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24-4-29 01:29 发表
我不認為于歡的行為可以稱得上孝子一說
于歡的行事邏輯就是最基礎常見的親朋好友拉偏架,護短:我這邊的人做了甚麼錯事我不管,但你要對我的人動手我馬上要管
這個再常見不過了,只要是拉幫結派起爭執的,90%情況都有這麼一個"于歡"
從鄉里鄉親吵架,到街頭兩幫朋友群毆,基本都是這個內核邏輯
于歡在勇氣上比常人要突出很多,常人看到護短掂量力量不夠就縮了,于歡真的敢上
如果于歡叫孝子,那絕大部分中國人只要參與過這種群架的都可以稱忠信孝義勇(擇一)了
真正的孝義應該是"扛事",我親友犯的錯,我承擔
能不能請回覆一下這樓,我從當年到現在一直沒想明白這個理:
于歡在不能扛事的情況下站出來"保護"家人,這個算甚麼性質?
我們身邊大大小小爭議,小到插隊,或者踩到腳,推搡,這種事情每天都不在少數啊
照于歡這個道理如果是值得社會讚譽其"孝"的話
那只要我的朋友或者家人跟別人起爭端了(吵架或推搡),我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維護我朋友家屬,指罵或者直接(輕度)攻擊對方
我是不是也應該受到表揚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