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论 政 治 制 度1, 华夏儿女快觉醒 俯仰天地方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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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3 15:27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论 政 治 制 度1

论 政 治 制 度
刘家维
引言    世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常常引人深思。苏联的经济、军事、科技显然取得有目共睹的巨大成就,但其辉煌为何难以为继?并且苏联在眨眼间轰然倒塌?保障公民人权和维护国家统一难道不能互相促进?而东西德的统一难道不能令人醒悟、给人启示、让人遐思?
历史已经宣示:否定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一切理论的彻底破产!事实也已经证明:“华盛顿共识”已走向穷途末路!“芝加哥男孩”也已黔驴技穷!真正科学的制度具有包容一切、吞吐万物的能力!
现在经济学界、政治学界迷雾重重,稍有不慎即入歧途。如:把生产资料私有制划归资本主义,把生产资料公有制划归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独裁、专制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与自由、民主骨肉相连;实行民主必然导致国家分裂或社会动荡,国家统一或社会稳定必须依靠专制手段;民主分资本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或曰资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民主)……其实,一个国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状况主要决定于这个国家的历史遗存和生产力水平;社会主义侧重表现在均财富,资本主义侧重表现在任贸易,它们是相辅相成的,根本形成不了对立,何况均财富和任贸易都不能绝对化;在落后国家,计划经济的比重应该大一点,在先进国家,市场经济的比重应该大一点;专制制度向民主制度的平顺转变是一桩需要较高理论修养的“技术活”,实行民主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必由之路;真正的民主只有一种,它能自动包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它能自动促进贵族阶层和平民阶层的共和、互助、交融……现在,极需要这些理论上的澄清。
在政治改革中,绝不能试探着前进!在政治改革中,更不能裹足不前!因为前人、他国毕竟给我们留下了大量宝贵的正面、反面的经验教训,何况人类已进入21世纪,各种前沿学科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如相对论、量子理论、非线性科学,这些学科对我们的政治改革以极大的启示。现在,我们已可“驾着船儿过河”。
实行完善的民主制度是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祖国和平统一的唯一途径!
癸巳年季夏


内容提要:本文运用唯理演绎和试错演化两种思维设计出完善的民主制度,并从原理和方法上阐述了如何实现专制制度向民主制度的平稳过渡。

政治制度是一个族群或一个国家为了整体正常运转而制定的最根本的群体生活规则。在人类历史上,政治制度只有两种。
一、专制制度和民主制度
存有一个至高无上政治力量这个设置的制度就是专制制度。否则,就是民主制度。
只需要人的情欲就可建立专制制度,而无需考虑其是否自洽,会否导制荒唐的结局。
民主制度的建立需要高度的智慧、严谨的理性,时刻考虑如何扼制人的兽性,唤醒人的神性。让生活在这种制度下的人们充满活力。
二、人的兽性与神性
政治制度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释放人的兽性还是扼制人的兽性,驱逐人的神性还是唤醒人的神性。
人性有两面,或者说有两个趋向:兽性和神性。
何谓兽性?控制他人,玩弄他人于股掌之间的思维和快感就是人的兽性。
何谓神性?时时觉察自己是否良心已眠,事事本着良心去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是人的神性。
人的兽性有多方面表现,如“宁与强邻,不与家奴”;“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成者王侯,败者贼寇”;“卧榻之侧,岂容人睡”;“弱肉强食,理所当然”;“山呼万岁,绝无杂音”;“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嗜血成性,讴歌暴力;巧取豪夺,化公为私;离间群众,从中渔利;居高临下,高人一等;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崇拜权力,崇尚奸诈;玩弄权术,睚眦必报……
