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2-23 00:43 发表
这么做才抑恶扬善。
这次打死狗,如果认定不是盗窃,就等价赔偿,如果有证据,就是盗窃,怎么就得不到保证?再得不到保证,你自己看好,你把现金、钻戒扔公厕里,就等着你的仇家来捡,捡到了就是盗窃,这社会还不都乱了?
或者,老板放一条流浪狗,照你狂吠,你一生气,把它打死了,老板蹦出来了,这是我家十亿的天狗,专门吞月亮的,还不把人整死啊?
光哥又是一個劃線題了,現金丟公廁就算撿的,那現金丟車間裡怎麼算?現金丟會客室裡又怎麼算?
同在一廠區內,廁所和車間沒有甚麼本質區別啊
難道您理解的是外面的公眾廁所?我說的是廠內公廁
我看法是廠內就算偷,廠外就算撿
至於光哥大抵會按甚麼可設想是放錢的地方,就算偷,平常不放錢的地方就算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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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朝我吠之下我打死了,而它沒惹我,我故意去吃肉的這種應該是兩回事吧
打死了,又把狗吃了,這時候要解釋說我是自衝,覺得狗要攻擊我,這些我看法都說不通,你光打死倒也勉強算自衛,還吃是,那就是圖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