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7 22:33 发表
这是正常的处理方式啊。
交警只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无权要求如何赔偿。
对方在交警认定死者全责情况下,要求对方赔偿,合情合理啊。撞了奥迪,赔偿7000元,也不算如何高,人家跟你去取钱,有什么 ...
首先肢體動作肯定不能說"正常",頂多只能說"極輕微不正常"
總得來說我不是說車主應該承擔小伙自殺的主要責任,我只是說車主處理事故的方式應該不是完全正確
當然,但要是認了有不正常,後續賠償就太大了,我也覺得有點不好判斷了
主要是不知道他們幹了甚麼
暫時有用信息太少,如果基本沒有甚麼惡劣討債式行為,我認為車主沒事
如果再有一些人證物證坐實了惡嚇,毆打,辱罵之類的
車主討不了好
這是我個人法律上見解
但估計法院真實宣判多多少少會調解一個人道金,或者說民責上承擔一部分責任
只前有好幾個扶老人案都有民事賠償,具體也沒啥證據,就是說認為二者之間有一些撞到的可能性,就判賠一部分了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8 11:4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