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你们都写古诗吧,我喜欢现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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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公主太中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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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1 09:42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诗是四两拨千斤的事,它凝练。如何在诗中用力?让力化为气,灌注在你的诗中,这很不容易啊。

我一直不敢写诗。因为是一件太苦太孤独的事情。更重要的,还没办法深邃起来,也没办法抛弃那些一不小心就会矫情起来的小情绪。

这是我在《读书札记——文案写作的感受》里写的一段,是在接触现代诗以后才感受到的。那篇太长,估计这里没人沉下来看过。

放于这里,请袭人指教。


◎敏感、通感、动名词

我现在看来,写字不需要像一个娴熟的绣匠,要求线脚匀密。文字的跃动是一只皮实的球,弹性良好的节奏总向着掌心去,柔韧着回来再轻松弹出,无需怎么费力就能连贯,这样才是我想要的自由。

技巧退居到了次要的地位,装腔作势的雅也让人起腻,满身珠翠反不如布衣钗裙来得可爱,把要表达的说清楚才是重要的。这其实很困难,事实上读者的解读与作者的表达永远不可能契合,共鸣只会在某些点上产生。

我从来没掌握过技巧,也不大记得文法了,再要我像语文考试一样去划分句子成分是困难的。现在我所写的句子尚算通顺也是托了语感的福,它让我注重节奏,有时在某个句子里非要再多加一个字才能读得舒服,这种执拗每次完成都会令我舒畅。

语感和节奏可以通过阅读及分行训练来锻炼,但敏感是一种天赋,它在安静的孤独中产生,在踯躅独行的路灯下摇曳。恍惚中一花一木入梦来皆能成文,可那些臆想的流光稍纵即逝,还不及捕捉就已不见。现在回想写得顺畅些的章节,都是浸在文字的真空随想随记顺笔流淌而成,不矫饰,让人舒坦。

敏感是通感的基础,凭借着敏感的发现让看见的变成了听见的,听见的变成了触到的,而这转换又是那么贴切自然。有时候我早起,看见旭日东升就像一个糖心蛋被热烘烘煎好的过程。开始羞哒哒的太阳和搭在它身上一缕缕的云彩羽衣就是一个生鸡蛋刚被打进平底锅的样子,太阳是蛋黄,云彩是蛋清,清清地随处流淌。其后就慢慢凝起来,太阳显出了一个圆圆的半固态轮廓,太阳蛋黄和云彩蛋白的颜色都饱满起来有了质感。这质感越来越鲜明,不到早晨七八点,这个糖心蛋就煎好了,它有漂亮的形状,蛋黄鲜润光亮,熟而不老,蛋白酥软分明,散花一样铺满了整个天空的平底锅,让我想吃又吃不着,这一天一个鸡蛋的营养就无可奈何地没了。

我喜欢通感,它将五官串起来,可以让我们在阅读时满目生香,听大珠小珠落玉盘,但凡事均有度,过度就让人倒了胃口,有时候眼睛就是眼睛,鼻子就是鼻子,一点都不能含糊。我看见一朵花,就只是看见了一朵花,没有其它。这种利落是我最近试图抛弃形容词时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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