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河南广场舞大妈霸占篮球场 大战篮球少年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1 23:0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河南广场舞大妈霸占篮球场 大战篮球少年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微信公号“再深一点”(id:deeperplease)

据大河报洛阳新闻报道,5月31日,一群年轻人在河南王城公园篮球场打球。打到一半,突然出现了一伙大爷大妈,来到球场二话不说,打开设备就开始跳广场舞了。

好好的一个篮球场,怎么就变成了广场舞场地了呢?小伙子们自然是不肯答应的。

大妈大爷们据理力争,他们几年来一直在这跳,那这里自然就该让他们跳了。
小伙子们说,之前几年他们都是打球打到晚上7点主动让出来,但是最近天气逐渐变热,他们也想晚点出来打球,晚点结束。
但是大叔大妈们每天晚上7点准时出现在球场,一直跳到晚上8点半,而那个时候天已经黑了,球场没有照明设施,没法再打了。
双方争执不休,甚至招来了民警。

出警民警表示,稍后会和负责管理这个球场的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大叔大妈们去别的地方跳广场舞。
然而,事情的真相并没有那么简单和平。
6月1日,虎扑步行街出现了一条帖子《河南大妈霸占篮球场 并武力驱逐篮球少年》,帖子中的视频正是上面说到的“王城公园篮球场之争”。
现场视频:
从视频看来,争端升级,甚至到了动手打人的地步。

看这抓头就捶的劲儿,可谓是真正的“武力驱逐了”。
然而几秒之后,打人的红衣大爷就溜到了人群外围。

这条帖子在今天中午发出来,到了现在已经有了30多W的浏览量和近千条回复,可以说是非常火爆了。

http://www.guancha.cn/life/2017_06_01_411136.shtml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1 23:0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個人觀點:
一開始覺得很單純,老人不對,但看到樓下的發言我也開始混淆

1. 籃球場是不是只能打籃球這我也回答不上來
2. 具體籃球場的分配規則是怎麼樣的呢?如果今天大媽們是拿了個籃球跳舞,或者說直接打斷別人的籃球比賽自己跑上去打籃球這又行不行呢?

我個人看法吧:籃球場這類公共場地只能按約定俗成(潛規則)來分配,很難分清誰該用,誰不該用
說白了,如果有一群少年很野蠻很強壯,他們硬佔著場子不讓別人打(比如連續打10小時),或者說他們硬搶了別人的場子來打,這兩者至少有一者是合理的,甚至很可能二者同時都合理

大媽我看不慣,要動手嘛我要在場我也絕對奉陪,但除了動手之外,她們做錯甚麼呢?咱覺得悶悶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1 23:0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點開連結那視頻看了一下,這籃球少年也太挫了,身材乍看都185了,還挺壯的嘛,連這麼一群七老八十的都打不贏,我那個吐啊
另外請老虎兄看一下,一開始打人那個紅衣老漢是不是練過的

咱覺得也像有練過,也像沒有,太短了看不出來,我傾向是有練過的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7-6-1 23:12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2 09:4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7 szwd1997 的帖子

潛規則遇到武力強大的就說不清了,比如三五十個老漢(假設是壯漢)一圍住,主張潛規則的只能支支吾吾講些:"從來都是這樣,一直都是這樣,咱家都這樣"之類的託詞,很難義正辭嚴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2 12:2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2 10:08 发表
弄不赢,就走,去打110啊。

打110怎麼講,講說人家侵犯你的潛規則嗎?
我就是這意思,你強調的潛規則就算打110都不好使,只能說武力相當時勉勉強強
如果你吃著冰淇淋,我把你冰淇淋搶了,你打110應該是可以的,你打著籃球,我直接把你的場子佔了,咱認為110是不會來幫你的

如果你也十個人在打籃球,我也十個人要跳廣場舞,你說甚麼潛規則都說得通,因為我們不會真打起來,而大家都有用場地的需求,所以可以協商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如果你才十個人打籃球,我有一二百人,我佔了你的場子自己跳,你打110都沒用

管理比較差一點的公共場所精髓就是"私下協商",或者說"用威協商"
沒有甚麼潛規則可言,也幾乎沒有明規則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2 14: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17 szwd1997 的帖子