人的神性也有多方面表现,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以德报怨,唾面自干”;“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 ……人的神性的最重要表现就是恻隐之心,就是爱。能够意识到“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
三、人类政治制度简史
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回顾过去,放眼未来。
仅仅局限在一个地区,仅仅考察其四、五千年历史是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无法形成正确的历史观的(其实,“禅让制”的传说就是对远古社会民主选举的依稀又扭曲的记忆;对相权的不断削弱,反过来也说明这个地区在远古是实行民主制度的)。
历史学家、人类学家、考古学家早已揭示:当今这个没有发生断裂的人类文明历史绝不低于一万年。在这历史长河中,生活在地球各处的人类,主要由于地理因素的作用,一直到哥伦布大航海时期,有的仍然生活在人类社会早期,有的已生活在人类社会中期,有的更生活在人类社会较晚期。一百三十多年前,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是我们了解、认识远古社会的最佳向导。
先进的政治制度孕育于远古人类群体生活的规则之中。
人类是由于勇于探索、团结互助,各种技术不断涌现并广泛传播,才得以在大自然中生存下来,进而脱颖而出的。人类为了鼓励探索、实现互助,增强群体活力,采取了最巧妙的方式——制定群体生活规则——远古民主制度。它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废除了“成王败寇”这个通行于各种野兽的丛林规则,有效地消除了能量内耗并对外呈现出巨大的力量。
在人类社会早期,部落内的氏族选出各自的首领和酋帅(氏族对其首领和酋帅也有罢免权)作为部落议员,然后组成部落议会(在还未有氏族的时候也有部落议会)——议会上院的雏形(以后从议会还分离出内阁)。任何氏族都有权召集部落议会开会,但部落议会无自行召集开会之权。各议员权力一律平等。议会的任务是制定规则(如“禁止异辈血亲交配”、“禁止女系同辈血亲交配”)及商讨、处理各项公共事务。会议的任何议案都只有各氏族一致同意始获通过。一些特别重大的事则交由部落全体成员讨论、决断——议会下院的雏形。当有些事情不允许人们议而不决或人们对自己的决断缺乏自信的时候,人们也往往辅之以降神或占筮的方法。人们绝不通过武力来取得话语权,即使议会开会,部落其他成员也可与会并可发言,只不过没有表决权。当大家对某些议员不满意时,可召开人民大会罢免这些议员。
部落议会还选出两个权力平等的部落酋帅作为部落最高军事首长,在部落对外作战时带领大家冲锋陷阵和出奇制胜,在平时,部落酋帅与其他议员无异,只不过可能由于其建立的战功,他们在部落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国家元首的雏形。对外的宣战和媾和权掌握在部落议会手里,部落酋帅必须听命于议会,议会有权罢免酋帅。
部落中总有一些德高望重的长者,平时成员间的一些较棘手的纠纷由他们商议调解、评判、裁决——大法官的雏形。棘手的纠纷也可交由人民大会裁决——人民陪审团的雏形。它们保证了群体生活的和谐。
以后部落发展壮大,分裂成几个部落,这些部落重新组成部落联盟。联盟的群体生活规则仍和部落时的规则差不多。
任何一个民族都经历过如上所述的群体生活,绝无例外。否则,它不可能走到现在。正是依靠卓越的智慧,世界各地的人类才不约而同地创设出伟大的民主制度(只有对混沌和有序的关系有天才感悟的物种才有这个伟大的创造),激发出每一个成员的创造性,焕发出族群的活力,才使人类从动物界中脱颖而出。
由于男女不同的生理特点,男性要确定哪个孩子属于自己亲生是比较困难的。随着男性成为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且财富的多余,男性把多余财富传给自己亲生儿女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独夫制——一个女子只能有一个丈夫的规定诞生了,出现了男性对女性生殖的垄断,世系逐步由母系转为父系。这时,由于技术的进步,族群生存压力大为降低,即灭种的危险或被其他族群奴役的危险越来越小,由独夫制引诱出的人的兽性得到表现,一部分议员逐渐垄断权力,民主制度慢慢向专制制度转变,这种转变根本不需要人的理性。这样经过了几千年。期间世界各地有很多朝代更迭,但都离不开专制的本质。但生存环境比较恶劣或人们避难的空间比较大的族群在专制道路上走得并不深并不远。当专制制度的弊端暴露无遗且由于交流频繁而出现一批积极思考、善于思考的人时,专制制度的丧钟就敲响了。人类各个族群陆陆续续重新回到了唯一适合人类走、唯一导向光明未来的道路——民主道路!
