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因一名女子死亡引起的全城打狗
性别:未知-离线 tiger1970

白衣伯爵中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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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4 08:5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2 李元芳 的帖子

我看了一下新闻,这个打狗,指的是把流浪狗“拉回限养办,然后交小动物协会拉走”。

狗是财产。流浪狗是无主财产。被抛弃的狗是被财产主人抛弃的财产也就是垃圾。
对于无主财产和垃圾来说,一个道路是认领,一个道路是销毁。

我觉得这个做法干得好。既美化了环境,又保护了社会,也给了狗一条生路,还符合人情。
在没法找到狗主人追究他随地乱丢宠物狗的情况下,这是最好的办法啦。

我坚决主张对抛弃宠物狗的主人进行重罚,甚至主张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追究。养狗,可以,但养了就别扔,即使不想养,也要给狗找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喜欢就养,养够了就扔,这种人绝对属于垃圾。是的,其实他跟被当作垃圾扔掉的狗来比,他更像垃圾。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7-7-24 08: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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