打人喊110這當然沒問題了,您的前提不說是說你看人多你就跑了,也就是沒打你,但不讓你打籃球,我認為110是沒辦法的

實際上根本不用靠打人的,真想佔場子的,音樂一放,幾十個人自顧自地在場子裡就跳開了,慢慢擠一下,擠一下,你自然就打不了籃球了,你打籃球,跳舞的進場內同時跳,你可以說他們不道德,但110我認為是不好使的

見2樓,真退一步說如果跳廣場舞趕人不對,那反過來說,跳廣場舞的如果不把場子給籃球的,好像也就沒有不對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2 14:5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2 14:26 发表
篮球对于大妈大爷是很重的,投篮的弹射,和三步上篮的冲劲,你认为他们敢自顾自跳?真要蛮力,吃亏的一定是老年人。

如果是人家在篮球场跳广场舞,你篮球小子去了,凭什么赶人家?顶多协商,这是我们打篮球的 ...

不需要非得是老年人對籃球少年,可以是一群肌肉漢子佔場子跳健身舞迫退籃球小學生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2 20:4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2 14:48 发表
炎阳认为潜规则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不占理,是村规。
其实潜规则除了娱乐圈的啪啪啪是负面影响外,很多行业的潜规则都是良性的,只是没有法律的硬性规定而已。

比如说选秀节目,节目规定了3个x,你就停止表演,但中国达人秀上面有个人就是不停止,自顾自陶醉,他也没犯法啊。
比如说1楼的人要用电梯,你家到了29楼,你下梯前把28到2全按了,你也没犯法。
篮球场这个就是同理,无论是外来强占,还是人家正在打33,44,你二话不说,跑去投篮,这只有精神病院的人做得出来,我反正是没见过。

村規的問題我暫時能想到就是
1. 只能管自己人,不能管外人
2. 兩條村子的規則不一樣,就蒙圈了

大人(高年級)不讓小孩子(低年級)打球您沒見過?我表示很懷疑

人家正在打33,44,有另一群人二話不說要趕人的事,今天這帖子您現在明擺著就見到了,只是投籃和廣場舞的區別罷了
這不是甚麼假設性問題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3 12:2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31 szwd1997 的帖子

我看法是公共場所必須要有一個管理牽頭,至少基本規則要成立,不然各說各話很難開展
一個場地怎麼才能公平同時滿足N個團體?

假設A中學也想打校內籃球,B中學也想打校內籃球
A主張說我們各打一盤,20分換校玩,時間不限
B主張說我們各打30分鐘換校玩,分限不限
C主張說我們先到先得,反正上一場的人沒累死,就可以無止境打下去

我認為三種說法都算公平,只能說大家可以採取共識
大流是大家都愛以A為準,那就大家都和諧

如果堅決不和諧(像這個老人少年之爭,少年說要等我們打完,老人說我們計時分配)
那就是衝突

衝突不一定要打架,這您說的是對的
但衝突假設不和解,一定要有一方讓步,或是自己縮了,或是罵不過人,或是打不過人
這個因人而異,各地,各人,民風,作風不一樣

總得來說我總結自己看法就是
1. 管理者應該要盡量減少爭議
2. 我個人不喜歡爭議性事件,這是自己在耍嘴皮子好玩,我一般是繞著走,你說公共籃球場要錢?那我就自己租體育場玩,或者我就不玩,我不跟這種人鬥
3. 如果我要爭,那我一定要贏,像這種籃球少年又爭又退縮,我瞧不起他

=======
=======

上次跟墨兄說的高利貸事件也是一個意思
高利貸說欠債還錢,欠債的說超過24%不必還

甲有甲的主張,乙有乙的主張
既然要爭,那就一定有勝負

他們愛分勝負,就讓他們分去,反正我不爭這個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4 13:0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humi100 于 2017-6-4 12:51 发表
基于此,有人认为先到先用,有人认为,谦让老人,都没毛病。老人动手打人肯定不对,就这么简单。

很多打籃球的都不主張先到先用,像樓上神州兄說的意思就是打一場換一組人
類似按分數算的,進了五球就得換人

老人主張的類似是按具體點鐘算,某點換人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5 09:2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5 09:02 发表
打篮球还真是先到先用,一般33,44一直打人家会累。

你加一队,增加了游戏的竞技性,也没人会拒绝,并不是你说的不心甘情愿,你一个标准我一个标准在博弈。就一个标准,三个队轮流玩,没人有怨言。或者4个队 ...

