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妹妹妹夫车祸身亡,十个月大的孩子该不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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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 03:09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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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墨叶 于 2015-10-31 20:45 发表
你能代表看客?

这个女的选择不养,很理智。
男的选择养,很仗义。如果他妹夫的父母缺乏能力的。
如果谈不拢,只能分开过。

事實擺在眼前啊,如果談法律來說這帖沒有任何好說的,女的不養誰能咬她?

這種帖子能引起一段討論,說明看客必然有硬要妄顧法律去"操作"別人的小心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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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 03:13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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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5-10-31 16:39 发表
有区别,作为老婆来说,法律上自己的外甥有继承权,丈夫的外甥无继承权

现实来说,自己的外甥有血缘关系,丈夫的外甥无血缘关系

英文上来说,一个是nephew,一个是nephew-in-law,哦也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5-10-31 22:24 发表
“应该”嘛意思?应该是人情上、道德上吧

法律上的话,咱记得如果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死亡,其它亲属是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

"應該"就是順著您回帖的意思啊
兄的回帖無非就是舅之外甥比舅媽之外甥更高端(更親)
(背後難免會有一種意思說,舅舅比舅媽更應該去養孩子,可能都沒有法定義務,但舅舅的人情義務是15%來說,舅媽可能只有3%)

那我就問了,那同是親屬關係,那爺爺奶奶之孫是不是比舅舅之外甥來得更高端

既然是在比法律上繼承權,那孫繼承爺爺這種權利更高,那說明爺爺奶奶更應該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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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 03:23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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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孔方 于 2015-11-1 01:34 发表
我个人认同女方有拒绝收养外甥的自由这种观点,但我不认同女方的做法。

这件事只是家务事,在事情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矛盾没有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前(不过从主贴看,矛盾不可调和是迟早的事),女方就把事情发 ...

同意
但倒不是女方放上網的問題,女方放上網也不算太過分
還是出於一位無名網友之口,她也沒有曝光任何人的意思,話題裡沒有任何真實姓名

作為外甥,舅母也沒公開任何人的姓名,就把件事放上來問問大家的心聲看法,這是很簡單實際的事
這點沒法怪舅母甚麼吧

我不也常上網談身邊的人事物,這樣我的朋友都來怪我的話,那我日子沒法過了

其實光哥有一點開場說對了
男女方口氣都不好,雙方情急起來都惡言相向了

但這點上我傾向女方做得更不禮貌,更不理智

禮貌方面,丈夫死了妹妹,你沒死親人(呃如果按樓上一眾小姑不算親人的思維),你談話讓人家一些又怎麼了
理智方面,丈夫要求本就無理,他口出惡言無非就是從無理變無理罷了,你口出惡言就不值了,從有理變無理,你罵了外甥,你能拿到嘛好處?

好比甲插隊,乙阻止,這本來是好事的
女方就演成了甲插隊,乙衝上前對罵並大打出手

好事劇本演成了壞事的戲

[ 本帖最后由 紫炎陽 于 2015-11-1 03: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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