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间接故意杀人有未遂吗?
性别:未知-离线 赤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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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18:1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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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3-8-26 13:23 发表
撞死人一般是交通肇事,极少危害公共安全,间接故意杀人的几乎没有

甚麼叫做交通肇事極少危害公眾啊
水王兄這話是公眾都宅在小區裡曬被子是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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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18:2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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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3-8-26 13:23 发表
撞死人一般是交通肇事,极少危害公共安全,间接故意杀人的几乎没有

甚麼叫做交通肇事極少危害公眾啊
水王兄這話是公眾都宅在小區裡曬被子是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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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23:5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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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3-8-26 23:32 发表
撞死人一般是交通肇事罪,极少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定性成间接故意杀人的几乎没有

ps:杀猪哥名言——跟一些人说话就很累,因为你非得把话说的很细

"危害公共安全"在老兄耳中是一個罪名,在有的沒有老兄這麼廣博的人耳中是一個常見行為描述
直接說危害公共安全罪就好了嘛

=_=離開家裡久了,有的交通法律一時沒想起很正常罷
水王兄講話這麼損啊

[ 本帖最后由 赤炎陽 于 2013-8-27 00: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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