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3_141592653589 于 2014-5-25 17:57 发表
问题是——你怎么老觉得天宫仅仅是“不满”,或者说天宫的反应激烈程度必须限定在“不满”以下?
从我的角度,我觉得“大光”这个称呼啥事没有,但卫天龙这么称呼你的时候,你还是“不满”了;
同样的道理,你觉得“大胡子”这个称呼至多让天宫“不满”,但显然天宫不这么想。
是啊,我觉得大光这个称呼不好,而你觉得没什么,天宫觉得大胡子不好,我也觉得没什么,那么凭什么,就一定要封了大胡子,或卫天龙?所以无论你有多少不满,抱歉,大光也好,大胡子也好,这个词都不具有攻击性。因此,为什么要处分呢?天宫对大胡子不满意,所以大胡子就成违禁,我对大光不满,大光又成了违禁,再有人对什么词汇不满,还是违禁,那不是典型的文字狱?天宫也好,我也好,反应多激烈,都是个人的事,违反规了就要处罚,没有因为对这个词反应激烈,所以就不能处罚的道理。
无论,我或她如何想,是个人的事,与别人无关。别人愿意考量我或她的感受,那是照顾,得承情。不愿意考量,那是本份,我或她无权干涉。
原帖由 3_141592653589 于 2014-5-25 17:57 发表
药物这种客观的物质还会对少量特定人群产生过敏反应呢,更何况是言论这种主观的?
谁药物过敏,谁不使用这种药,而不是说这种药不能卖。
原帖由 3_141592653589 于 2014-5-25 17:57 发表
还有一个问题是——不对天宫说“大胡子”究竟让你损失了什么?你对“大胡子”的维护程度让我不得不重新评估它对你的价值(或者说重要性),就好像天宫的反感程度让我评估了“大胡子”对她的伤害一样。
是你不愿意看到可以让天宫得利的事情?
还是“大胡子”这个称呼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难以更改,以至于天宫必须“入乡随俗”?
抑或是你用这个称呼“挑逗”天宫得到了快感,所以不愿失去?
如果没记错的话,我似乎从未用大胡子说过天宫。至于挑逗,真不知是从何说起。
大胡子可不可以说,与我什么样的损失有什么关系?你这种诛心的思维,我理解不了。我一直表达的意思,大胡子这词从未违规,而天宫的骂人,处处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