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道德和能力,你认为何者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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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 08:3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我認為要有一個前提,
比如法治是否健全

我公司招聘來說,我傾向有能力而不道德的
我只需要新進來的員工合乎守法標準即可,剩下的不需要他道德奉獻,出格了自然有規章制度去處理他走人

=====

我一直認為
道德只宜律己不宜律人

社會過分提倡道德,或者說道德綁架,說明社會的規矩太過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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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 08:3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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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神貂蝉 于 2017-8-2 16:23 发表
曹操在战乱年代,急需用人,所以唯才是举。所以即便你男盗女娼,时迁金莲是您的偶像也不打紧,只要有能力,为国家付出即可。

现今并非乱世。您认为何者为先?当然,这里不是求一个大同,仅仅类似于一个投票是 ...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假設來個道德打分,聖人是100,好人是70,守法公民至少也是50,貪小便宜的是30,犯罪份子的道德是10

理想上的治世就說明公檢法給力
也說明基本所有的人都已經有50分了

這前提當然是能力更重要
畢竟能力是0-100浮動,道德只在50-100浮動

亂世反之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3 08: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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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09:0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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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8-4 08:13 发表
德不好定义,现在企业所谓有德无非是对企业忠诚,不跳槽,不出卖企业机密,不向老板要挟要好处等

雙向的,企業的所謂有德也有這些把勞工的利益放在自身利益之前
有德的企業也要求人性化,福利,以人為本,關照員工,這些都是要花錢的
員工請假度蜜月老闆不批准,這種企業廣義上肯定是被大眾歸類成無德了
但企業又何辜的,他也花了工資,要德,只能靠出血

====

更何況勞動法相對一般合同法來說要對企業方嚴酷
職場上本身就是要求企業義務大於員工義務
如果把工作理解成單純的勞資交換
從勞動法層面來說合法資方比合法勞方顯得更"有德"一些

勞方有各種不提供勞力的理由,而資方沒有任何不提供資金的理由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8-4 11: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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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17:3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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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7-8-4 12:15 发表
倒还有点儿道理

有木有反例,一个人讲道德物质上还能得利??(必须是直接的,拐弯的不算)——咱捡一块纸屑必然要弯下腰,还得扔到垃圾桶。付出劳动+时间,必然有“损失”。如果咱捡的是钱,如果不还,物质 ...

呃我認為我的說法可能比較低端,而且對古文的解釋也不到位,本來是不該我獻醜的,但為了紅包我拼了

私以為
義利之辯就是公私之辯
君子喻於義很多時候真正涵義是群體利益最大化
小人喻於利就是個體利益最大化

也就是囚徒困境的背叛,不背叛

======

人與人的協作中還有雙贏的概念
也就是說個體利益最大化,同時群體利益又最大化

這就是既道德,又得利了

雙方力量均等,最容易得到平等的雙贏
舉個例子,我跟水王在一個原始森林淪陷了,四周都是猛獸

我們合則都能活,分則必死

這時我求你留下來跟我一起行動,你同意了
你這個抉擇既符合道德,又符合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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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OKO 2017-8-4 18:06 +50 管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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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18: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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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7-8-4 18:01 发表
只说例子了,咱觉得和咱的要求有出入。咱的要求是,前提是讲道德,并且,在讲道德的过程中还能得利。

而您举的例子,是为了自己能活下来的前提下,才讲了道德。也就是根本上是得利,道德只是顺便。和咱的要求 ...

反對

1. -_-不一定啊,也可能是那個人是雷峰,救人的念頭放第一,先是為了救別人,而自己活了才是順便
2. 按您這麼定義法任何例子都不成立了
任何既得利,又道德的例子你都說成是根本上圖得利去的
我再舉20個例子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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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19:3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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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7-8-4 18:24 发表
当然,艳阳毕竟艳阳,也不能说“任何既得利,又道德的例子你都說成是根本上圖得利去的”这句话没道理。您的例子虽然比较极端,但还是有普通案例从内心来讲主要是帮助别人,自己顺便得利。例子不太好举,因为自己 ...

