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湘江子龙 于 2006-3-1 11:32 发表
差役拿董先下去,一会儿,董先上来。
董先:受刑不过。娘的,脑袋掉了碗大个疤,这般活罪却受不来。
万俟:如此你可愿招?
董先:乌有之事,有何可招?
万俟:难道岳飞张宪平日言语都没有一些不敬之事?
董先:这个。。。。。
万俟:来呀,再给董将军些好玩意!
董先:别,别,别。(元帅,宪哥儿,休要怪我了,实是活罪难捱。)
当日岳帅升任节度,曾言这般年纪能做一方节度,惟太祖方能,这可算么?
万俟:自比当朝太祖?恩,这个算,还有么?
董先:当日堰城大胜,元帅醉后问张宪“天下事当何为?”,张宪答道:“任君之意。”
万俟:就这些么?
董:只有这些。
万俟:好,来人,与他画押。我自向秦相禀报,从今后你便跟了相爷,少不了你的荣华富贵。
董:(唉,我也没脸去见众位兄弟。。。。。。)
这段离谱了点。根据正史记载。
董先到大理寺是“对吏即伏”,似乎未曾上刑。如果一定要上刑,建议使用“鱼皮胶”那种残酷刑法,才能体现“活罪难捱”。
董先只肯承认岳飞在破庙里自言:“我三十二岁建节,自古少有。”这句话本是自勉精忠的意思,并没有自比宋太祖。万俟血等人给岳飞安的罪名,主要有三:
一,岳飞在破庙里自言:“我三十二岁建节,自古少有。”——自比太祖,大不敬。当诛。
二,岳飞曾在军事会议上感叹:“天下事了不得也,官家又不修德。”——指斥乘舆,当诛。
三,岳飞曾与张宪密谈。岳飞说:“天下事竟如何?”张宪说:“惟在相公处置尔。”——谋叛,当诛。
董先只承认了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