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江山笑 于 2017-10-28 18:13 发表
前次看过个视频,一个屁民要求罚款的交警出示执法证,交警不但不理还直接打电话叫派出所治安警过来,说有人妨碍执法。后来怎样不清楚,视频就到那
呵呵,你主动打了警察,被抓进派出所了,还要派出所给你监控 ...
可以這麼說,但原則上也應該說跟調監控有點關係,體制內的那怕是個市長肯定也要調到有證據的監控才行,總不能不由分說直接鬧場吧
二八開吧
有一個說法配戴警服的人員是不必主動出示證件的,而且不用向非執法人出示,只有在被執法人要求的情況下才有需要,
同時邏輯上也說不通,既然你懷疑他的警察證明,那他又如何向你證明他是真正的警察呢
這個在雷洋案好像有熱議過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0-28 19:4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