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跟老公回婆婆家过年我受折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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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7 23: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狗屁专家,到这份上,只有离婚,没别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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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7 23:3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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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6-2-17 23:25 发表
光哥认为这种事是无法接受的?

人家兄弟姐妹站在一起,打你,骂你,连你家的经济状况也要干预,还过个屁啊!

让这男的与他四个姐姐过一辈子吧。

这女的他妈也是一个二货,男的姐妹多,是非才多,居然还说什么疼你,脑子穿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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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7 23:3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当地要是这个传统,就嫁外地。这传统就是垃极中的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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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08:4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活活,原来专家的标准是只能劝合,不能劝离,而不是根据实际情况给出一个合理的建议与方法,怪不得这年头专家满嘴跑火车数不胜数。

承担责任?

离婚承担责任,不离婚受家暴呢,就不承担责任,这才是关键吧,拜托一下,能不能分析一下,这个专家是如何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了?否则,就别逞口舌之快,乱说话了,这年头,请君入瓮的事还真不多。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那也得看具体情况,总不能一方杀人放火,另一方还要从一而终吧。

至于李鸿章与义和团,更是搞笑,居然能往这方面扯。

就算是这样吧,原来晚清当时只能做李鸿章,或者义和团,不知是哪位专家定的路子?拿出来让俺看看,长长见识。

至于大多数情况下是文人主战,武人主和。拜托,最好有个数据说话,不要拍脑袋,自己认为什么就是什么。

文人与武人是主战多还是主和多,我是不清楚。

文人贪生怕死的更多,主和的一样不少,武人想要战功,一样有想主战的,居然有人能得出这种结论,也算是奇葩了。

董卓被杀,蔡邕大哭的结果是什么?去死吧。

如果觉得这个女人,去死吧,也要维持这桩婚姻,我除了佩服,无话可说。

[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2-18 09: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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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08: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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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XR 于 2016-2-18 00:16 发表
光哥(跟水王叫的,不知是否可行)好象忘了一面之辞这个词了。
还有一个说法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虽不知道这个“专家”是何方神圣,但我看TA说的就有这个意思。

太客气了。
这女的有问题,是必然的。但到了这份上,已经突破家庭和谐的底线,而这个女人实际上根本无法扭转这种局面,因此这桩婚姻没有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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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09: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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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下第一水货 于 2016-2-18 09:00 发表

行行,你牛逼,你啥都对。我错了,我是垃圾。

先向别人放一把冷枪,然后再摆出一副高冷作派。这也大概算中国式专家作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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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0:4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现在不是说这个媳妇无辜不无辜,而是出现了这种情况,这婚姻已经是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在过年的时候打人,再加上大姑子乱管那女的家里事,已经是一个家庭保持和谐的底线打破了,所以一定得离。

除非是这女的完全扯谎,过年时,大姑姐也没打他,也没干涉她家的事,但她求助于人,又不上上法院,争权益,不应该会扯这种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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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0:4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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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6-2-18 10:41 发表
有的爱就是要划分的,特别是对于必须选择的事情。

我爱妈妈也爱爸爸,那是小孩。不争宠的婆媳关系,自然是和谐的,也是值得尊敬的。

对于争宠的就应该泾渭分明,如果妈妈(本家)错就应该多支持媳妇。如果 ...

家里是无法做到泾渭分明,或者说是很难,但必须保证底线不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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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2:5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有的人,天生就窝囊,到哪都被人欺负。不排除主贴的女人就是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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