四、为什么只有民主制度才适合人类
之所以要实行民主制度的最最根本原因是: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所谓腐败,就是兽性的发作。
民主制度很好扼制了人的兽性,唤醒了人的神性,实现了人的自由、平等(“自由”、“平等”不属于同一层次,“自由”更基本),激发了人们的创造性,焕发了族群的活力。而专制制度则释放了人的兽性,驱逐了人的神性,践踏了人的自由、平等,窒息了人们的创造性,削弱了族群的活力。
从人性这个角度来看,专制制度把人导向堕落、导向邪恶,是畜牲的制度。适合人生活其中的政治制度是民主制度,只有民主制度才是人的制度。
人类只要实行了民主制度,即使没有谁指明前进方向,人类社会也会自动进步,就如同猿人只要保持了直立行走,其大脑会自动进化一样,这是非常自然而然的事。而如果实行专制制度,即使有人指明了正确的前进方向(暂且相信专制制度下有正确的道路),社会进步也是极其有限的,乃至会制造更大的社会隐患(如贫富悬殊、腐败丛生、活力丧失),就如同让一个病患者按时服药、吃好穿暖,但不让他下床活动,要让他康复是根本不可能的。“结构决定性质”在这里也是正确的。
要求人们在人文科学上思想一致,而仅仅在自然科学上思维活跃,这无异痴人说梦,是根本不可能的。任何一位伟大的自然科学家,其在人文科学上也往往有独到的见解。如果在人文科学上压抑人们的思维,则在自然科学上也难以形成活跃的思维,在自然科学上也难以作出杰出的贡献。因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内在是相通的,而且这两个领域是互相促进的。
人们只有在民主制度下才不会感到压抑,才会意气风发,才会在精神上呈现恣意汪洋的状态。而恣意汪洋的民族才会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发出璀璨夺目的光辉,也才顺便快捷解决温饱问题。
只有民主制度才能形成人才成长的优异环境,因为民主制度实现了人的自由、平等,因为民主制度能够对各种学说兼容并包、兼收并蓄、海纳百川、博采众长。
民主制度是吸引人才和资金的最强力的“磁铁”,民主制度散发着对弱者安抚的最慈祥的光辉,因为民主制度就是为扼制人的兽性、唤醒人的神性而设计的。
民主制度具有极好的自我纠错能力,其自我纠错所需付出的代价是最小的,因为它很好地扼制了人的兽性。
从第三章可以看出,民主制度没有阶级性,民主制度是实现无产阶级(或平民阶层)和资产阶级(或贵族阶层)共和的唯一制度。民主制度也是实现各政治派别共和的唯一制度。
制度决定国民性,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国民性。民主制度下的国民性就是勇于探索、团结互助、几无内耗,专制制度下的国民性就是勾心斗角、互相倾轧、一盘散沙。这是“结构决定性质”在政治上的体现。
“在专制制度下,如果掌握最高权力的人是圣贤,那这种情况不是也可以实现天下太平吗?”不可能!首先,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事;其次,如果真是圣贤,他不怕他的权力受到别的权力的制约,他不怕他的人品受到他人质疑,相反,他欢迎、接受他人的批评、监督,如果他知道有民主制度,他会义无反顾地选择民主制度而抛弃专制制度;第三,历史上的圣贤要么远离政权,要么努力建立民主制度,并功遂即身退,如老子、释迦牟尼、苏格拉底从不涉足政权,他们对政权与人性的关系洞若观火,近、现代的如华盛顿、圣雄甘地、曼德拉、旺楚克,他们努力参与政权的建立,但他们对政权都有明显的厌离之心。专制制度确实是畜牲的制度,它对人性的腐蚀是相当可怕的,不要再迷恋专制制度了。
在有些人眼里,民主制度下的社会似乎缺少整齐划一、缺乏刚劲外表。特别在选举期间,似乎是乱糟糟的。而民选的政府高级官员也似乎不太像官,缺少威严。如有可能,真想取而代之,自己来治理国家。千万不能如此糊涂(完善的民主制度对军人行为作了严格而有效的限制)!请大家认真想一想:军人手中的枪炮是不是在上级的命令、井然有序地规划下被发明创造出来的?不是吧!而是在宽松、自由的环境下被发明出来的,乃至是在不知不觉间、歪打正着而发明出来的。何况战争奇谋也常常是在天马行空的思维中诞生出来。现代的非线性科学告诉我们:在物质运动的高级形态(例如生命现象、发明创造、经济活动),混沌绝对是具有根本意义的积极因素。
在民主制度下,很难出现卖国行径,因为权力受到有效制约。
