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谁应该对此负责?, 发生在本地的一件事例
性别:未知-离线 雪髯老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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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 22:55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很多用初中内容就可以解释:
1、因为谈恋爱而无心读书,想回家结婚
除非留级好几年,否则不可能到法定结婚年龄,尽管和案情关系不大
2、A某日向老师请假获批准
我个人认为,如果是走读,这样应该已经超出学校监控范畴,但如果是住宿,仍留在校内的可能性比较大。
3、如果不肯结婚就跳到湖里自杀
无证人的话,LZ的怀疑是完全有意义的。
4、其男友见其跳水自杀,未做任何救助行动
关于见死不救,法律上似乎尚无定论,但我个人认为见义勇为应量力而行,不应立法(假如男友不会游泳~~)。但该案例中情形我认为和普通意义上的见死不救还是有区别。
如果有可能,还是希望LZ提供一部分细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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