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允许前两场有那种失误,为什么不允许最后一场裁判也有那种失误?
都说过了前两场所谓有疑问的判罚,并不是什么不合理的或者失误,而是完全符合规则的正确判罚。要详细解释一下规则么?
如果日本的中田等几个人回来了,裁判就算偏袒中国可能中国也是惨败。
问题是一方面日本队这些人就是没有来,难道这几个人不来就不算正式比赛了?
另一方面即使一边是日本二队,另一边也是中国二队。
中国队本来就不具备夺冠的实力
如果上届亚洲杯这么说还说得过去,这届亚洲杯几个强队水平都大幅度下滑的情况下,至少有五六支球队都具备夺冠的实力,包括巴林和约旦。中国队本来技战术水平就那么回事,退步也退不到哪里去,日本、韩国缺少了多名主力球员,伊朗明显老化的情况下,并没有表现出明显超出其他对手的实力。公认的伊朗淘汰韩国那一场亚洲杯“最精彩”的比赛,实际充斥着两队后防层出不穷的纰漏。
中国队本来不具备夺冠的实力,但这一次亚洲杯上具备了这个条件,不是因为自己的提高,而是亚洲杯水平的普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