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聚众冲击私人住宅打砸,私人持刀砍杀反击,该如何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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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09:54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不拿刀无法制止对方行为,拿刀砍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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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10:05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小贩 于 2015-4-13 09:58 发表
如果有人被抓起来了,我一定抱怨,中国就不是个法治国家.还有天理吗?

说得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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