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情商低的人比情商高的人更幸福?
性别:未知-离线 橙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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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5 10:1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83 哆子颜 的帖子

這點我們論壇的老朋友烏鵲南飛兄(相信您肯定不陌生哈哈)以前有提到過,主要是學生教育中對資金風險的認識有缺失
他當年拿了個比喻說類似童子軍,連軍事訓練都沒有,就讓他們上金融投資戰場了

當然這個說法也不完全準確,但大差不差這個方向是對的

主要是國人對於資金風險認識不太全面,其產生因素有多重的

1. 南飛兄說的這個因素

2. 中國改革開放經濟起飛至今才一兩代人,對比西方已經過百年的里程了
當中形成的經商文化底蘊不夠,上一代人普遍還是走的小農經濟

自己包括家人父母長輩大多數人不知道怎麼操作月收入百倍以上的金額交易
(放在改革開放前,比如月薪100,平常人能擺弄的資金也就是幾千元)

相當於一個孩子平時耍塑料刀劍,突然間讓他上去耍實心的大錘
一個不小心就是腦漿都打出來

西方在經濟起飛的年代也有大規模的破產人群,這個是避免不了的
但理論上是起飛速度愈快,就會有愈多因為不適應而破產的人

3. 我們的國情更傾向於小市民制,這點以前軒轅很多人也提過,我們的公共部門經常也承擔一些過多的功能服務,比如派出所還能管夫妻吵架調解之類的,或者大人打了小孩也能調解
很多在國外大家是要平等溝通的問題,比如小區能不能加裝電梯,小區能不能養狗,公維花銷多少錢,這種民生自管事務到了中國一般就有專門的社區人員來牽頭
以致中國人很不擅長牽頭和成立民生組織,也就是俗稱的原子化

國人更傾向不去思考事物平等運行的邏輯,或者收支平衡之類的財務關係
反正有事就鬧(好聽點叫投訴),有事就維權(或者過度維權)
之前有個被吞掉的老帖,大潤發女工人40天不上崗被開除,很多人也覺得勞方是可以跟公司鬧一鬧的
在知乎固然是這樣,在軒轅也有人這麼說

還有加裝電梯的道理也是類似的,很多人的思維普遍缺乏溝通和平等談判技巧,更擅長思考怎麼運用公權力去壓服對方
在創業這種場合,你作為老闆,要麼你和其它老闆是平等的(合同關係),要麼你和勞方是不對等的(對方更受法律保護),沒得"借力"了要全靠自己出力,自然是大部分國人玩不轉的

4. 像我經常說的,憑讚上位的門戶網站害人不淺,諸如知乎,抖音,快手等缺乏平等辯論的論壇在互聯網上大行其道
現在這類網站上能學習到的社會學和法律知識大多都是不保證正確,但保證吸引眼球,和令大眾容易接受的
經年累月下來學習這一套知識的人,基本就是廢了,缺乏與人平等交流的能力,也缺乏講道理的能力,只懂得表達一些破綻百出的暴論

說白了就是筆下點讚破千,真的遇上事了百無一用
做生意大多數時候是1V1,甚至一對多,專修騙讚,或者無腦民粹輸出這套就不管用了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5-1-15 10: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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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7 09: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哆子颜 于 2025-1-16 20:29 发表
既然大破产是避免不了的事故,那么制度有没有保护措施?小朋友既然啥也不懂,他们哪来的钱烧来烧去创业呢?按说他们的父母辈更是啥也不懂,没道理反而完成了原始积累吧

PS:艳阳老兄认识乌鹊南飞兄多少年了?他真的是中国人民的老 ...

PS:相識多年,心照不宣

=====

保護措施也有一些吧,比如要債不能打人之類的......
個人破產制度也在一些經濟發達的城市慢慢推廣開了

我知道您問的是有沒有更全面一些的保護措施,道理上是沒有的,只能靠自制力

另外這是糖沒有兩頭甜的事,我們國情很多時候更多側重現代化社會主義
讓老闆欠很多工資還能活得很滋潤,或者讓創業的老闆承擔很少的風險本身也不是我們的立法傾向
保護了創業者,就勢必要別人來承擔

=====

另外得益於社會的高速發展,大家的自住房普遍都變得很值錢
再怎麼沒買房的人大抵也能繼承到一兩套

拿三線城市來說也值個大幾十萬的
這就相當於自己的創業本金,也相當於最後當老賴時,給申請執行人的最後救濟款了

基本上一到法拍房子,老賴們還是馬上會行動起來的,也算是近20年房價高升的一個連帶的優點吧
------大家實際身家漲了,那怕契約精神再差,也不至於完全沒有,只要牽涉到法院,多多少少還是有一些契約精神的
(有恆產者有恆心嘛)

