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ysy 于 2012-9-20 15:28 发表
我向来不是爱挑战火的人,我觉得针对一件事情,个人发表自己的看法就是了,如果有人发表不同于自己的观点,再进行辩论,而辩论的本身应该就事论事,不应针对个人。可是事实经常不是这样,不爱发表自己的看法,却爱把他人扯进来:不知道像×××这种×××的人对×××要怎么应对呢?呵呵呵......然后×××里夹带点私货,很容易地,一团战火就烧起来了。
另外有一种很奇怪的辩护,喜欢用他人的行为来为自己的行为作辩解,这是很奇怪的。比如说我交通违章被处理:那边那车不也违章了吗,你怎么不处理他,光处理我?问题关键是,他人的违章与自己的违章之间没有任何因果联系。这种拿别人违章来为自己的违章做辩护是很奇怪的,不过这个论坛里就有人喜欢这样给自己辩护。
这不是为自己辩护的问题,而是质疑执法者是否公允。执法者不公允,执法者的权威就会受损,其道义力量就会下降。同理,伪理中客自身的偏颇,暴露了他满口公理满心婆理,也就减弱了甚至消灭他的话语力量,甚至让自己成为笑柄。
就象王护士长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