糾結這個好像很怪
做了一件既符合道德又符合利益的事
1. 是出於道德感順便得利
2. 還是出於利益順便道德

二者客觀上沒區別啊
有點像在說黃瓜炒豬肉和豬肉炒黃瓜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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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5 08:2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55 朱炎陽 的帖子

水哥要求要是在一件事情內直接得益的,不可以是兩件事上面達成報答式互換的
像您這種假想中100%的道德行為都可以有"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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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7-8-5 20:05 发表
给你订单还不叫直接得益。水王你是不是对销售没概念

你決定不偷工減料,這是道德付出了,而你當下便損失了真材實料的這筆原能"省"下來的錢

於是做好了產品
產品質量反映到客戶眼裡
客戶看了一下覺得這供應商不錯
於是返單了

這個流程一般而言也去了兩三個月
確實算是一般意義上的間接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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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7 17:0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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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7-8-7 15:56 发表
时间上有延迟就成了间接的了?从受精到生产也有10个月,难道说受精也是“间接”导致了胎儿的降生?
至于偷工减料节省那点钱,是远远比不上新增订单获利的。只有做很大的量才能靠换料赚点钱,到那个时候品牌的 ...

呃好吧,我確實沒講好
您這個太曲折了,如果客戶知道你品質好,但就是沒翻單呢?

甚麼叫間接呢,間接意思就是不是必然的,好比兩卡火車一樣,可以一起跑,也可以拆開跑
甚麼叫直接呢,就是你用了好的品質,你成本一定上去,這個絕對是必然的,好比一卡火車,不可能拆開兩個半廂來跑

=====

偷工減料好還是不偷工減料好這個是一個有爭議性的話題,當然你可以把它講成一個絕對性的話題,
但事實上周遭這麼多好油,好食品,也有很多黑心油,黑心食品,說明老闆和黑老闆之間是不一樣的
您說的道理很簡單,但沒多少人看得透

上次那個例子怎麼說的,100%得100萬,和50%得1億你會怎麼挑
窮人沒有選擇權,只能短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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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7 17:2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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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7-8-7 17:18 发表
至于什么请客了自己就吃亏,单位同事吃西瓜自己后拿或者拿小份,认为这是吃亏。说明格局太小。

=======================================
对的,咱只能小格局,大不了

西瓜這麼好吃嗎,考考您
一個西瓜,五個小朋友分著吃
只能切3刀,要讓每個小朋友都分到一樣體積,一樣形狀,一樣大小重量的,怎麼切

(假設西瓜是完美球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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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09:4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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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7-8-7 20:32 发表
咱不用日狗了,百度了一下,没找到答案

咱凭咱250的智商思考了一下,介就是个脑筋急转弯。随便说一个,切3刀6块完全一样的很容易吧,然后5块分给小朋友。那剩下一块呢?随便你啊,可以你自己吃了,题目只说“ ...

我可沒說5個小朋友,我說的是每個小朋友

正確解法是
第1,2刀切一個十字
第3刀切其中一個小朋友的要害把他殺死

剩下每個小朋友都分到一樣體積,一樣形狀,一樣大小重量的瓜了=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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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09:5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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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7-8-7 17:30 发表

返单是我举例的前提条件,有这种情况。

中国普遍偷工减料在我看来经济上主要是行会组织的缺失导致的,因为没有行会把商家组织起来统一定价维护大家的生存环境,买家为了获利就随意打压价格,反正你不做有人做。企业要靠订单吃饭,这点非常弱势。但是利润太薄存活不下去,就只能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维持基本的利润空间。这样饮鸩止渴,恶性循环,导致低水平重复,产业升级也升不上去,大量破产。

不是商家不懂这其中的道理,我认为完全是环境所迫

我不知道有沒有事實上讓所有人都平等的環境,我大環境研究能力都不行,歷史和經濟見聞比不過南飛兄
我個人淺見是歷史上都沒有,將來可能有,可能沒有
就探討商家是做好質量更有利,還是做差質量更有利這個按當下環境,先甭管迫不迫,至少這是爭議題目

