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YOKO 于 2024-11-15 13:36 发表
显然,如果只是帮工关系,对老板是有利的,对员工不利。关键是,怎么区分这两种关系?张三帮王五家干活,每天8小时,干了一年。时薪没有合同,工资月结。李四帮王五干活,每天两小时。也干了一年,时薪没有合同,工资月结。他们两者的关系一样吗?
凳子叔叔、艳阳,您们怎么看?
勞動關係其實對老闆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可以是有利的
(除了甚麼"種善因得善果"之類的雞湯式有利之外)
勞動關係主要約定資方有指定工作場所,指定工作時間,指定工作內容的權利
另外資方有(相對較強的)不批假的權利,也有要求員工簽競業的權利,也有要求員工不得隨時離職的權利(必須提前30天通知),付費並要求員工在一定少時長的加班的權利
也就是說如果企業有一個職位,是需要資深,有經驗,穩定上班,而且企業是沒了他不行的(他跑了也得負責交接的),工作能力和輸出能力極強的員工
企業跟這個員工簽勞動合同,對企業也是有利的
但是那種打醬油的,入職多年仍表現像個新人的,上班摸魚的,簽勞動合同,那財務角度上來看是不太有利的
只能說看能不能從道德滿足感上獲利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