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YOKO 于 2016-6-25 07:14 发表
介咱就有不同观点了
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最高也就那么3年or7年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话,量刑可要重的多了。
当然,必须要以法律为准。如果就是规定即使无驾照驾驶机动车撞人同样是交通肇事,那咱也没辙
不会有任何一个判决书会说“被告人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XX年有期徒刑“,因为那是概括性罪名,不够具体。放火属于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决水罪也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爆炸罪、劫持船只、汽车、航武器,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等等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更具体。交通肇事罪也是如此
在这里,只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具体罪名,但犯罪人的行为多种多样,如可能是私设电网或向人群开枪等
在司法实践中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往往是出于故意。这种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害性相当,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未取得驾驶资格而驾驶机动车,过失致人伤亡的,属于单纯的过失犯。这种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故意”的,但不成立刑法上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