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湖南男子碰瓷后钻车底索赔:不给3000元不出来
性别:未知-离线 碧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北将军
功绩 18
帖子 1831
编号 499774
注册 2014-4-1


发表于 2016-10-16 11:0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0-16 10:48 发表
<br />
骗人是不对,但也是没有办法,或者说没有比较简单的办法

当然可以人爬进去硬把他拉出来,or吊车把车吊起来人拽出来,但这极可能造成更大的问题。咱是车主就不会这么选择

不能乾耗著嗎?我打一把大太陽傘,躺椅,好吃好喝,等他自己出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碧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北将军
功绩 18
帖子 1831
编号 499774
注册 2014-4-1


发表于 2016-10-16 12:0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0-16 11:04 发表
艳阳是不向任何恶势力低头的,但车主、警察显然不能这样

我向真正的惡勢力低頭啊
我只對能吃得下的小混混抬頭

我被追著打跑好幾次了
真正的紋身大哥插隊我也都禮讓裝孫子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碧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北将军
功绩 18
帖子 1831
编号 499774
注册 2014-4-1


发表于 2016-10-16 12: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0-16 12:13 发表
欺软怕硬,这才是正常行为

硬的我絕對怕,軟的我也從來不欺,但我也不至於怕事便是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碧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北将军
功绩 18
帖子 1831
编号 499774
注册 2014-4-1


发表于 2016-10-16 21:3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0-16 20:44 发表
被追着打好几次,咱觉得你是属于惹事的

對方沒擔當,好幾個人抄家伙要打我一個
一點武者風度都沒有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碧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北将军
功绩 18
帖子 1831
编号 499774
注册 2014-4-1


发表于 2016-10-16 21:5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0-16 20:44 发表
被追着打好几次,咱觉得你是属于惹事的

我最近一次被追著打是這樣的:

有次在國內,我(行人綠燈)過斑馬線遇到對方一部修水電的小麵包車(汽車紅燈)右拐,對方沒讓我
我向對方吼了一聲,說"斑馬線行人先行"

對方也停車了,窗子搖下來,說"你年紀都活狗身上去了吧,紅燈汽車可以右拐"
我說"你交規跟狗學的吧,紅燈汽車右拐必須是沒行人要過的前提"
對方還在東拉西扯
我說交規你我都懂,裝傻沒有意思,公安局就在前面路口,我們大可以找個警官問問,誰錯誰就是狗養的,全家被雷劈死

司機下來一個小伙子,作勢要錘我,我也作勢要上去
結果又下來一個小伙子,手上兩把手電鑽,一把自己用,一把遞給前面的小伙子

他們說有種你別跑
我說你們有種放下傢伙一打一
然後拔腿就跑

兩個小伙也沒追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碧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北将军
功绩 18
帖子 1831
编号 499774
注册 2014-4-1


发表于 2016-10-17 14:2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10-16 09:53 发表


不认同。
警察不应该采用骗人的方式解决问题。
我就不信拉他不出来。

墨兄的理論基礎在那裡,寧拉不騙?我不認為拉比騙來得正當
如果說騙是手段,那拉更是暴力

警匪片不是常有這個情節嘛,犯人綁票,警察假裝交錢,然後埋伏在一邊,這豈不是最大的騙法嘛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碧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北将军
功绩 18
帖子 1831
编号 499774
注册 2014-4-1


发表于 2016-10-17 22:5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10-17 18:24 发表
我不觉得警察应该靠骗来执法。
就像你说的暴力执法无法避免,而欺骗执法是可以避免的。

究竟欺騙執法對比暴力執法之不可取的地方在那裡?

這裡我沒想明白

=====

假設你說你寧願在菜市場買菜被打一停,被搶錢,也不願意被缺斤少兩,那你的理論基礎在那裡?
你至少得說出甚麼你認為你的人格勝於你的人身安全之類的話吧?

