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讨论]该不该免王斌余一死?, 农民工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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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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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6 13:2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为王叫冤的人,倒也不是歪风协浪,法院要顶住什么?这样的案件,法院要顶住什么?法院不会有压力的,因为从法理上看来,他死定了,谁都救不了他。
防卫过当,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带刀倒是没有问题的,没有法律规定,带刀是犯法的,(过去有治安条例规定了管制刀具,但也只是规定不能带到公共场所,后废除)这把刀是王氏兄弟,很早以前就买的,所以带刀不能证明杀人动机。
但是,王杀了没有参与斗殴的人,并追杀他人。这就根本和防卫没有关系了。
故意杀人,是肯定的,临时起意也是肯定的。

这个案件,如果只是从法律角度来讨论,毫无意义。这个案件可怕的是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是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激化问题,是城乡居民之间的矛盾激化问题。细想起来,很可怕。
历史和社会的发展,就象一只狡猾的狐狸,你无法预知它会在什么时候出现危机。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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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6 23:1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好律师是有的,北京著名青年律师XXX,赶到当地法院的时候,地方以你是外地律师不能在这辩护,拒绝其辩护。等该律师搞全了手续,二审都好了,人都杀掉了。
刘勇案。。是中国法制史的耻辱碑,这个人从法理上,从程序上看来,倒真的不该死,原因是得罪的人太大了。这个案件的背后的双方攻防太精彩了,而法庭辩护是合规矩的,本来公诉方的证据不足,而且法理不合。严格说起来,是法庭在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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