在民主制度下,国家很难被颠覆或分裂,因为颠覆或分裂一个民主国家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民主国家具有天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因为国家是人民的。
在民主制度下,言论自由是天经地义的,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真理越辩越明”。民主国家的人民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是异常便捷的,进步常常是不可思议的。
迷恋专制制度,必然使人智力下降、品行龌龊、生命呈现乖戾紊乱状态,因为对权力垄断的垂涎,就已释放了人的兽性,驱逐了人的神性。对权力垄断的实践,就更是释放了大众的兽性,驱逐了大众的神性。
热爱民主制度,必然使人智力上升、品行高洁、生命呈现祥和自然状态,因为对权力分解的向往,就开始扼制人的兽性,唤醒人的神性。对权力分解的实践,就更是扼制了大众的兽性,唤醒了大众的神性。
所以只有民主制度才适合人类。
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制度的转变比较好呢?从某种意义上说,专制制度向民主制度的转变任何时候都不嫌早,因为世界上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或地区越来越多,他们迸发出来的活力是专制制度国家不可比拟的,他们经济上向外扩张的势头是那样强劲。虽然在当今世界武力殖民已成过去,何况武力殖民从经济角度看也不合算,但世界强国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经济殖民,鼓吹贸易自由化就是他们的策略。他们之所以成为世界强国,无非就是选择了民主制度。向他国经济殖民虽然不是善举,但这绝非民主制度的错,恰恰证明民主制度是多么适合人类。迟迟不走民主道路或至今不知何为真正民主制度的国家必定沦为世界强国的经济殖民地或给自己埋下巨大的隐患。为了世界的和平和人民的幸福,我真诚地希望世界各国尽早实行真正的民主制度。只有各种力量达到平衡,世界才能实现真正和平。
主动把专制制度转为民主制度是顺应民心之举,是彻底增强国力之举,是让现今至高无上政治力量真正保持良好深远影响之举,是使敌对国家或潜在敌对国家的政治力量感到失落之举,是让世界上一切正义力量感到欣慰之举。
“民主制度固然好,但专制制度转为民主制度会造成国家的解体。”不一定。这关键看你如何操作,第六章再来阐述这个问题。
五、完善的民主制度
民主制度的建立必须永远秉持权力腐败论,永远批判权力神圣论。权力神圣论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谎言。另外,民主制度的建立必须向两位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和尼尔斯•玻尔的思维学习,一个是唯理演绎体系,一个是试错演化体系。其中,《自由大宪章》和英国的“光荣革命”就是试错演化思维的伟大成果。
当今的荷兰、瑞典、丹麦、芬兰、奥地利等国家,由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更由于其人民气度恢弘、博采众长,已经率先发展出一套比较完善的民主制度,他们享有充分的自由,贫富差距小,发明创造多,政权清洁度高,环境保护好,引来他国的倾慕和赞叹,是当今最先进的民主制度,但仍可改进。
政权可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部分。立法权是政权的中心。立法权主要由议会行使;行政权主要由政府行使,特别是由内阁行使;司法权主要由法院行使。
以下是完善的民主制度设计:
设立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担负一些礼仪性工作,至多有一小部分外交上的立法权和行政权;当国家出现较严重的政治分歧时,负有国内各政治派别的调解义务(政治分歧主要由国会解决。当出现较严重的纷争而无想到更高明的解决办法时,除了常规方法,也可考虑在充分吸纳人的智慧基础上辅之以挚签的方法。挚签常常有神奇的作用。挚签的操作,要注意程序的公正、合理、严谨)。担任总统期间及卸任后不能有任何政党身份。总统担任政治调解人时,其言行无任何法律效力,仅靠其爱心、智慧、学识和人格魅力开展调解工作(从后面的论述可进一步明白,为什么要把总统设成虚职)。根据政权分立原则,总统不得再兼任议员、内阁成员和法官,卸任后也不得再进入议会、内阁和法院。总统由议会上、下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选举办法采用简单多数制,得票最高者须经上院单独审批,若审批时反对票不超过一定比例,则通过;否则遭否决,两院重新选举总统(从后面的论述可进一步明白,为什么总统要如此产生)。总统任期与上院议员相同。