=====

我作為那個被訛的,我也不希望搞大事情
我作為旁觀者,我不希望看到強拖流血場合
我作為警察,我不希望費時費力,我希望省點勁早點下班
我作為無賴,我也寧願被騙,多於身體受傷

墨兄好像有點君子以誠為本得過火了,忽略了大眾實際需要
你寧願暴力,那暴力的相對優點在那裡?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6-10-17 22:58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碧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北将军
功绩 18
帖子 1831
编号 499774
注册 2014-4-1


发表于 2016-10-18 12:0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10-17 23:34 发表


又乱对比。
这是警察在执法诶。
百姓遇到警察执法的时候应该是配合为主,当百姓不配合警察执法警察才能使用暴力手段,而不是说警察可以直接使用暴力。
如果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可以随意欺骗百姓,那么百姓 ...

不要激動,上面說的很清楚,是假設

不是亂對比的問題,只是說打個比方說你說寧要蘋果,不要香蕉,那你至少要講出香蕉對比蘋果所沒有的危害或缺點,那怕你說出香蕉不好吃,寧要蘋果,不要香蕉這話也還是不成立,你至少還要舉證出蘋果更好吃,墨兄這帖子讀下來缺乏這個舉證
兄一味強調欺騙不好,這大家都懂,但為什麼暴力更好,您還是在閃爍周旋

生命常常都是在兩個不好之間挑一個,好像說斷臂不好,毒死也不好,那二挑一,也總有個高下之分

我認為暴力和欺騙基本差不多,我二者分不出高下

墨兄說的沒到點子上,前者說得暴力如此迫於無奈,後者又強調隨意欺騙,這不是一個友好對比
按您這種極端語境,如果把兩個詞換一下,這話聽起來仍然是成立的:

当百姓不配合警察执法警察才能使用欺騙手段,而不是说警察可以直接使用欺騙。
如果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可以随意暴力百姓,那么百姓 ...

====

墨兄也是個理科人了,不妨中性一些,正面回答我兩個問題:

假設百姓非常配合,那暴力和欺騙是否一樣不可取?
假設百姓非常不配合,那暴力和欺騙是否一樣可取?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6-10-18 12:05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碧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北将军
功绩 18
帖子 1831
编号 499774
注册 2014-4-1


发表于 2016-10-18 13: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10-18 12:21 发表
假設百姓非常配合,那暴力和欺騙是否一樣不可取?
当然都不可取,且很可能属于违法行为。

假設百姓非常不配合,那暴力和欺騙是否一樣可取?
即使百姓不配合,警察也不应该欺骗。
百姓不配合,警察可以暴力。因为执法过程本来就是容许存在暴力的。

如果都配合,那二者都不可取了,這有高下之分嗎?墨兄未有回答,我想像可能是沒有吧?
如果都不配合,墨兄認為暴力更可以接受,但欺騙相對於暴力比較不能接受
那暴力的"相對優點"(相對優點不是優點,好比說斷一根手指頭相對於斷二根,是相對優點,但不能說斷一手指是優點)是甚麼呢?僅僅是其合法嗎?

墨兄幾乎沒有提出個人觀點,意思是您認為其不可接受,本質上因為其違法了?
而法律的必要性從略?即不提任何見解,只以法院和法律上的流程為準則?

紙面上的執法過程是否就有暴力,沒有欺騙,這點我認為有點存疑

如果找不到對暴力容許相關的紙面規定,或者能找到公安機關容許存在欺騙式執法,墨兄能夠改變見解嗎?

[ 本帖最后由 碧炎陽 于 2016-10-18 13:17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碧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北将军
功绩 18
帖子 1831
编号 499774
注册 2014-4-1


发表于 2016-10-18 14: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10-18 13:43 发表
说成暴力执法可能让你抵触,换成强制执法可能更好些。

以本案为例,当警察来处理案件时不管碰瓷者是否合理,都应该先从车下出来(出来前警察应该拍照留证据等)。现在是碰瓷者不出来,警察就有权力强制他出来 ...

強制執法相對於欺騙手法的優勢在那裡?
還是說僅僅是法律探討?

墨兄一直表示甚麼國家對人民互信/形象之類的,想必是認為一定有某程度的好處優勢啊

我認為二者沒有那個更正當,只能說減少傷害,精力(減少傷害一定是實打實的優勢對吧?),那個方便用那一個,墨兄一直有某程度的原則,究竟基於甚麼原由,能不能分享一下?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8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4-12-12 20:57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11566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