所以上面間接得利的爭論我認為可以先握手結案

====

下面是八卦聊開了討論時間:
我認為武無第二,世上很難有"等勢",不是你弱,就是我弱,有行會只是把弱勢變成強勢而創造新的弱勢方出來罷了

強者恆強,有能力的人大數據來說一直都會佔上位
如果商家是弱勢,那平頭小老百姓就大多都會是商家,高富帥都會是買家

如果商家都能組成行會了,那高富帥就都會組建行會當強勢方了,平頭小老百姓又會變成買家

這跟我跟你打仗一樣的,我統率比你厲害,運兵比你快
假設有一座山,有兩座軍營,一個在山上,一個在山下,山上視野很好,軍隊衝擊力提高,但是雨天會被雷劈

如果今天打雷,是山腳更有利,那我會馬上把山腳搶駐了,你只能駐在山峰,如果今天不打雷,是山峰更有利,那你肯定只能駐在山腳

所以你說是環境所迫,你只輸在地利嗎?也算對也算錯
1. 你是輸在地利,這也不假
2. 但如果地利反過來,你又未必能佔同一處有利的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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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12:1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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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7-8-8 10:34 发表
事实上西方有行会的强势商家,却能做到三年包换的售后服务,而中国强势买家却不得不为假冒伪劣买单,只能享受七天包换而已。如果政府和法律比较健全,大部分人相对平等是可以期待的;如果政府就是收受贿赂,蛮横 ...

西方的14天包退,三年包換情況下我怎麼看都覺得是不道德的買家強勢,商家和道德的買家弱勢,而不是平等
強制要求商家三年包換在合同意義上也叫平等嗎
像我們論壇一位哥永遠是站隊消費者這邊的,動不動就管人叫奸商
他所謂的平等就是對消費者極度傾斜的才叫平等,我理解平等的他就叫奸商行為

您說的平等是甚麼概念?

不是很多公認的甚麼貪小便宜的人在西方很多,衣服穿完,DVD看完,東西甚至吃了,又拿回去退了嘛
這我理解不太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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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17:1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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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7-8-8 15:52 发表
这是愿打愿挨的,而且还是发生在有行业协会的西方。按传统的理解,行会的统一定价,排斥新商家,对消费者是不利的。为什么情况正好相反呢?

願打願挨?

那些廠家雷鋒?覺悟這麼高?

您甚麼概念?賣殘次品是迫於環境,不賣殘次品是願打願挨
甚麼情況叫迫,甚麼情況叫願能不能剖析一下?

====

西方有消保法吧,類似我國勞動法,新消保法(規定14天退貨)這樣
國家強推的,商家沒法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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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9 08:5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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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7-8-8 17:44 发表
美国的法律都是民选议员提案的,也可以由议员提出废除。美国的商家都是有协会组织的,真的受不了,写信给议员废除不就得了。事实上,没有哪个州有这么干过,可见是愿打愿挨。

這個說法我理解不見得成立
1. 按您這個願打願挨說,首先提案的是誰呢?商家自己提案說我的貨就要14天包退3年包換嗎?那這商家是雷鋒?
可見提案的是消費者

2. 假設一個州有2個商家,100個顧客
2個商家寫信給議員要求廢除,而100個顧客寫信給議員要求保留,議員聽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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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9 09:1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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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7-8-9 09:06 发表
不是有很多传言说美国是金钱政治么,2个商家能拿出的钱,比100个顾客多吧。而且商家组织性比100个散客强多了,游说团应该更强大才对

這種話裡外裡都有理,沒有太大參考價值
要得出是傾斜100個顧客有利可以說是民主,不利也可以說金錢

我認為不算有效的分析結論,無法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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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9 10:1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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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8-9 09:49 发表
死的小朋友还是小朋友,并没有消失。

我也準備好要應付水兄要拿這個抬槓了,沒想到是墨葉兄

死的小朋友原則上不算小朋友了,算遺體
好比咱說中國14億人,是按活人算的
或者說2億個小朋友,是按活小朋友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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