议会分为下院和上院。总的而言,下院权力高于上院。下院在历史上又被称为人民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平民院、众议院。上院在历史上又被称为元老院、贵族院、参议院。下院主要体现人民意志,立法上保障公民人权——人身权和财产权。上院主要体现国家意志,立法上捍卫国家主权——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
下院议员选举时,选区不以邦或州划分,主要以人数划分,把全国分成不同的区域,每一选区选一名议员,从而组成下院。议员的选举办法采用比例代表制。选举办法相当重要,要体现尽量广泛的代表性,不论是选择投票制(排序复选制)还是简单多数投票制,都是赢者通吃的选举办法,仍然带有较强的“成王败寇”的意味,而比例代表制可使小党仍有不小的执政机会,较常形成执政联盟,国家政策的稳定性较强,无非就是中间偏左或偏右,这里的“左”指政策或思想倾向于无产阶级或平民阶层,“右”指政策或思想倾向于资产阶级或贵族阶层。中间偏左或偏右是最妥当的,因为“夫唯不盈,故能敝不新成”(《道德经》)。
所谓“比例代表制”就是在法院出示的选举公报上,按字母顺序或笔划顺序列出各个政党,介绍各个政党自己提出的竞选纲领,在每个政党名下有若干名候选人,同一政党名下的候选人也按字母顺序或笔划顺序排列,并注明哪位候选人为第一候选人,每一个候选人都有自我简介。候选人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竞选演说,宣传自己的施政思想,举办辩论赛。选民在普遍、自由、平等、直接、秘密的原则下投票选举,一个选民选举一名候选人。负责选举工作的人,如主持和审查选举的法官、维持选举秩序的警察、监督选举公正的官员(检察官),不能参与投票,即自动失去选举资格。法院计票,先统计各政党的得票数,后统计各候选人的得票数。因为每个候选人都是某个政党名下的,你选择了某个候选人,你也就选择了其所属的政党,所以各政党的得票数是这样统计出来的。然后根据议院法定席位,再根据“没有达到一定比例的政党不能进入议院(少数民族的政治组织不受此限。当然,进入议院的同一个少数民族的政党数有所限制)”,各政党按得票数比例分配议席。占绝对多数议席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成为执政党或执政联盟。根据内阁所需人数,在执政党或执政联盟内,得票多的候选人经议院批准进入内阁,其中总理由执政党或执政联盟的第一大党的第一候选人出任(若遭议院否决,总理也须从上述党里面得票多的候选人中产生)。根据各政党在议院中所占议席数,得票多的候选人进入议院。根据政权分立原则,内阁成员不得兼任议员。然后根据议员在各选区的得票情况,确定每个议员所代表的选区。这就是“比例代表制”。
为了既充分反映民意,又防止议而难决情况的出现,最好得票多的前五个政党的候选人占据不少于议院法定席位的90%,剩下的不多于10%的席位由这五个政党以外得票多的候选人占据。
上院议员也全民选举产生,每一邦或州作为一个选区,每一州选出数量相同的上院议员,从而组成上院。议员选举办法采用与比例代表制相近的办法,比例代表制其实是先政党后个人的办法(因为各政党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财政经济政策上),但在上院议员选举中,则先个人后政党(因为各政党在外交、国防、安全上的思想是很接近的),即在同一州得票多的前若干名候选人当选,进入上院。
从上文可以看出,内阁由议会根据比例代表制方法产生,比例代表制不仅产生议会,也随之产生内阁,也就是内阁由下院中执政党或执政联盟内得选民票数高的候选人经议院批准而组成,但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和安全部长由当选的上议院议员担任,这三部部长与总理及其他部长属同一政党或政党联盟,上院议员出任部长后,其议员席位由属于同一州的侯补议员填补,如在紫光州的上院议员选举中,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得票依次递减,但每州只有两个席位,而张三出任国防部长,则王五自动当选上院议员,而不管王五的政党身份。而内阁组成后成员须经上院逐一审批,审批方法与总统人选的审批方法类似,内阁任期与下院议员相同。
