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阐述时所立下的论点,你有益物举证来证实,不然恐有空喊口号嫌疑。
请你举出实证,证实你阐述中的以下几点:
1,只因有爱,再贫穷的人也可以变富裕。
2,因有爱,再邪恶的人也可以变的刚正不阿,因为爱赐予他们无穷的道德。
此要求有效,且有助于辩论活动的推进与发展,因此请反方会员在下面的回复中有针对性的举证反驳。
前面对你方林夕小兄的“情饮水饱”等提问,你不昭答了吗?这次对酒小兄的提问你却避而不答,这样恐读者会误以为你答不上来;这就不妙了。
请会员 孤高的曹孟德 注意,必需用ID全称指明对象。本句视为无效。同时,参赛会员仅有一位以“酒”字为首的会员却“酒魔剑仙”,但其为反方,反方回复本方的反驳,不在本人所理解的逻辑范畴之内,本句不给予有效认定。
请了解,主题是要谈论没有经济基础的爱情是否能天长地久。而不是有没有资格去爱。谢谢。
再者,反方的关点理应是“夫妻齐心,其利断金!”这是反方的主题命名,而反方却杨言不谈婚姻,在下不才,这样反方是不是算严重跑题,还望指点。
本次活动中并未明确提出是何种爱情为主题,因此本句同样给予否定。
我觉的,你所谈及的初恋等等,都没有谈到主题。主题是没有经济基础的爱情是否能天长地久。我们没必要谈及脱离主题的内容。
至于后面你所说的,个人认为,貌似不是跑题,就是理解有误:
同样,对于爱情的解释由于人生经历不同、家庭教育不同、国情民俗不同,因此不存在于绝对的界限,只存在于绝对的道德界限,这个已经提出
此次辩论内容围绕常规的、大众的、异性间的爱情与婚姻。
因此,非大众化的爱情不在本次辩论中。
因此,只要不涉及上面提到的非道德的爱情观,均视为有效。
故,本句同样不给予有效认定。
同时:
小兄可能对本人的话理解有误。那么本人这次强调:“本主题讨论的是长久的爱情。”而且,要以大众化的爱情为谈论对象。
此句仅对大众化爱情给予有效认定。
最后,再次强调本次我所立的两个新论点:
1,大众化的爱情是需要婚姻来维持的。
2,由于反方承认,本体都不存在了,自然不能爱。所以我认为:本体和食物分不开,食物又与经济分不开。即然长久的爱和本体分不开,自然也和经济是分不开的。
由于辩论的主题仅仅是为辩论双方设立的基本命题,在辩论中随着论点的推翻与重建,允许出现新的、围绕着原主题的、不背道相弛的论点的出现,因此,此句成立并有效。
同样,请会员 孤高的孟曹德注意:
我觉的,你所谈及的初恋等等,都没有谈到主题。主题是没有经济基础的爱情是否能天长地久。我们没必要谈及脱离主题的内容。
反方目前所有的原有论点与在原论点延伸出并建立在原有论点基础上的任何论点,并无产生背离原主题的效果,因此,本人并不认为反方有任何脱离原主题的内容的出现。
帮,上句引用内容视为无效。
因此,反方会员在下面的回复中的对于正方提问的答辩,可针对本贴中所认定的有效内容进行逐一回复即可。
同时,提醒正反双方会员,在时间、精力、网络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的针对性的在回复中回答对方所提出的对主题有密切关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