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理欲和义利之辩, 实质上是人性和兽性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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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4 14:29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理欲和义利之辩

二、理欲之辩

    中国哲学的理学派认为“人性”与“天理”一致,而“天理”又是“自然”、“社会”之理。“人欲”与“兽欲”共通,并与“天理”相对立;心学派则承认“天理”但反对将天理人欲对立起来。《尚书》中一句:“人心唯危,道心唯微”。程熙认为:“人心即是人欲,道心即是天理,天理人欲不容并立”。陆九渊的《象山语录》却认为:“心一也,安有二心?自人而言,则曰惟危;自道言,则曰唯微。罔念作狂,克念作圣,非危乎?无声无臭,无形无体,非微乎?”并指出“天理、人欲之分极有病”。王阳明说:“心一也,未杂于人谓之道心,杂以人伪谓之人心。人心之得其正者即道心,道心之失其正者即人心,非初有二心。”

    而欲望有害于理性思辩的观点,心学与理学一致。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他的“道学”帝王们自然很讨厌,也不想节制即时行乐的欲望。有人劝道:“正心诚意之论,上所厌闻,戒勿以为言。”朱熹便说:“吾平生所学,惟此四字,岂可隐默以欺吾君乎?”因此,他的学说当时被定为“伪学”,禁止讲学。王阳明对“存天理,灭人欲”也是赞成的,且看〈传习录〉中王阳明与他弟子陆澄的对话:

问:何谓天理?
答:去得人欲即为天理。
问:天理何以谓之中?
答:无偏无倚。
问:无篇无倚是何等气象?
答:如明镜然,全体莹彻,略无纤染着。

   王阳明观点也认为“天理”与“人欲”是有对立性的,去了“人欲”才可得“天理”。人性“天理”的气象是:“如明镜然,全体莹彻,略无纤染着”。陆澄又问如何立志,王阳明答道:“只念念存天理,即是立志”。人性与兽性同为自然本性,为何又有“理”与“欲”之不同呢?何必存一去一?应该说,他们有本未关系:理是本,欲是未;理是精,欲是粗;理可生欲,欲不可生理。故需制欲而返其本初。喜怒哀乐惧爱欲七情蔽理,用一句俗语即是“不理智”,而人能认识自然确是理性的思辩。迷于声色之中,其人必然丧失理智,终至精神惑乱;迷于声色的上层阶级,必然荒废政务,终至败家亡国。〈礼记〉:“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敖不可长。”足以为天下之法。

    王阳明曾说:“吾平生讲学,只是致良知”,什么是良知,他又解释说:“性无不善,故知无不良,良即未发这中,即是廓然大公,寂然不动之体,人人之所同具者也。但不能不蔽于物欲,故肌学以去其昏蔽,然于良知之本体,初不能加损于毫末。性一而已,仁义礼智,性之性也;聪明睿智,性之质也;喜怒哀乐,性之情也;私欲客气,性之蔽也。质有清浊,故情有过不及,而蔽有浅深。”

   天理在人欲之先,中国学术看来没有什么分歧。就是反对“欲”“理”之分的陆九渊也说:“有已则忘理,明理则忘已。”已与私欲是分不开的,而明理却会忘了有私欲的存在。再以一个“我”来说,西方流行的学说是三个层次:“本我、自我、超我”。以此比照中国哲学,“本我”自然是饮食男女的“人欲”,“超我”则是“天理”,“自我”则是天理与人欲中和的各种自我边界,孔子所说的“意、必、固、我”四私。遗憾的是他们普遍将“本我”看成人性本源,由本我生自我,由自我生超我。其中弗洛依德又非常关注“性”问题,以为“性”是本源,儿童也不例外。弗氏学说之谬误在于没有认识到“理性”同样是本源,并非由“欲望”所生,而是先于“欲望”的自然禀赋。去除“欲望”侵扰人才能正确应用自己的思维,才能让这个社会真正进步。去除理性,我们将生活在禽兽世界。“孟子曰:人之所以异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下》。人与兽之大别,在于人类伦理;君子与小人之大别,在于“存理”还是“存欲”。

   可以很明确的说,人类世界有两根主线:一是理性的“人性”,二是非理性的“兽性”。这两条线缠绕交织,彼此难辨。然而,也有人认为非理性的“饮食男女”是人性,于是历代大贤大哲所推崇的“存天理,灭人欲”被视为禁锢、压抑“人性”受到了最猛烈的攻击。而另一端,真正的理性的“人性”常被“兽性”。理欲之辩的主题实际是非常清楚,一个细致的思维必然要“静心”不能受物欲的牵绕,头脑发热产生的后果都不会理智,于是“理”“欲”不容并立的命题随之产生。一切不适当的“欲望”后果是可怕的,人类社会陷入这些欲望之中则永无宁日。其中大部分个人行为如偷窃、抢劫、贪污还更有甚者投毒、爆破,这些少数几个人的犯罪行为危及了大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究其原因不外乎是贪欲,不外乎是不理智的忿恨,这些“小不忍”的行为终究要自食恶果。故此社会要崇尚公正可使民众有冤得申;崇敬礼义廉耻以制民众不平之欲。
三、义利之辩

