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坚持还是放弃?, 一段父母反对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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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0 10:5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按照祖宗的办法:

你确定“感情非常深”?
如果确定,十分简单----不可“负义”!!!
既然感情非常深,就是说虽然名分未定,夫妻之盟已定!这就成啦!

你如果要尽孝(孝),就和未婚妻约好,如果你父母不同意的话,你将不娶,她也将不嫁!直到你父母同意!
你如果有勇气(勇),就来个私奔!
你如果足够聪明(智),就设法让另一家放弃!

上述三法,祖先都认为是合理的!

但是,总体态度上,祖宗的态度十分明确----既然已经有婚姻之盟(就是“山盟海誓”),背弃,就是“负义”!

对于这样的情况,祖宗对家长的要求是:先骂一顿孩子----为啥不早说清楚?简直不把父母放在眼里!(这个一定要骂,因为没有“禀明而后行”,但是儿子这样做也是为早日娶来媳妇,是大孝的行为,所以也无可厚非----也就是说,骂一顿也就算啦......)然后赶快去给儿子提亲,当然是儿子看中的那位......至于你惹的那一家,你自己去摆平......
祖宗认为:给儿子娶媳妇是“主中馈”、延续血脉的(所以一要儿子喜欢,二要身体健康,三要品德良好),不是让你用来使家庭获得利益的......

[ 本帖最后由 连枝步 于 2010-9-20 11: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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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0 14:4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凉都 于 2010-9-20 13:54 发表

你是热血青年,一个学生在现阶段谈什么自己的力量?说的好勇敢哎。

1、他们不是学生。
2、既然已有夫妻之盟,男的为女的“守义”,女的为男的“守贞”,总可以吧?----说白了,就是男的非此女不娶,女的非此男不嫁。也不是说要多激烈,就是对家里安排的婚姻一律持冷漠态度,一旦被安排与他人相识,马上跟人家解释自己已经为别人“守义”(“守贞”),看最后谁能扭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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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09:0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凉都 于 2010-9-20 18:16 发表
刚毕业,虽不是学生,但差不了多少,不能以毕业了便为多么强大的理由。
守义守贞,只能说你的思想很传统、很封建。

男的非此女不娶,女的非此男不嫁,实际上“女孩说除非男孩放弃,否则她也不会放弃”,“不会放弃”与“誓死坚持”还是有区别的,何况女孩的坚持先加了个条件,含有一定的感动成分。而非即使男孩犹豫也要争取男孩站稳己方立场。

动不动就和家里抗战到底?我想如果A不反感C,C条件也不差,C不是很势利品格不好的话,感情可以培养的。
或者,只是因为先认识B并建立了一定恋爱关系,便有此一贴。
如果先认识C,会不会先与C相熟相恋呢?那这贴全是空气了。主要还是看看C的内外条件/品行,和A对C的感觉程度。


难道对有夫妻之盟的两个人,守义守贞就算封建?
啥叫封建?

既然已经山盟海誓,就是说已经有了对对方的信约。爱情,是人一生中最高的情感之一。为了爱情,是不是应该信守这个誓约?
啥叫守义?义,就是宜,就是应该做的事情。对于男人来说,既然已经决定保护她、爱惜她,就首先要坚守对她的承诺,这就叫守义!
啥叫守贞?贞,就是正,就是坚定不移的意思。对于女人来说,既然已经决定把自己的感情交给他,就首先要坚定自己的信念,这就叫守贞!

天下好夫妻,无非男义女贞四个字。

看前面我的帖子就知道:
1、我是引用老祖宗的观点,也就是说,老祖宗会如何做。这本身就是传统。
2、我的前提是二者有夫妻之盟,也就是说,确定了海誓山盟的恋爱关系。现在把这海誓山盟给当笑话啦,可是祖宗是很认真的。

封建,是封邦建国。是一种统治制度。西方的封建,是国王分封诸侯,中国的封建,是家族联合执政。这个,和爱情无关。

爱情,是不能背弃的;誓言,是不能背弃的;妻子,是不能背弃的;丈夫,是不能背弃的。
因为----那是我们心底唯一的光明,是这个黑暗世界中唯一指引我们的星光,是在我们老去的时候牵引我们走向天堂的上帝之手。

妻子、丈夫、爱情、誓言----多么神圣的词、多么美妙的词、多么伟大的词啊!
如果,人类放弃了这些,还有什么呢?