暈,老哥不要一直曲解,先到先用至少有N種,你說的這個基本就不叫傳統意義上的先到先用
像35樓說的先到先用,意思是只要打籃球的那堆小伙(可能是20個,可能是15個)想一直打,那廣場舞的除非等他們累死,不然就得一直等下去

如果換著3V3一直輪,有十幾個小伙的話,基本打4-5個鐘頭是沒問題的

==========

A. 像公園的躺椅,亭子裡的桌子,這才叫真正的先到先用-----只要先來的想一直用,就能無止境用下去

==========

B. 您說的先到先用是變種的先到先用,AB兩隊先到,行,那AB兩隊您們先打,C隊要等AB隊輸了一隊/或有一隊不打了,就能打
這個制度保障了基本隔一段時間,就能打上,可能是15分鐘,可能是20分鐘

==========

C. 跳廣場舞的阿姨也是要先到先用,打籃球的先打貝,但我不管你多少人打多少分,反正一到七點,就必須場子給我

==========

D. 當然要是客氣一點,也可以主張一種計實時的先到先用,阿姨計時一下,看籃球小伙打了一個鐘頭,然後上去商量換一下,是不是讓跳舞的也跳一個鐘頭,然後再換一下

====
====

要挖字眼的話,ABCD都算先到先用,但我認為傳統意義上,像35樓說的,或者這樓很多人說籃球優先的,基本說的都是A
神州兄假裝在說A,其實夾帶的是B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5 13:1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41 szwd1997 的帖子

所以說公平分配有很多種方案的情況下,在大家各執一詞時,就很難有共識的空間
甚至有的小滑頭會一天換一個方案,怎麼有利怎麼來

沒有具體管理者站出來給出一個方案,那大家就會起爭執
起爭執是我不願意看到的

我不接受老人痛打小伙,我也不希望看到小伙痛打老人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5 14:4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45 szwd1997 的帖子

您意思說籃球少年肯定不願意讓給非籃球少年的?
如果兩隊人AB正在打,然後有一個C廣場舞的想等這兩隊打完,稍微跳10分鐘,然後又來了一個比廣場舞的晚來的D說想打籃球10分鐘

晚來的D反而容易先打上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5 14:4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5 14:31 发表
就是有规则也没有共识。
共识从来不是规则搞出来的。

比如侵略者和反抗者永远不可能有共识,不管你国际支持不支持,有没相关的法律。
其实就是篮球后来者你也可以不让,但是没人这么做,破坏原本和谐的 ...

假略者和反抗者很容易有共識,死人是不會反對的,共識輕輕鬆鬆地產生了
規則是一個保護雙方的做法,讓大家在不用死人的情況下產生共識

如果又不共識,又不服從規則(假設公園管理者制定了規則,比如各打20分鐘之流的),像您樓上說的,可以打110,請進去拘留所好好清靜一下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5 19:3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6-5 14:50 发表
AB正在打,D加入后不过是参与其中轮流打,AB还能继续打而且还能休息。
而让C来的话,AB就没得打了。

是這個理,所以衝突必然有,廣場舞要跳除非要第一個來,不然就很可能會無限被插隊,等到天荒地老也跳不了
這種分配方式我認為在於很多人來說不公平,起爭執是必然的,無非就是鬥嘴還是武鬥的區別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7 07:1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52 szwd1997 的帖子

暈,不用說這麼長,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場子有多種可行分配方案
你說也不算,我說也不算,只有官方管理人員說才算
沒有官方管理人員,就只能私下協商,這次就是協商不成爆發的衝突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7 11:2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09:02 发表
问题是,这问题不存在啊。说了,他们没说我们随时用,篮球小子要随时分时间,他们只是说类似于自古以来7点钟,这里是广场舞时间。中国这么大,你听说过爆出非足球场抢足球场干别事的例子吗?
这个从来就不用 ...

