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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平西将军 |
功绩 | 23 |
帖子 | 2308 |
编号 | 493938 |
注册 | 2013-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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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 于 2016-2-22 23:03 发表
你的举例就打败了你自己,我要一部苹果,6000,我偷一部苹果,零成本,那我肯定去偷了,因为抓住了坐几天牢,不抓住就爽了,但是为什么做小偷的还是少,为什么少男宁愿卖肾少女宁愿卖身都不去偷呐,请羊兄回答。
前者,正当停100,罚款80,这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社会的问题,即成本倒置。但是回到狗的问题上,按理是狗都一样,但是法律现在按财物计算,那么同样一个狗,可能是天价也可能是土狗价,这本身就是已经加大了处罚成本,就打死了一条狗,可能就要赔上全部身家,这本身已经超出了很多人的感情,他们可能认为,成本严重失衡,按色羊的逻辑,如果成立,那这个工人可能连多赔都不需要了。但幸好不是,所有的标准都是立法者经过衡量并且在不断修正中的。色羊不服可以,去加以改变也可以,包括革命暴力,但这之前,只能现行法规办事。 1. 現行法規辦事,這是肯定的,我又不是亂黨,關鍵你也不是法規,我也不是法規,我們正在探討法規更可能是那一種,而我的本意就是:仁兄的看法更傾向不符合法規的原則
2. 你這個舉例好啊,偷蘋果划算還是買蘋果划算,這個不好比較,一邊是坐牢,一邊是6000,坐牢換6000怎麼算,我不會算,這個處罰可以說合理也可以說不合理,這個是一個價值取捨問題,很多人樂意去偷,那說明6000塊對他們意義很大,反之很多人為了少坐幾天牢,幾百萬的花,也有的
3. 但落葉兄你的提議就太好比較了,一邊是罰人民幣,另一邊是付人民幣,天平兩邊都是人民幣,偷狗(這裡不叫偷,算失手打死吧)也是12000,買狗也是12000,那當然要失手打死(失手打死又不一定會被抓到)來得划算,這樣一來,你的看法顯然非常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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