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日经济新闻》的第一篇报道《深圳“炒房”扒皮链调查:大V洗脑,交钱入会,层层盘剥,钱房两空!》发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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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上集需要連著一起看,不然比較難懂的
確實文字也多,比較累贅,記者報導了一堆也圈不出來甚麼真切的證據,主要還是靠想像聯想為主
這個套路確實深
整個集體看起來估計是有問題,具體那個有問題就不好說了
表面上的證據看不出來誰是主責誰是無責
這種爭議普遍有一個共同成因,就是當事人的膽識和智力不相符
而很多底層爭議性事件的主角們,比如醫鬧,老虎鬧等,底層階級主要還是"我窮我有理,死者為大"的這一套,過分強調自己的損失而不太懂得把事實說明白
像這篇報導,只說明了當事人很慘,當事人可以講出自己的經歷,但當事人一直說不出來誰是騙子
最後堵到了當中相對名氣最大的大V身上
最好笑的是記者,追蹤了這麼大篇幅也基本停留在跟當事人同一個思維上,捕風捉影,每個集體看起來都沒毛病,但整體形成效果好像很套路
結論也等於零,反過來說要給這個結論,篇幅很短就能總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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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前過分大膽
2. 事後有點糊塗
3. 遇到事情習慣用公示,找機關等鬧式方法主導
(我不是說鬧的手法不對,我是說鬧的手法不能作為主導手法,應該是作為輔助)
這種人法律上很吃虧,
只是說中國法制普遍調解為主,加上公安,消保,工商等部門也基本有免費調解功能,另外普遍照顧人民群眾
所以如果是兩方交易,一般弱勢方多少還是有點幫助的
強勢方也受很大制約,畢竟一個商業糾紛,可能可以有4-5個沾邊的人機關管著
甚至還能扯到消保,社保之類的,網上很多人就很"精明",反正不管啥糾紛,出事了,先舉報一波消防環保再說
商家肯定得讓步
但是這種人生處事哲學其實是一種毒雞湯,偶爾為之可以,持之以恆,遲早被教做人,
在多方交易時,會被多方關連的合同吃得死死的
只要交易搞成三方交易,或者四方交易,以這個新聞來看
扯到投資老師,中介,開發商,假結婚的人,假結婚中介,小額貸款APP,信用卡,首付銀行,親戚朋友,社保轉移,代辦戶口公證費等
我都不知道有沒有十方交易了
連鬧你都不好鬧
反過來說事前想清楚
事後想辦法厘清事實找到一個確切有責任的
私訴,公訴,然後媒體鬧一鬧
會相對容易解決問題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0-9-2 11: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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