。梁山好漢既然在"色"上已不怎麽親近,那在"食"上就再也不能節制甚至"禁欲"了,于是我們就不會奇怪在"水浒"世界中看到那麽多大吃大喝暴吃暴飲的描寫了,也不會奇怪阮氏兄弟認爲"成甕吃酒,大塊吃肉"是作爲"理想世界"的梁山泊的一大魅力所在。魯智深在五台山兩次酗酒鬧事就是典型的一例:第一次,他在五台山寺中呆了四五個月就感到"餓得幹鼈了","口中淡出鳥來",就去搶了人家一桶酒吃,喝醉了行兇打傷了好多人;第二次,在事過三四個月後,下山吃了二十碗又一桶酒,另加半隻熟狗肉,喝醉了上山打坍了亭子,打倒了山門的金剛,又大鬧僧堂,打傷十數個人(第四回)。俗話說:"酒是色媒人。"梁山好漢既然不近女色,那麽喝酒以後還能幹什麽呢?鬥毆鬧事,殺人放火。由于"精力過剩",英雄們的暴力發洩就沒有節制了,他們旺盛的生命力就在各種各樣的暴力行爲中發洩、消耗。
好酒與好色一樣,也是要可能妨礙英雄的事業。每次李逵下山,宋江第一要交待的,總是"不可吃酒"(43回),李逵因酒闖禍,屢教不改。他惟一一次"端的不吃酒",是回家搬取母親。因爲此時一旦酗酒,因酒而害了母親的話,英雄和酒,都将背上"反綱常"的道德罵名,金批李逵忌口是"徒以有老母在",可謂一語中的。李母一死,李逵馬上在曹太公家喝得"酩酊大醉,立腳不住",作者如此安排,是因爲這時無論發生什麽事情,英雄的失誤都不會背上倫理和道德的包袱。
這裏無非傳達一個暗示:好色犯的錯誤是可惡的(觸犯倫理道德),好酒犯的錯誤卻是可愛的(不觸動倫理道德)。英雄犯錯導緻情節跌宕,好事多磨。所以,如果非得讓英雄有些個性缺憾、有些錯誤發生,最好是揀輕的、不傷倫理規範的錯誤來犯一犯。好辦法就是讓英雄醉酒。單是武松之醉,就有醉打宋江、醉上景陽岡、醉打蔣門神、醉打孔亮,其他如魯智深醉酒五台山,小霸王醉入銷金帳,楊志醉失生辰綱,宋江醉酒題反詩等,更是不勝枚舉。"醉酒",在俠義故事中,成爲刻畫人物性格和推動情節發展的重要手段。
好酒不僅不會減損英雄形象,還能爲英雄增添可愛和豪氣。武松對施恩說:"你怕我醉了沒本事,我卻是沒酒沒本事。帶一分酒,便有一分本事;五分酒,五分本事。我若吃了十分酒,這力氣不知從何而來。若不是酒醉後了膽大,景陽岡上如何打得這隻大蟲?我須爛醉了,好下手,又有力,又有勢。"(29回)魯智深大鬧桃花村,也說:"灑家有一分酒,隻有一分本事;十分酒,便有十分的氣力!"英雄與酒的親密關系,在俠義故事中具有普遍性。
而不同的喝酒方式,區别着手段與目的、小人與英雄。對小人來說,酒是色媒人,那和尚裵如海就是靠那不斷地勸酒套下潘巧雲的。而對英雄來說,"酒"本身就是目的,所以他們要大碗喝酒,大塊切肉,總是一醉方休。
淺析水浒義氣及英雄不能好色之緣由
水浒中的英雄們活在一個純男性的世界裏,這裏沒有柔情,沒有纏綿蕩氣的愛情故事,女性中多是些淫婦與悍婦,唯一可算得上堅貞美貌的女子--林沖娘子也無非隻是一個故事發展的道具。英雄們在這個混亂的虛拟的失衡的世界裏來往沖殺,見到的唯有那一片血光。
水浒義氣之所以爲如此義氣以及英雄不能好色的緣由都隻有一個:那就是作者筆下的水浒世界是一個混亂的、腐敗的,缺失了法制與安全保障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裏生存的人們,朝不保夕。正是這種生存環境的惡化造就了英雄的如此心态,如此行爲。
水浒裏有一百二十多個案件,但沒有一個案件是秉公處理的。
試看水浒中的盧俊義一案。
