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丛飞之死:可钦可佩但不可效仿的“超道德”楷模, 当代的子贡赎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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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4 21:16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如果丛飞他孑然一身,无亲无故,那么无论做出如何大的牺牲,甚至以生命来行善,虽不一定为我辈所效仿,但必能受到我辈之钦佩与尊敬。

可惜他不是。他是有家室的人。上有老,下有小。父母、老婆、孩子一个不少。这就意味着他的所作所为不能完全按自己的理想行事,必须考虑他的家庭。赡养他的父母,扶助他的妻子,抚养他的女儿。这才是他的义务!他的责任!!他的本分!!!但是看看他!他做了什么?自己的房贷要靠父母来还,自己的女儿连幼儿园的学费也付不起!他自己还背负了巨额债务!这样的人怎么能成为楷模?他唯一能牺牲的是他个人的利益,他凭什么牺牲家庭,妻子,女儿?他有这个权力吗?

以牺牲身边人去救远方人,你们认为这是道德吗???????什么无私?根本就是自私!(下面就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了,免得大家不高兴)

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看“兼”这个词用得非常好。不多说了。

一个成熟的男人,应该能明白法定义务和道德追求的先后顺序。所以我鄙视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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