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金毛护主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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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30 09:1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泰迪是沒牽繩,不代表狗主或別的狗有權咬死

講道理,金毛咬死泰迪沒有理
講拳頭,金毛憑本事咬死泰迪,別人也可以憑本事打死金毛,弱肉強食,人之常情

同理男人如果被老人的兒子打死,或者受到法律的懲罰,男人活該

我一向主張要麼講理到底,要麼就橫到底,不要首鼠兩端
如果是我,我會守法行事,凡事在法律底線做事
萬一不守法了,比如義憤打人了,我好漢做事好漢當,技不如人被別人喊人打死,算我活該,我絕無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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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 08:0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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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白云苍狗 于 2019-6-30 09:41 发表
法律息事宁人的本质必然造成闹夜的孩子多喝奶,老实人屈吃哑巴亏,这个道理施耐庵先生早就在杨志卖刀的故事里给我们讲过了,在几百年后的今天也仍然不会成为新鲜事。
就像我是一向主张私闯民宅打死无罪一样,这个国家现行法律就是不允许,谁又能怎么样。

法治觀念落後的地方這種觀念容易引出更大問題,兩相權衡寧願容忍輕度不公
法律某種意義上不能淪為讓懂法的人仗著懂法去欺負不懂法的人

打比方說一個私闖民宅打死無罪的國家普法力度不足
如果大部分人都法盲,不知道私闖民宅打死無罪

那這樣少數懂法的人可以很輕鬆地通過引誘性的方式打死自己不爽的人

=======

要改變法治我同意,但是我認為普法要首先跟上,不然也很可怕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7-1 08: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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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 09:5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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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9-7-1 09:28 发表
泰迪没牵绳,还冲人或者金毛叫,已经构成对人身或财产的威胁,所以咬死是正当防卫,最多算防卫过当

我也在考慮這點,我當時寫完就覺得有點不對勁
樓上有位哥說的法盲也是我

如果法律這節說錯了,請指出,我確實沒有十足把握思考

========

最多是原則上細節可能說錯了,大節我說的沒問題

========

法律細節問題有點難定性,我認為金毛咬死泰迪確實不佔理
誰先下的嘴不好說,沒牽繩肯定是錯,但咬死,打死實在說不過去
你家的自行車靠外隨停了我直接砸了也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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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 21:4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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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appmn 于 2019-7-1 15:04 发表
美国私闯民宅可以打死,中国不可以,你的意思主要是两国普法程度的不同?或者加上其它次要因素,比如美国允许持枪,陌生人进家门对主人潜在威胁大的多

嗯,某種意義上有聯繫,不是直接相關
USA普法程度高,特別是這條法大家都懂,相對安全一些

在中國搞這類的很容易引起"釣魚式打死",先口角,再引對方進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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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 13:3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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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appmn 于 2019-7-1 21:54 发表
然后被打死了几个还无罪,大家都不敢私闯民宅了

立法層面我會有擔憂,會不會是不斷被打死,然後信息落後,沒有學習,然後再不斷私闖
這個就是所謂的法治觀念落後
這裡是一個假設性的思路,就是愈落後閉塞的國家,愈多那種"違法者自負"的法條其實會愈混亂

現況就是原則上採用填平原則,就是造成多大損失就賠償多少,
其次才考慮公平公正

我個人認為某種意義上也算有效實用

當然APM兄說的也是另一種層面的思路,我認為二者各有優點,沒有一面倒的優劣,是一個價值觀取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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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 13:4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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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墨叶 于 2019-7-2 07:23 发表


如果还是在口角状态,那就不算私闯。
法律本就不是万能的。

這裡是舉個例子,意會即可,不用討論細節
比方說今天立法了,口角狀態私闖打死不賠
會容易造成先口角後打死的釣魚做法

如果立法改成,口角不算私闖,除此以外私闖打死不賠
也還是會有其他的釣魚做法,或者還有其它更貼合的例子我沒舉

填平原則核心就是止訟息訟,我認為原意就是犧牲大量道德者的權益去保障大量法盲
也規避了爾後的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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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4 14: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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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uyuancuo 于 2019-7-3 22:29 发表
菜场杀只鸡,或回家杀条鱼,大部分人还是没问题的。
可是当街棒杀一只大型犬,这样的人该是有多凶残?你要说这人多好多善良,我是不信的。
为什么楼上诸位都是在讨论法律的漏洞,而没人计较人性呢。

当然如 ...

當街非緊急情況下(比如說大型犬正要咬死小孩就另計)棒殺大型犬肯定是兇殘了,這種行為沒啥好計較了
基本討論不出歧義,只有法律上有爭議點可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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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17:0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27 hhp19910906 的帖子

金毛咬死泰迪佔不佔理?如果是佔理的,那我認為金毛可憐
如果不佔理,那我認為金毛不冤

我對這類法條不熟悉,以下基於我理解金毛咬死泰迪不佔理為基礎寫的,如果是佔理的,當我沒說

泰迪沒牽繩也輪不到金毛來處分啊
金毛說來說去憑的是暴力咬死的泰迪吧

金毛也不是城管,老人也不是城管,講道理說金毛憑啥去咬死對方的狗?
既然金毛憑的是暴力咬死對方,人家也憑暴力打死金毛,沒毛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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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18:3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29 hhp19910906 的帖子

先說個題外話,新聞有人說泰迪先挑釁,有人說金毛先挑釁,這種話我認為太站隊,這裡應該存疑
兩狗單挑很難說那一方挑釁吧,只能說合意對決

如果無繩泰迪咬死有繩金毛,金毛主人打死泰迪,你怎麼看?
我認為都差不多,既然打起來見血了,那就是暴力分高下,再坐下來論理好像不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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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18:3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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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9-7-5 17:31 发表
如果有人把刀驾到你脖子上,那你还能掏出手机,让警察来击毙么,如果泰迪只是没栓绳,自己玩自己的,金毛去咬死,符合你说的情况,而这是泰迪冲金毛示威或者挑衅,类比的话,就死不算把刀架在脖子上,也是刀尖对 ...

這麼說金毛邏輯有點萎啊,泰迪吠一下挑釁一下就非要鬥死,泰迪主人拿棍子圍毆它咋不反抗呢?
是武力不如人就萎了?還是說這麼訓練有素知道尊重人權?

打方比說如果泰迪主人是個3歲小孩衝上來,金毛是不是也乾脆一併咬死?

假設純粹是武力區別,見到武力低的幹掉,見到武力高的就投降,希望對方好好講道理,我覺得是不是不太好?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19-7-5 18: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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