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2-23 19:38 发表
我养了条狗,不想要了,就给它扔了,刚开始是干净的,你凭什么说它不是流浪狗?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2-22 19:38 发表
坚持说“我就是不知道”是可以推翻的
假如有监控,狗在人家院子里,你把狗逗出来杀害,那“我就是不知道”就站不住脚,法律可以“裁定”他知道
“我就是不知道”是要符合常理的,到底什么是“常理”,咱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每个人的看法可以不同。最后的决定权在公安、在法院。公安觉得按照“常理”你应该知道那就可以立案,法院觉得按照“常理”你应该知道那你就是犯罪。
常理來說看到乾淨的狗應該更先想到那狗是有主的狗
而不是先想到那是流浪狗然後一棍打死
再加上工人打死吃肉這個動作,更顯得他那個理解不純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