現在是晚上7點鐘,你是一名公園管理人員接到線報說球場有幾群人吵起來了

場上AB兩群人正在打籃球,他們已經打了很久很久了,比如5小時(甭管為什麼,總之就是打得超級慢之類的,散步,亂投,強度不大),旁邊C跳廣場舞的說她們也想跳,而比C更晚到的D,E說他們也想打街球

AB的觀點是說,我們沒打完,誰都得等,你們少廢話,今天B就是再打3小時,再輸1000分你們也得給我等著------AB要繼續用,CDE給我等著
C的觀點是說,按時間大家應該輪著玩,AB打了4,5個鐘頭了,應該換我們跳一下,再給DE打球-----C要馬上用,ABDE給我等著
DE的觀點是說,籃球街球規則,輸了就得換人,籃球場不能讓廣場舞的用,應該我們先打,實在沒人打籃球了,才能讓廣場舞的跳-----DE要馬上用,ABC給我等著

請問你怎麼調解?

===========

我坦白講,我的看法,今天我會盡量說服他們分著玩,隨便和一個稀泥,好言相勸
明天我會直接請工作人員出一個規定,直接採用ABC之一的觀點,比如用C的,寫個牌子插到場上,以後大家都按這牌子走,下次再出動,直接把不遵守規則的趕走,以後再也不用辯論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7-6-7 11:31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7 11:3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09:02 发表
问题是,这问题不存在啊。

兄說的不是問題不存在,而是問題未存在,或者說在您的經驗裡未存在
未存在和不存在是不一樣的
問題明擺著存在,很簡單,說了很多次了,您沒見過是一回事,但這種問題是完全可以解決的

就跟游泳池能不能穿比基尼一樣,一個一定要穿,一個一定反對別人穿
那請游泳池工作人員表達一下游泳池的態度,寫個告示就行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7 11:4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11:36 发表
对于特殊场馆的公用设施没有等待的先来后到一说。只有不踢足球的时候,不打篮球的时候,你其他事物才存在先来后到的排队。也就是说你广场舞傻等和篮球排队没用,依旧是篮球优先。

您這話甚麼身份講的,這種話只能由場地管理人員來講
您自個穿個拖鞋短褲講,有甚麼根據背書呢?

如果另一個拖鞋短褲的上來跟您唱反調,您拿甚麼反駁人家?

大家都不用講理據,直接拿一個麥克風各講各的嗎?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7 11:4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59 szwd1997 的帖子

場所管理者有權制定不違法的約章,或者說可以拒絕服務不遵守約章的人,因為不服務本身就是他們的合法權利,
這當然不是村規了,老哥連基本的法律內規則都不明白?

圖書館有權要求進來的人小聲,游泳池可以要求進來的人脫鞋
如果你不聽,當然也不犯法,是告不了你,你也不用坐牢,不用罰款,但可以直接就把你請走

籃球場的管理人員同理,籃球場的管理人員完全可以插一個牌子,寫每人每場30分鐘,拿號排隊,排隊者不得進場遊樂
誰不聽,誰就出去
可以很服氣地出去,也可以不服氣地出去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7-6-7 11:51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7 11:5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11:45 发表
公共设施在相同的应用受众前是平级的。对应的享受优先权,这是个简单的道理。比如篮球场你可以在外场停车和晒被子,打篮球的才不会管你,但是你车被砸坏了,篮球弄脏了你的被子你可怪不得人家。

我们首义广场这天天都有各种区,广场舞区、踢毽子区、飙车区、演奏区、聊天区从来就没听说过抢场地,都很和睦。

那是那句话,文中是7点钟事件,不是什么大家都分一分时间的问题。只要没人告你扰民,你拉琴拉到三天三夜都行。

公共設施沒有甚麼你自己理解的一通道理,只有一個鐵律,就是管理人員話事,在沒有話事的情況下再講您的日常道理
為什麼圖書館不能講話,而游泳池不能穿鞋,而不是反過來,圖書館不能穿鞋,而游泳池不能講話?