盧俊義因被李固誣告造反,打入死牢。李固希望盧俊義死得越早越好,因此找到管牢的兩院押牢節級鐵胳膊蔡福,此人後來也入了梁山,是一百零八将之一。李固送了五十兩金子要求蔡福結果盧俊義,蔡福嫌少,李固要加了五十兩,蔡福還是嫌小。要求李固出五百兩。李固也答應了,隻是要求蔡福當夜就得幹掉盧俊義。而當蔡福回家時,柴進又找上了門,送了一千兩黃金,并加以武力威脅,令蔡福又改變了主意。于是蔡福又把這一千兩黃金中拿出一些買上告下,賄賂了梁中書、張孔目等,于是盧俊義得以不死,僅是脊杖四十,刺配三千裏。(事見第六十三回)。
我們注意到,在這個案件中,一切都隻是錢在起作用,而與法制或者良心或者正義無關。
其他的案件也是如此。如林沖案,武松案。林沖案是沒道理的重判,武松案是沒道理的輕判。這些案件最後判定與執行跟當時的法律都是很有出入的。
而從宋江被刺配到江州首次碰到神行太保時,兩人相遇的場景對話中則更能清楚地感受到水浒世界法制的缺失和江湖之義的泛濫。
話說當時宋江别了差撥,出抄事房來,到點視廳上看時,見那節級掇條凳子坐在廳前,高聲喝道:"那個是新配到囚徒?"牌頭指着宋江道:"這個便是。"那節級便罵道:"你這黑矮殺才,倚仗誰的勢要,不送常例錢來與我?"宋江道:"'人情人情,在人情願。'你如何逼取人财?好小哉相!"兩邊看的人聽了,倒捏兩把汗。那人大怒,喝罵:"賊配軍,安敢如此無禮!颠倒說我小哉!那兜馱的,與我背起來,且打這厮一百訊棍!"兩邊營裏衆人都是和宋江好的,見說要打他,一哄都走了,隻剩得那節級和宋江。那人見衆人都散了,肚裏越怒,拿起訊棍,便奔來打宋江。宋江說道:"節級,你要打我,我得何罪?"那人大喝道:"你這賊配軍,是我手裏行貨,輕咳嗽便是罪過。"宋江道:"你便尋我過失,也不到得該死。"
那人怒道:"你說不該死,我要結果你也不難,隻似打殺一個蒼蠅。"
我們看到,水浒中的著名好漢神行太保,當時身爲大宋的中層官員之一,是多麽的飛揚跋扈,目無法制。不僅是個大貪官,而且非常殘忍,毫無同情之心。比最壞的土匪還要壞上十倍,顯然是穿着官服的大強盜。
且看宋江如何脫圍:
宋江冷笑道:"我因不送得常例錢便該死時,結識梁山泊吳學究的,卻該怎地?"那人聽了這話,慌忙丢了手中訊棍,便問道:"你說甚麽?"宋江又答道:"自說那結識軍師吳學究的,你問我怎的?"那人慌了手腳,拖住宋江問道:"你正是誰?那裏得這話來?"
宋江笑道:"小可便是山東郓城縣宋江。"那人聽了大驚,連忙作揖說道:"原來兄長正是及時雨宋公明。"宋江道:"何足挂齒!"那人便道:"兄長,此間不是說話處,未敢下拜。同往城裏叙懷,請兄長便行。"宋江道:"好,節級少待,容宋江鎖了房門便來。"
看,一旦發覺對方原來是好友吳用的朋友,并且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時,馬上就欲親近了。最妙的是,原來在冷笑的宋江這時也馬上對這位顯然是大宋不良官員的神行太保套起近乎來,全然不覺得此人壞了--也許本來就不曾覺得他的做法不對。所謂人情人情,在人自願也不是宋江爲人的原則。
從這件事情中我們完全可以看出水浒世界法制的缺失,更可以看出所謂替天行道的梁山好漢無非是一個爲了自身的生存發展而相聚的利的結合體罷了。
又如林沖新到牢城營時,同牢城的犯人都來看他,并提醒他"此間管營,差撥,都十分害人。隻是要詐人錢物。若有人情錢物送與他時,便觑的你好;若是無錢,将你撇在土牢裏,求生不生,求死不死。若得了人情,入門便不打你一百殺威棒,隻說有病,把來寄下;若不得人情時,這一百棒打得個七死八活。"
如後來被宋江殺死的閻婆惜曾經賣唱多年,父親去世,長期混迹于社會底層,可謂閱盡滄桑,深知當時的公人腐敗。她說:"可知哩!常言道:'公人見錢,如蠅子見血'。又道:"做公人的,哪個貓兒不吃腥?"