上院议员任期一届5~6年,下院议员任期一届4~5年。总统、总理在其一生中都最多任两届。州长、郡长等也应如是。这是为了有足够的时间发挥才能,又不致脱离底层太久,还为了其他有才能者有机会上位。
实行国家对民意基础尚可的政党竞选费用补贴和对民意基础过弱的政党(或独立候选人)竞选费用收取的政策。
最高法院大法官职务任期为上院议员的两倍,但遇身体原因可向上院提出辞职申请,或因违法犯罪可被上院弹劾。大法官缺额欲补充须由议会上院提名,但须经下院审批,当反对票不超过一定比例时则通过,否则遭否决。若否决,上院须另提大法官人选。弹劾某位大法官也主要由上院执行,下院审批。上院可对大法官整体提出不信任案,但也须经下院审批,若通过,则大法官整体须集体辞职;若否决,则大法官整体不得集体辞职,须继续履职。
最高法院可依法对总统、内阁成员、国会议员作出弹劾判决,但都须得到审批。对总统的弹劾须得到议会上院批准,对内阁成员的弹劾须得到下院批准,对国会议员的弹劾须得到相应议院的批准。
议会上院可对总统提出不信任案,但需经下院审批。下院可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但需经上院审批。最高法院可依据超级陪审团的审判对下院提出不信任案,但需经上院审批。最高法院可依据超级陪审团的审判对上院提出不信任案,但需经下院审批。所谓超级陪审团就是随机产生的一个临时“议院”,对相应议院作出审判。如需对下院审判,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对每一选区随机产生一个陪审员,然后组成一个与下院议员数相同的陪审团。这个超级陪审团认真审阅控辩双方提供的各种证据,大法官们主持并提供法律服务,陪审团主要根据自己的良心、直觉、经验对下院作出判决,若作出不信任判决,则最高法院将此判决送呈议会上院审批;若作不出不信任判决,则此事就此了结。在一个国家,这样的审判一个花甲年也难得有两次,但必须存有这设置,因为不要忘记权力腐败论。对议会的监督主要是对议员的弹劾。
这里制度设计的原理是:A选举B,A也就可罢免B,但B绝对不能罢免A;A选举B,须经C的审批,而A罢免B,也须经C的审批。以上设计简单而言就是人民产生下院,各州产生上院,国会产生总统和大法官,下院产生内阁,但上院产生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和安全部长。法院主持、审查选举,检察院监督议员、内阁成员和总统。下院协管上院、总统、大法官,上院协管下院、内阁。
内阁提出的议案须经下院审批,这审批包括讨论、修改、投票表决,议员最重要的权力就是表决,议院里的其他工作人员(如各专门委员会非议员的委员)绝对不能有表决权。内阁提出的有关外交、国防、安全的议案,只要不涉及财政,须提交上院审批;若涉及财政,则交上、下两院联合审批。议会下院提出的议案交由内阁执行,但内阁可否决此议案,但这时议会下院就此议案表决时,若赞成票超过一定高比例,则此议案成为法律,内阁必须无条件执行。当然,对下院交来的议案,内阁也可对其修改并交回下院,这时,下院对此修改了的议案就当作内阁提交的议案来处理(可见,议会与政府相对应的专门委员会要建立磋商机制)。上院提出的关于外交、国防、安全的议案交由内阁执行,内阁及上院也类似处理。这体现了权力制约、兼顾效率、主权在民的思想。
要重视发挥议会各专门委员会和政府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以提高议案的科学性。
若某一议员因故在议会投票表决时缺席,则原则上应由同一选区得票数仅次于这个议员的候补议员(或同一党派得票数最高的候补议员)出席表决,以不削弱议案的民意基础。
在议会投票表决时,禁止“党鞭”行为。这是为了鼓励议员站在更加公正的立场或更加高远的角度行使权力,也是为了迫使内阁成员站在更加公正的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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