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陈世美死得冤, 不太懂法律,随便说一下
性别:男-离线 岱瀛
(de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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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1 11:4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从戏文作者的角度看, 它反映了戏文作者对陈世美这种无耻文人的愤恨(至于是不是自己没有驸马的艳遇而杜撰这样的故事来解自己的恨就不知道了)和鄙薄(正统读书书都会鄙视这种作法,戏文塑造的陈世美是状元背景,自然也让我想到这个作者是不是从自我遭遇出发,对功名无得后的怨气的发泄).反正戏文中,作者直接对陈驸马有很强烈的主观上的鄙视和愤恨,所以后面的一切那都是作者的安排而已.

从受众角度上讲,包公形象是广大劳动人民心目中的梦想.所以这个戏能侩制人口,能长久流传.

从统治者的角度上讲, 陈世美的罪最大的地方不是什么杀妻灭子,泯灭天良。实际上妻子也都没死。罪之实在于欺君。自古有功高莫过与救驾之说,而罪,也以造反欺君为重。
统治者愿意上这戏文去流传,去晓育世人,君父不可欺也。


所以,很漂亮的一出戏,人人支持,又有谁去质问他本身的内容逻辑呢?


-----------------------------------------------以上似乎和版面无关,离题了-------------------------------------


用今朝的法律,去议论前代的事情,显然是不对的。

封建皇朝那本来就是人治社会。 还有包公本身就集司法,行政于一身的人。

而谈到八议, 凡犯十恶罪者,是不受八议保护的。  而欺君的罪为十恶之大,数罪并罚,自然斩立决是没话说的。

[ 本帖最后由 岱瀛 于 2007-8-11 11: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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