是社會的黑暗造成了法制的崩潰,法制的崩潰導緻生存環境的惡劣化,正是生存環境的惡化造就了水浒的畸形之義。
官人既已如此草菅人命,百姓自然也不會珍惜人命。不僅不珍惜别人的命,也不珍惜自己的命。從官方到民間都體現了對生命價值的輕視。"腦袋掉了碗大的疤瘌",所以李逵們自己不怕死,同時也視他人的生命爲草芥、爲蚊蠅。水浒好漢不僅視殺人如嬉戲,而且還以此爲謀生的手段。周作人批評中國文學缺少人道,他在《人的文學》一文中,從純文學中列舉十大"非人的文學",其中強盜書類即點到《水浒》。
有論者評說《水浒》時這樣說:"在這個豺狼虎豹的天地裏,隻見道德良心的巨大空白。"
正是此意。我們在其中看到的義氣和替天行道的背後盡是道德良心的荒蕪。所謂替天行道也不過是一個幌子,謀求官位榮祿,以盡的一種手段
也正是這種生存環境的惡化造成了水浒英雄的不近女色。
因爲水浒英雄們,過得是朝不保夕,刀口舔血的日子。因此最好是沒有家室之累。其次是雖有家室而不墜入情網,不好女色。所謂兒女情長,做事焉得幹脆利落?而況江湖男兒拚得就是那份力氣與殘忍,若是與女人整天如膠似漆,哪來如許力氣?古來有詩道:"二八佳人體似酥,腰中仗劍斬愚夫。雖然不見人頭落,暗裏教君骨髓枯。"又道:花圃金剛,玉體魔王。绮羅汝做豺狼,結腸鬥帳,獄牢牙床。柳眉刀,星眼劍,绛唇槍。口美舌香,蛇蠍心腸,共她者無不遭殃。纖塵入水,片肉投湯。秦楚強,吳越壯,爲她亡。早知色是傷人劍,殺盡世人人不防。色傷身,這是中國人一直有的觀念,靠力氣吃飯的梁山好漢不好色自然是題中之意了。何況,中國人傳統思想中又常道:"紅顔禍水",水浒中的雷橫一時興起,聽那白秀英唱了幾支曲子,便落得勾欄門首戴枷示衆,還連累母親吃人耳光(32回)。貞潔如林沖娘子,也是變相的惹禍者。林沖隻因娶得美貌"好娘子",惹着高衙内"自見了多少好女娘,不知怎的,隻愛他"(7回),要将林沖置于死地。故林沖發配離京時對丈人說"小人今日就高鄰在此,明白立紙休書,任從改嫁,并無争執。如此,林沖去的心穩,免得高衙内陷害"(8回),聽來令人心酸,卻是無可奈何。江蘇農村打麻将有唱牌習俗,打西風唱"西":"西門慶呀,武松殺嫂,美貌佳人,惹禍的根苗……醜妻薄田家中寶"。一個"惹"字說得好:本人無意爲禍,美貌必将引禍。高衙内看上的定是"美貌佳人"。
色既然能讓梁山好漢有傷身體,又很可能會惹來禍害,那麽,梁山好漢之不好色,自然是可以理解了。反過來,要是梁山好漢們是生活在一個太平的時代,家有餘财,吃喝不愁,閑時甚多,那麽,精力充沛的梁山好漢們不好色才是咄咄怪事呢!
[
本帖最后由 htc 于 2006-9-26 21:2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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