孔子编订诗经,首列关雎一章,就是言夫妇之道。夫妻关系,就是人类最高、最核心的关系。从这一章诗上,我们看出孔子对夫妻之道的标准----他并未讲求外部条件,只要那女孩是窈窕淑女就可以。窈窕,是外表。淑,是美善,是内心。男孩要学会做君子,淑女和君子的关系是逑,是相配的关系。君子和淑女之间,以礼成夫妻,互相协调、互相爱惜,互相尊重,互相敬仰。这就叫夫妻之道。

既然有了海誓山盟,就是说,已经互认对方为夫为妻。一念尚在,至死不渝。这才叫君子,才叫淑女,这才叫“人”。

诗云: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啥叫“之死矢靡它”?谁有心谁自己琢磨去。

爱情和夫妻关系,不是用来做交易的。
我前面也说过祖宗处理这种问题的三种方法,并不是硬抗。

爱情,就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这个连贾宝玉都懂,现在的人反倒不懂啦......
要是见一个爱一个,那还叫爱情?
在爱情中的男女,即使见到更好的异性,也只是用欣赏的态度去看人家,而不会爱上他(她)。

因为----爱情就是这样奇妙。

[ 本帖最后由 连枝步 于 2010-9-21 10: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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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09:3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我发现现在似乎把未婚夫妻和男女朋友混淆啦......

未婚夫妻、恋人、爱人、对象是一类,就是说已经有夫妻之盟的男女,只是还没有夫妻之实......他们的情感纽带是爱情......
男女朋友,只不过是异性朋友,玩出啥花样来,只要你情我愿,都是可以的,只是请不要提爱情......因为他们不到那程度......

好吧,问楼主:A和B到底是第一种关系,还是第二种关系?
要是第二种关系,他们可以随便玩。
(说句闲话,现在的孩子,似乎爱情来的年龄比我们那时候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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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0:5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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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ouhuan 于 2010-9-21 10:47 发表
相恋两年左右,现在都考虑到了结婚的问题,应该不是那种普通的男女朋友关系了,所以用第一种关系来考虑更恰当

那就没别的说啦----既然已经约定为夫妻,便应当尽夫妻的本分。夫妻情义,如金如石,绝不可背。

无论是拖着、私奔或者“釜底抽薪”,都是祖先认可过的。很可以选择一种方式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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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5:5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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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ouhuan 于 2010-9-21 15:43 发表
如果损失很大,比如会让家里负债连连,那各位还会选择坚持吗?

按照祖宗的说法,如果要靠缔结婚姻维持一个家庭的地位,那是家主的无能,是家主对不起列祖列宗。
因此,家主应当全部承担不孝的罪名,而不能牺牲孩子去挽救家庭。
因为----孩子不是家长的,而是祖宗血脉的延续。而为孩子娶妻子,则必须把主中馈和延续血脉放在第一位考虑。
如果孩子不喜欢这个女孩,那根本就不能做好主中馈和延续血脉,强行这样做,不是孩子不孝于父母,而是家主不孝于祖宗。

因此,祖先是主张坚持的。
当然,如果这孩子足够聪明,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既娶到自己的爱人,又帮助家庭挽回危机,这孩子就对祖先和对家族有大功,是大孝的行为。
作为家主,必须对自己的失误和无能负责----也就是说,需要他让位。
而如果孩子必须在爱人和家业中间放弃一个,祖宗的态度很明确,放弃家业。这是因为----义不可背。

祖宗的规矩是如此的。

按照祖宗的规矩,即使家庭破产,就破产好啦。义不可背。
孩子们将来结婚后,可以奉养自己的父母。奉养是如何奉养?不是天天大鱼大肉,一定要维持原来的生活水准,而是有一口饭,大家也分着吃。对父母要恭敬。如此而已----难道穷人都不孝吗?当然不是。

[ 本帖最后由 连枝步 于 2010-9-21 16: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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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17:4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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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0-9-22 13:09 发表
皇帝都要靠联姻来维持自身的地位

晕菜。
而且,即使皇帝这样做,也是错的。
不用说皇帝,即使皇帝他爹这样做,也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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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17:4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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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凉都 于 2010-9-22 21:49 发表

我们在学习古典文学的时候,不必将三纲五常,“祖宗血脉”等也学得那么认真。

学习古典文学当然不必这样认真。但是学习古典伦理学和古代风俗就不能不这样认真啦。
你要是爱听,回头给你讲三纲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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