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法律要遵守,但是并不神圣, 随便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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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4 14:33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在这里还没写过东西,今天有空,随便写写。

自西方压倒东风以来,我们大批量地引进了西方的东西。而我们很多的人认为西方成功最为基本和核心的东西,便是法律。我觉得现代社会确实是需要法制的(但是大可不必说我们古代缺乏法律,我们古代的法律是非常之繁杂的,不过我们的政治环境和西方的不一样罢了),虽然尊崇法律也是有莫大的缺点。(其中之一便是把简单的东西给复杂化)

但是我觉得大可不必听信那些所谓的法学家的鼓吹,说什么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注意:不是全部的法学家都是认为法律神圣的。一位北大的教授就曾经有过这样的表达)法律有一个特质,便是排斥感情(也有某种程度的联系,但归根到底是相斥的)。这些在我们的自以为是的影视作品里有很好的表现。央视新近播映过的关于宋慈的电视剧就是这样的。之前的什么《少年包青天》也是。不管你对与错,不管你是否合乎情感——即便是坏人也不能杀——只能法办!(这样的逻辑往往又和正义必胜的想法纠缠着)这就是青天?!这就是法律的神圣?!

法律不是天生的,法律是后来物,法律不是最底层的东西。情感和理智比它更底层。如果人人都彻底的尊法,那自然是不可能的,但是这更是可悲,和极端危险的。因为,这意味着人性的泯灭!这是法律的一个基本的缺陷。

第二个主要的缺陷是法律所演绎的利益博弈问题。法律从来都是掌权集团的代言。现在那些外国的公司打压我们国内的企业,说侵犯了他们的专利等等。又说我们只有保护专利才能发展我们的企业等等。也不能说他们说的一点道理也没有,但是不是时候罢了。专利?!他们狮子大开口,那专利费也太高了些吧!那收取CDMA专利费的高通就是靠着收取专利费啊(WCDMA等也有它的一部分专利),成为标准普尔的成分股,位列全球500强之列。就是靠着专利保护,你看那些艾滋病药品的制药公司挣了多少的钱啊——但是有那么多病人就是买不起药啊!(印度在仿制艾滋病药品方面比较敢作敢为,不过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收敛了不少)但是在他们处于起步阶段的时候呢?他们也是造假的大户啊!或者是盗窃技术的大户!以后等我们发展了也是要讲专利什么的,但是不是现在。

既然法律有这么多缺陷,决不神圣,那么是否要摈弃它呢?那也是不行的。法律其实不过是一个工具,一种手段。只要人的差别存在(插一句,我从来不认为有什么大同世界,可以作为一种理想,但是不可能是事实),只要人的斗争和共处存在,那么总是在事实上会存在种种的喜怒哀乐,种种的压迫和被压迫。法律不过是这种状况的反映者和参与者。人世间就是这样的。无论如何总是要秩序的,但秩序从来不是平等的产物,秩序总是以暴力为底蕴的。

另,上传了N多次了。老是不完整。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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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5 14:50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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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五袋石果于2005-08-25, 11:36:01发表
这个论调有点危险啊,倒是似乎合乎本朝掌权者的口味。要平民遵守时法律神圣,要执政遵守时法由人定。

呵呵,谢谢赐教。不过我没有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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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5 19:25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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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十公主于2005-08-25, 15:35:43发表
那你开此贴是什么意思?

普法教育,让大家讨论一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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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5 19:40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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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糖果大魔王于2005-08-25, 15:15:42发表
人情不应高于法律!法律只有神圣化社会才能安定!这就是重典治乱世的原因!

人情高不高于法律有两个层次,一个是事实上的,这个你否认也没用,难道法律不用考虑情感?还是法律比情感来得更早?或者是人们做事的时候想得更早更多的是法律?

自然,法律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高级形式,所以,在宣传的形式上,我们是要这么宣传的。否则就乱了。

你说法律要神圣化?不知道怎么个神圣法?说说、做做宣传是可以的,但是实际来做怎么可以?难道作为宗教的条律?还是实在些,增强法律意识好。现在又不是宗教时代了。

重典治乱世?中国现在的法还不够重吗?(与当代的一些西方国家相比,不是和古代比)法典把人往死里管,违背人情,其结果只能是导致法律的破坏,或者是人性的泯灭。重典又哪里和神圣有什么关系。

重申一下,我说这些只是希望大家能够对法律有所认识,没有其他目的。或者说,有那么些希冀,就是希望法律更多的实际些,实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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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5 19:57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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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勿随流水于2005-08-25, 15:26:26发表
有人会去杀坏人而不是通过正当手段搞倒他,还不就是因为法制不完善。要么是坏人钻法律空子干坏事,要么是凌驾法律之上管不了

你对法律倒蛮是痴情。

我在论述法律不神圣,借用了两部影视作品。之所以要对这两部作品表达些不喜欢。不过是觉得他们说要什么守法,要把法律看成重于一切,试问——他们把人间的温情与正气放到了什么地位?凭什么法律就比他们重要?法律能解决一切吗?——不可能的事情。法律从来只是解决问题的众多途径的一个,一切的一切都是以实力为基础的。

说得稍微远些,难道国际上的国家行为首先想到的是遵守国际法?遵守国际法能平安无事,人家不会来找茬?日本人来侵略,你也跟它们说,你们不守法?还是你企求有个这样强势的国际法庭能够管得住侵略?

法律本来就是后生物,是人造物,是人利用法律;不是相反。

法律是一个游戏规则,没了它,会比较难玩,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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