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孔方 于 2015-11-1 11:46 发表
10个月大的小孩当然应当受到保护了,在我看来如果遇到地震之类的灾害,国家主席的逃难顺序也应当排在小孩之后。
我不反对女方表达观点,也不反对女方拒绝收养外甥,但这种事情没有发到网上的必要。
尤其不能容忍的是女方口口声声说不养外甥是因为不想拉低自己的生活质量,这话太冰冷了,也太丑恶了,至少已经超出了我的容忍底限。
我不强求她收养外甥,但我依然鄙视她的做法和为人。
都不講法純講道德容易陷入不一致的爭論,
這也是我認為道德不宜律人只宜律己的緣故
比如我的道德和老兄的道德基準就不一樣,
我倒是覺得別人願不願意拉低自己生活質量和我的容忍底限沒啥關係
別人的自由輪不到我來忍
而就算有個十個月大的小孩跑來要求我,即使不公開姓名身份,也不得議論他任何的事情
我也還是不會理會他的
在老兄看來,炎陽可能的確是個缺德之輩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