要是中國房價還是一套房只值1萬元,或者大部分中國人沒房,我想像不出來那些節目經常報導的老賴現象要怎麼收尾
人家肯定直接不還了,估計都得回到大家靠私力解決了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5-1-17 09: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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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7 18:3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哆子颜 于 2025-1-17 17:34 发表
高房价对大城市居民来说很痛苦,这个方案算饮鸩止渴吧。美国那边对付企业破产有信托业,像特朗普三次破产,全靠信托公司保护公司财产,给了他东山再起的机会。艳阳老兄说说,他这样转嫁创业风险算不算某种意义上的老赖呢?水准是 ...

這個每個地方的法律設計原理不一樣,很難一概而論
但廣泛而言不誠信經營肯定是有問題的

=========

像我朝整體來說是沒有個人破產的,但是企業可以只是有限責任
在美國倒是有個人破產,也有有限公司

但是有限公司的清盤和個人的破產責任也不能一概而論的,也是個人高於企業

在世界各地也都差不多,個人承擔債務的義務一般來說是高於有限責任公司的
換句話說個人不還錢,和公司破產不是一回事
這點是一定道理的

1. "有限責任制公司"是人類經濟史上的一個轉折點,有了這個制度才有了現代商業
它屬於歷史上一個開拓性的新制度,也給人們帶了很大的正面意義,它是歷史證明過非常可取的一個制度

在中世紀或更早,人類經營是以個人身份經營的,商人們經常會因為一個生意而背負幾輩子都還不完的債
以致商業非常不發達------很多生意是沒有人敢經營的(比如大規模的工廠,礦業,遠洋)
大部分所謂的商人只是做一些小匠人生意,經濟處於原始生態

這一點在大航海時代/前工業時代開始集中爆發出來,如果商人從事是大工廠,或者航海,遇到一個天災,直接會背上十輩子的債
等於用生命在經營,那這種行業的利潤要定到天上去才有人敢做生意了,比如走一次船,成本100元,我得把賣價提到5000元

後來人類就發明了有限責任機制
------商人拿一筆錢出來押在公證處(比如100萬),因為這個航道不論發生甚麼天災,我的封頂責任就是100萬,賠完拉倒
這樣一來消費者和經營者兩方都滿意----消費者有了一定的保障,也放棄了無止境的索賠,而換取了經濟的蓬勃

2. 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制度的利大於弊,個人破產制度是利弊參半的,甚至說弊大於利也講得通
(從經濟帳上講其實都不太講得通,只能說講人道主義帳上有一定好處)
它沒有在人類歷史上有建功立業的這麼一筆正面貢獻,所以要不要成立個人破產制度一直是可以商榷的

3. 從現代法律角度上來看,有限責任公司是受法律監管做帳的,有年審,有財務制度,有報稅
每一筆花銷都計算得明明白白,原理上已經做到了最大可能避免企業主拿公司的錢無止境給自己揮霍然後不還錢
到了真的企業破產,付有限責任法理上是講得通的
(而企業主做假帳,把錢公私混用等,本身已經是入刑了,所以法理上已經很嚴格了)

個人破產老賴喜歡拿有限責任公司來作類比其實是不合適的
個人不存在報帳制度,你自己的錢下班是去享樂了還是去賭博,去嫖娼吸毒,去給女主播刷禮物沒有人知道的
更甚者誰知道你是不是買金條了偷偷藏起來了
你到還錢日一句沒有錢,我現在還不起,就不想承擔了,拿有限責任公司來類比說事就顯得非常滑稽

總結: 要支持個人破產制度,道理上只能拿人道主義來說事,而不能拿有限責任公司來類比
個人破產制度沒有承擔同等的義務,也沒有成就過同等的貢獻,自然就不能要求同等的權利

============

我國原則上不反對慢慢立法引入個人破產制度,但一直對過程抱持謹慎狀態,屬於想立法但是很緩慢
這點是合乎一定的社會學原理的

我國80年代以來處於經濟快速起飛的年代,紙醉金迷,大家資本升值很快的年代,道德和財富體系的對撞太頻繁
如果快速引入個人破產制度,怕大家的社會道德感尚未跟上,理財知識也欠奉,會容易催生出大量透支誠信揮霍一空然後不還錢的人
給社會帶來太大的傷害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5-1-17 18: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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