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子越于2005-12-28, 11:19:33发表
当然有关系,试想如果美国在建国时仿效欧陆的国家体制,很有可能形成新的独裁,美国人民要求民主自由的权利也就得不到充分保障了。所以说南北战争的结果,正是宪法中的精华得到美国人民支持的最佳证明(1787年制宪时为了妥协,默许南部各州蓄奴,是宪法最初版本的缺陷),也正是有了宪法中人人生来平等自由,有追求幸福等天赋权利,才能引导北部各州坚持将战争继续。也就是说,有了最高纲领和最后底线。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就好像我们的《反国家分裂法》。
真理兄谈的是“重视”,而小弟说的则是“重要”。
我朝建国之初的宪法相比今日的版本,在有些民众权利上更进一步
结果如何?
不重视,何来重要
我的观点类似“鸡和蛋”:分不清先后;
又或者“内外因”:本身好50%,有被重视的可能和基础50%
既然我不能说鸡比蛋重要或者蛋比鸡重要
也不能说内外因哪个更重要一点
那么,我觉得说宪法好不好对国家的作用比其他因素大的论断也是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