你可以說,這是因為某某某背後原因,但你這麼說是一種倒貼式的論證,其實早有結果的,而你只是用你的論證方式去靠這個結果
公共設施不需要是平級,或者甚麼對應的有優先,都沒有的,更不存在甚麼車被砸了怪不得人

您這廣場沒聽過搶場地原因大概是
1. 場子充足,搶不起來
2. 人員和氣,不喜歡用鬥爭解決問題

但不代表沒有搶場地的理由,按你說的,這也能用,那也能用,時間怎麼分,你也講不出個所以然
那大家如果都想用時,肯定就會有爭執,無非就是打與不打,吵與不吵,那一方讓步,有沒有風度的問題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7 11:5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11:55 发表
你说到点上了。

你说的那是室内篮球场,一般是要付费的。你广场舞如果付费了,篮球场跳舞是没任何人能赶走你的。

正是因为室外的没人管理,免费,才会出现所谓的纠纷。

室外的篮球场立什么牌子?都是随 ...

跟免費沒有毛線關係,免費也不代表沒人管理,一般意義上無人管理的場地不存在
難道籃球架是上帝降下來的嗎?,一般意義而言,立架子的機構就是管理的

你可以說管理者基本不上班,懶政,人手不足,一個人要管理100個場子,這些都對,但不會是沒人管理的

免費圖書館也有人管理,免費公園也有人管理,免費風景區也有人管理,我就不知道您怎麼會理解說免費籃球場是無人管理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7 12:5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12:38 发表
我们这真没人管,只是说我们学校有最终解释权,不代表设定了球场就一定出管,管了就一定要规章制度。什么都没有,要不要我回去给你拍个照看看?

您形容一下就行
如果是學校的地,那就是學校管,如果是市府的公共用地,就是市府管
說白了除非地權有易手甚麼的,不然這塊地基本95%是歸蓋籃球架的那個組織管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7-6-7 13:00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7 12:5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64 szwd1997 的帖子

聽都沒聽過甚麼叫署名權先用,是法律說的還是甚麼皇帝說的?
要是公共桌子要是我拿來睡覺,您除了找管理人員/物主外,我認為您是真沒辦法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7 13:3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68 szwd1997 的帖子

自己講講的可以,拿來管人是不夠的
你又不是物主,又找不到物主,又拿不出任何物主的條款

通通都是你自己根據生活經歷想像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7 13: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70 szwd1997 的帖子

這得物主講啊,我要是物主,我在自己的網球場洗澡很合理,或者我讓別人在我的網球場洗澡也很合理
法無禁止則可為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7 14:0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72 szwd1997 的帖子

1. 不扯蛋,吐痰抓頭髮等在法律上都是禁止的,神州兄舉例不當
2. 這帖我一直在強調,常識和常識之間是不一樣的,只有一個常識是一樣的:國家的常識,或者這麼說,國家的武力機器夠大,你必須遵守他的常識,第二大的常識是物主,因為物主的權利是受國家保護的
剩下打籃球的常識大,還是跳舞的常識大(甚至籃球和籃球之間,跳舞和跳舞之間的常識也是不一樣的,很多跳廣場舞的之間也爭場互毆),這個要看雙方的氣度,口才,和武藝

而您神州兄一直在強調你的常識就是大,就是厲害,我表示無法回答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7 14:2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14:22 发表
这不是我的常识而是客观的常识,水果店是不是卖水果的,这是常识吧?你可以跑到水果店大声责骂说你们品种真不齐全居然没有苹果手机?居然不卖宝马,什么破店?可以这样吗?你是不是要说谁规定了水果店不能卖别的 ...

客觀的常識有很多種,天南地北的人,南方人有南方人的共識,城裡人有城裡人的共識,年青人有年青人的共識,男人有男人的共識,中國人有中國人的共識,沒有共識,那就要找共識,
找不到共識,那肯定有衝突,最好是物主勇敢站出來,提供一個共識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棕炎陽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193
编号 499598
注册 2014-3-27


发表于 2017-6-7 18:2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6-7 14:37 发表
像文中这种情况就需要一个规则,因为出事了。

像我们学校那样的,要什么规则,平安无事30年波澜不惊,不是找事嘛。

呃...只能說有備無患
有規則的場子可以應付衝突,沒規則的場子應付不了

當然文中場子更需要,這沒錯,因為明天,後天,這架還得接著打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2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2-11 06:20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13393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