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没有近亲联姻——浅议金庸小说中的婚姻
性别:未知-离线 冒牌

武乡侯
谏议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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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0:4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宋刑统》:中表为婚,各杖一百,离之。
《清律》:若娶己之姑舅两姨姊者,杖八十,并离异。

明代也是禁止中表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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