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道德与人格的力量
性别:未知-离线 晋穆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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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1 23:45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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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3-31 23:31 发表


原来不是谁主张谁举证,是我主张,你举证是吧,倒举证玩的溜呀。

要玩倒举证是吧,看你喜欢说造谣别人是公务员,公家人,肯定是自己出身卑微,估计和韦小宝差不多出身。

天宫开发商说的就是证据,我说 ...

我昨晚刚骑过你妈。

PS,玩流氓手段,谁不会?我有无数个MJ,你今天要不给我道歉,我一天一个MJ骂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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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1 23:52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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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3-31 23:46 发表


当事人说了这事就算人证?物证呢,没物证你说个屁,重证据,轻口供,估计法院是你家开的吧,靠口头证供就能定罪,何况还是单方面的。

轩辕五王都还是我小弟,你看他们不敢否认吧,铁证如山呀。

天天喊 ...

小子,赶快道歉,不然,我绝不放过你,见你一次,骂你一次。

你攻击我的家人,不是一次两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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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1 23:55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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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3-31 23:54 发表


轩辕说事原来不用程序的吗?

“打赌赖赌”的不是当事人,你算哪门子当事人?

第一次听说不否认也是证据,原来你有权保持沉默的意思,你不说话也是证据。

不道歉,是不?

我刚才又骑了你妈。

我还不信治不了你,总攻击我家人的毛病。

PS,,躲也没用,我以后见你一次,就问候一次。不信咱们等着瞧,给你惯的。

[ 本帖最后由 晋穆候 于 2015-4-1 00: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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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00:15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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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4-1 00:11 发表
继续,药别停。

挨骂这么开心呐。

不愧为千人骑万人压的货生出来的杂种贱货。

PS,我睡觉去了,天亮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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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09:59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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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4-1 09:57 发表


轩辕五王可以无视我,sos不可以无视你吗,是不是你高贵的身份别人要对你言听计从。


不利等于有罪?有空扯淡不如找帖子出来让我等看看。

你又来了,昨晚我与你妈在一起,没看到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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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10:23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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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4-1 10:20 发表


看得见又如何,我也没搭理疯狗,

我和sos有没有仇管你什么事。现在说的不是赖账的事吗。

忽迷,我准备把你妈卖到四季春堂,这样你欠的账也就能还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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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10:30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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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4-1 10:28 发表


既然举例,自然要说出来,我不说出来怎么举例,我说出来你就表示我已经表达观点了,好手法,两边都是坑,看你跳那个。

你怎么还在这儿啊,不去四季春堂看看你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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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10:48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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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4-1 10:41 发表


那谁举例不是表达观点。

我说一句你不是哑巴,不开口反驳就是默认,开口反驳就肯定不是哑巴,搞这种逻辑陷阱有意思?

别扯多的了,帐在哪?

要账做什么?

你妈我已经给卖了,拿账也没有用,而且她在那里生活挺滋润,比你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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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10:58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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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4-1 10:54 发表


是你说有账,我不问你我问sos干嘛?

既然你说有,怎么不拿出来看看?

别人的账,你操什么心,他是你爹?真够倒霉,娶了你妈,还生了你这么一个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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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13:10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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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4-1 12:04 发表


四个字,管你鸟事,每个人对人的态度为什么要你和一样,你是做人标杆?

请速度拿出你所说的账来看看呀,扯些七七八八的,就是看不到账。

没账就别唧唧歪歪,没证据放空炮,说的中听是小道消息吹牛,说 ...

这孝子贤孙当的,也只有你这种有娘养,没爹教的,才这么缺少父爱吧。
另外我可以当人证,你要嫌证据不够,自己去找证据推翻。要么你去立法,论坛上证据必须以原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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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14:16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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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4-1 14:02 发表


首先这常态是谁规定的?扶摔倒的人就是撞人的也是常态吧。以后记着别扶人,如果你扶了常态就是你是撞人的。

其次常态等于证据?既然你控诉SOS赖账,自然有举证义务,现在我就连个账就没看到过。

另外 ...

忽迷,你这个串秧的杂种,为毛你就可以默认人家的标准,别人就不能拿不否认与常态来论证?是你哪个爹这么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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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14:49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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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4-1 14:42 发表


如果你的指控是假的,被控者没说话就等于指控是真吗,指控真不真看的是证据,不是被控者的表现。

别说被控者没说话,就是承认了,也是看证据。
你不是逻辑没学好你是来yy一下。

谁这么教你的?

你妈在床上就教你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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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23:14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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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5-4-1 17:21 发表


这会转进到辛普森案了,我要不要转进米兰达警告?

别废话了,不和你转进,那出双方确认的赌约,给出证据说话。

http://www.xfwed.com/ketang/dianshijuqing/20150372277_all.html

看一看,你妈在自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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