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ptcn 于 2015-5-28 14:18 发表
这种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议论。
没收也是件N麻烦的事。
没收之后咋办?
要保管手机不?
要到时候还回去不?
保管的过程中丢失、损坏咋办?
还的时候,你还记得哪个手机是谁的吗?
还错了咋办? ...
學校教職員如果看成一體化的來說,老師作為校規制定者,也是執規者,又是公檢者,可謂集規則大權於一身
既要設定校規,又嫌校規執法上麻煩,這想法無疑是太不切實際了
要麼就不規定限制手機,要麼有了規定後就要好好思考如何貫徹規定
沒有金剛鑽就別搞那個瓷器活
保管一個手機無非就是登記個表格罷了,連商場存包處的保安都懂
這跟坐飛機規定不讓帶金屬刀叉上機是一樣的
飛機必須提供塑料刀叉作為代替品
不能說我定規定爽了,要我貫徹時又嫌麻煩,乾脆砸了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