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雇佣”和“帮工”法律责任的区别
性别:未知-离线 橙炎陽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组别 校尉
级别 征南将军
功绩 45
帖子 4494
编号 498420
注册 2014-2-19


发表于 2024-11-16 00:0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1 KYOKO 的帖子

水哥不在的時間我在軒轅開過很多類似的帖子

https://www.xycq.org.cn/forum/viewthread.php?tid=308988

https://www.xycq.org.cn/forum/viewthread.php?tid=309459

法律上我來替水兄補助和細化吧,不保證對,但是肯定相對水兄要精確一些:

本質上企業要聘人有很多種方式,福利依高至低排大致上有以下方式:
勞動關係>勞務派遣>勞務關係>兼職關係>承攬關係>服務售賣

反過來說員工的義務也是遞減的,但是幅度較低
勞動關係>勞務派遣>勞務關係>兼職關係>承攬關係>服務售賣

=====

企業要負責工傷的大致上是前三類,要給離償補償的應該是第一類
但有的工作性質是不能不負責工傷的(具體用工方如果是指定用方工擁有的工作場所之內的,指定工作時長的,按說是不能弄成上述4,5的法律關係的)
而兼職關係是限制時長的,一天不能多於4小時

=====

換句話說在勞動關係下,員工的福利遠好於其它情況,但是義務相對略高
但是網上普通喜歡強調勞動關係下的福利,而大部分時間忽略員工的義務

以至很多網友只知道索取勞動福利,但不明白要承擔相對的義務

也就是說在企業的立場,聘一個勞動關係的員工,是一個單方面付出福利,而基本收不回義務的慈善行為
久而久之,很多企業就會傾向採用"低勞動福利"的聘任方式(因為反正都是收不回義務了,乾脆就減少福利吧)

=====

從本質上來說,勞動關係的員工能力應該是最強的,而且有不能隨意請假,還有競業條款等可附加條件上加成,
企業應該是樂意和員工簽定勞動關係合同的

但是很多打工人對拿出"實際履行多一點的義務能獲得多很多的收益"也普遍表示不願意,那就沒得說了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11-16 09:02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橙炎陽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组别 校尉
级别 征南将军
功绩 45
帖子 4494
编号 498420
注册 2014-2-19


发表于 2024-11-16 00:1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之前軒轅關壇丟失過很多帖子,其中我有一個帖子討論過
https://www.sohu.com/a/636430488_116237

大润发回应女员工因照顾病危父亲请假遭开除:全年事假只有十天,她旷工四十多天

=========

就拿當時那帖軒轅的網友態度來說,很多網友認為即便女員工不到崗40天,大潤發仍應該給她保留勞動關係
換句話說大部分人是認為企業在支付了一系列的勞動福利後,員工仍應該有隨時休長假的權利(相當於當成一個兼職員工來要求自己)

那只能說網友們的觀點基本上等於在說:不論我有甚麼勞動福利,員工都應該一律用兼職員工的工作態度在職場履約
(大致上支持這套觀點的理由就是資本剝削那套,資本賺這麼多錢,員工要求一些福利也是天經地義的)
那既然員工一方是抱持這樣的想法的,那市場上只剩下很無私想無饋,或是具有很強慈善精神的,才能大幅度推行所有員工都簽勞動合同了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11-16 00:22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橙炎陽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组别 校尉
级别 征南将军
功绩 45
帖子 4494
编号 498420
注册 2014-2-19


发表于 2024-11-16 00:2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24-11-15 13:36 发表

显然,如果只是帮工关系,对老板是有利的,对员工不利。关键是,怎么区分这两种关系?张三帮王五家干活,每天8小时,干了一年。时薪没有合同,工资月结。李四帮王五干活,每天两小时。也干了一年,时薪没有合同,工资月结。他们两者的关系一样吗?

凳子叔叔、艳阳,您们怎么看?

勞動關係其實對老闆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可以是有利的
(除了甚麼"種善因得善果"之類的雞湯式有利之外)

勞動關係主要約定資方有指定工作場所,指定工作時間,指定工作內容的權利
另外資方有(相對較強的)不批假的權利,也有要求員工簽競業的權利,也有要求員工不得隨時離職的權利(必須提前30天通知),付費並要求員工在一定少時長的加班的權利

也就是說如果企業有一個職位,是需要資深,有經驗,穩定上班,而且企業是沒了他不行的(他跑了也得負責交接的),工作能力和輸出能力極強的員工
企業跟這個員工簽勞動合同,對企業也是有利的

但是那種打醬油的,入職多年仍表現像個新人的,上班摸魚的,簽勞動合同,那財務角度上來看是不太有利的
只能說看能不能從道德滿足感上獲利囉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橙炎陽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组别 校尉
级别 征南将军
功绩 45
帖子 4494
编号 498420
注册 2014-2-19


发表于 2024-11-16 09: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24-11-15 13:36 发表
张三帮王五家干活,每天8小时,干了一年。时薪没有合同,工资月结。
李四帮王五干活,每天两小时。也干了一年,时薪没有合同,工资月结。他们两者的关系一样吗?

這種叫勞動爭議,勞方肯定主張都是勞動關係,資方肯定主張一些其它的低義務關係,那就要去勞動仲裁

流程大致上是調解->仲裁->法院

前兩步很難說有法律根據,只能說是大家一人讓一步式的促和

=====

到了法律層面,一般就是看具體行為符合那一個法律關係

勞動關係一般是指每周5-6天,每天8小時,在資方的場地,接受資方的管理來工作,薪水月結
所以張三應該就是勞動關係無疑了
那這種情況無合同問題就大了,應該要補交社保,補簽勞動合同,如果非法解除勞動關係,要賠2N(大致等於正常N+1的兩倍)

=====

李四工作時長太短了,這個類似兼職,但兼職又不能月結工資(法律規定是15天要結)
說是勞動關係又很牽強

跟李四解除關係,按說應該接近不用賠償

但是用工方肯定是有一定過錯的,比如月結兼職工資,應該給予李四道歉及一定的賠償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11-16 13:58 编辑 ]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4-11-21 18:08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10510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