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曾经往事难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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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20:3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孩子的归属问题比较棘手,LZ小心处理.

楼上:结婚不是相互找依靠难道是为了谱写爱情的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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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18:1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印象中楼主和前妻有个小孩,几个月前的事了吧

EX的好留在记忆中比较合适,实际接触.....呃.......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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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1:2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18 困卷 的帖子

孩子还小的情况下大都断给母亲,往好了想你现在相对自由的多。
俺以为婚姻只有适不适合,和感情好坏没因果关系,你当初的选择未必是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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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 15:3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09-11-1 14:59 发表
昨天刚看了个案例,杯具

主持人说,“《拜伦传》中说,如果一个人想和昔日恋人重温旧梦,很那他很可能最后黯然收场”

孟子的“往者不追,来者不拒”已说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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