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温州火锅店服务员因争执将一锅热汤浇顾客头上
性别:未知-离线 青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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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6 17:5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5-8-26 16:14 发表
执行者不加汤,其实就是老板的意思。
老板既然允许服务员上岗,就说明老板认为这个服务员能做好观察选择客户的工作,并为客户提供合理的服务。
因此,可以认为,老板让服务员上岗这个行为,本身就是进行了授权----工作时间、工作场合、被经营者批准上岗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必然是这个店意图的表达。

至于事实上,这个执行者违反了老板的意图,那是老板和执行者之间的事情,而此时执行者的任何合法行为,都是代表“店”本身的行为。
因此,这个执行者不加汤,就可以理解成是老板本人的意思。
你老板说----哎呀我是让加汤的,是这个服务员不好----服务员不好你怎么让他上岗?你们之间的事情你们之间解决,不加汤这件事,就应该认为是“店”本身的意思,也就是老板的意思。

但服务员伤害别人,应该不是老板的意思----因为任何店规没有规定可以伤害客户。

炎陽以為老兄這個說法偏取巧,事實上也太傳統了,有點"孩子犯錯有父母擔著,回家關起門來再教訓"的意思

總得來說就是這種說法容易造成自相矛盾,相對就無規可依了
老闆說加湯,店員居然還能有權硬撐著不加

加湯不加湯都有理了
點火鍋上菜給冰淇淋是不是也有理了,老闆既然讓這店員上崗,那他就是代替店的意圖上菜了......

我認為公交司機過站不停,和服務員不上完整的菜(湯也算菜的一部分)
也不能算是合法行為

這跟吃霸王餐的意思是一樣的,涉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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