   在理欲之辩的基础上,又产生了一个千古辩题,这就是“义利之辩”。利见于欲,义得于理,因此义利之辩也就是理欲之辩。不过,这里从个人说到了社会,说到了一个社会的价值标准。最先向“利”发認的是孟子,先看《孟子》第一章: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多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孟子的辩论对象是一位王者,如果摆在今天的社会简直是不可思议,象是钻牛角尖教训上级领导,不过这位梁惠王倒听的唯唯喏喏。梁惠王的问候语本无什么大过,谁不希望有一位贤者来“利吾国”呢?而孟子却借这个利之发言,向王阐述“仁、义”二字。看看《孟子》之章,回思当今社会,“义、利”之辩至今不明。许多人认为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了,传统的重义轻利和思想过时了,应该改成“重利轻义”,这种观点发到党报党刊上成为主流思想。孟子的义利之辩是从上说到下的,从王者说到了大夫、士、庶人。以先后而言,谁应该先重义?自然是王者,他担负着国家兴亡大任,故需平天下之不平,以仁义立国。其次是士大夫,他们是王者仁义立国思想的实施者,应关注天下苍生、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先下之乐而乐。其后是士,这是一个国家的中流砥柱,士风关系民风。最后是庶人,在上层社会的倡导下民风淳朴,没有犯罪不动用刑罚。孟子的话当然不能倒着说,先鼓励庶民要放弃自己的利益服从国家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务国家利益,最终国家利益又极少数人的,这叫做“愚民”!这种集权式愚民政策行不通了,于是“重利轻义”又成为了一介政府经常挂在嘴边的。“重利”这还用倡导么?哪个人又不懂得重利?只有“重义”才是难得。把庶民“重利”之道放在政府,不过是为少数人谋私正名而已。比如说:国家可以公款私投啦,无偿支持私营企业(背后可能有点见不得人的交易);国家可以变卖公益性的学校,强迫教师参股卖断啦,还有各部门利有职权办公司、巧立名目收取不正当的费用。不仅各部门想方设法谋利,搞小金库、帐外帐,掌握一定权力的人也在想方设法谋利,侵吞国家财产。

    “重利轻义”还用国家来提倡么?就是国家不说,也有许多人也会“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两千多年前,梁惠王仅仅说了一个“利”字,就被孟子义正严辞的驳斥了一番,就是为了正始。“利”不能上升为国家意志,民主、民生、民权这才是国家获得民众信任取得合法地位的关键所在。以仁义立国,建立人性社会才应该成为国家意志。哪里有灾难、哪里有疾苦,民不聊生首先应该得到国家的救助。如果国家不管,让民间慈善来救助的话,国家的权威就已经受到了挑战,因为仁义已经不在国家手中了。

    孟子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佣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

    那些坐宝马、吃豪宴的官员,看看孟子是怎么说的?政府是要利还是要义?是要享受还是要民心?

    利、义之分,在于是否合符“人性”,而并非大小之分。有人说:“大利即是义”,接着他便说:“国家利益最大,所以是大义,个人利益最小,所以是利”,此言谬极。其实,他还是在说一个“利”字,这与两千年前的梁惠王没有什么两样。

说这种话的人自然有一定地位,所以他才能站在“利吾国”的高度来讲。可光凭一“利吾国”就能判断是否有“义”么?显然不能。希特勒发动侵略战争的理由是“利吾国”,只有德国人是优等民族,犹太人应该灭绝;日本侵华的理由同样是“利吾国”,他们想建立以日本为核心的“大东亚共荣圈”。义与利在大小之别模糊不清,渐渐失去了本来目面,成为少数独裁者窃国的理论。因此,在利义之别上正本清源极为重要。合符人性的“人道主义”才是义,反之不合符“人性”的统称为利,“利”不管大小,始终还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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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1 09:37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孔子云“克己复礼”,应是为了实现“大同”理想。因男女老幼鳏寡孤独废疾,都需要克己之后得到照顾,而不是让各级管理者奢侈浪费。所以,必须由社会全体成员,共同监督和选择不以权谋私的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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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4 13:18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放纵个人欲望必然危害他人和社会:
占有他人劳动产品,损害他人正当权益,骄奢淫逸造成物资财富浪费,浪费导致自然资源过度消耗,浪费导致自然环境污染和破坏,浪费导致社会人群贫困和两极分化,骄奢淫逸直接损害自身身心健康,骄奢淫逸造成社会精神污染,两极分化导致生产力的萎缩,两极分化导致社会底层不满情绪,社会不公最终会制造爆发战争,等等社会灾难均由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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